死者停留太平間,確遭挖去雙眼,醫院有責任嗎?

這個事件發生在湖南的一所醫院,有位女士的哥哥外出工作,不幸摔成重傷,經過多次治療無效,10月30日哥哥因器官衰竭,離開人世。隨後便把哥哥的遺體放在了醫院的太平間,女士因忙著料理哥哥後事,沒能顧及哥哥遺體,隨後過了幾個小時,女士前去太平間,才發現哥哥的雙眼已被挖去,而且哥哥的左眼一個鋼製的擴容器撐著,本來女士對哥哥的意外身亡已經痛苦萬分,現在她哥哥的遺體還被這樣損壞,她是又氣憤又難過。

死者停留太平間,確遭挖去雙眼,醫院有責任嗎?

目前,警察正在調查這件事,同時醫院正在和這位女士商量賠償事宜。據調查,在10月31號晚上,4名嫌疑人因涉嫌盜竊,侮辱屍體罪被刑拘。對方稱:“這四個人中間有工作人員,也有外面的人,初步判斷是內外勾結,有販賣器官可能,案情還在進一步調查”。

死者停留太平間,確遭挖去雙眼,醫院有責任嗎?

販賣器官本來就是犯法行為,尤其是像這種沒經過家屬同意的情況下更是可惡,現在的醫院連屍體都看不住了,更何況是治病呢,我都有點懷疑了,你們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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