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獎勵工資到賬,你還有疑問麼

軍人工資發放,一般在1日至5日發放,重大節假日,可以提前1至2天。近日,有的同志已經收到獎勵工資部分了,因為2020年沒有定期增長工資,所以獎勵工資也沒多,金額也不好意思再說了。


不過,這幾天諮詢獎勵工資發放的較多,包括今年9月選取為士官的義務兵,和有的退役不久戰友也來諮詢,自己還有沒有獎勵工資等等。結合共同關注的幾個問題,將獎勵工資相關問題再作解答,供參考。


01.哪些軍隊人員享受獎勵工資?


答:一是在職幹部和士官;二是在人大、政協等機構擔任職務的軍隊幹部;三是經組織批准入院校學習的幹部和士官;四是因工作需要編外、免職並安排做臨時工作和當年編外、免職不再安排做臨時工作的幹部;五是因戰、因公致傷病殘休養的幹部和士官;六是當年軍隊院校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地方大學生接收入伍後定職定級人員和選取的士官;七是當年特招入伍人員;八是當年批准轉業、復員、離休、退休的幹部和士官;九是因組織原因未被授予新的士官軍銜的原軍士長、專業軍士。


02.哪些軍隊人員不享受獎勵工資?


答:常見不符合享受獎勵工資的人員包括:一是經考核評定為不稱職的幹部、士官;二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連續15天以上的幹部和士官;三是任職命令公佈後,未經組織批准,無正當理由逾期一個月不到職的幹部和士官;四是當年受到行政記過或黨(團)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幹部和士官;五是當年非因戰、因公連續病休超過半年的幹部和士官。


03.因病病休半年,和因公病休半年,獎勵工資如何發放?


答:因病病休不滿半年,如果年終考評為稱職的,則可領取全額獎勵工資,反之評定為不稱職的,或者病休超過半年的,則不符合享受獎勵工資。


因公病休半年的情況,要看單位認定的個人實際工作時間,如實際工作超過半年的,應按照全額標準發放;或實際工作不滿半年,按照1個月工資基數的1/2發放。


04.今年9月剛選取為士官的,有獎勵工資嗎?


答:只要符合01解答中的情況是有獎勵工資的。不過9月選取為士官的義務兵,其因從事士官崗位工作不滿半年,其獎勵工資標準為1個月工資基數的1/2。


05.軍事訓練成績不合格,是否取消獎勵工資?


答:從獎勵工資發放的情況來看,主要以年終考評是否稱職為準。如果個別科目不合格,但年終考評為稱職,則應當發放獎勵工資;但是軍事訓練成績作為考評的重要依據,現實中確有單位將軍事訓練不達標視為不稱職,如果評定為不稱職,則不符合獎勵工資的發放。


06.今年9月退役和12月退役的士官,有獎勵工資嗎?


答:符合01解答中的情況是有獎勵工資的。對於獎勵工資部分,選擇復員的士官,其當年的獎勵工資通常是和退役費一起,離隊時結算給個人。


07.轉業士官為什麼獎勵工資少一半?


答:這裡面有誤解。詳細解答下:以2020年12月滿服役期選擇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士官為例,在2021年1月領取的是2020年度全額獎勵工資。


因為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的轉業士官,其退役命令宣佈為離隊當年4月,工資結算至離隊當年7月,按照獎勵工資發放規定,其實際工作不滿6個月的,按照1個月工資基數的1/2發放。需要說明的是,這個獎勵工資是2021年度的獎勵工資。


最後插個題外話,對於2020年因工作原因未及時休假的人員,要在本月及時申報未休假經濟補償,只有在1月份上報統計且經相關審批後的未休假軍官、士官,才能在2月底前領取到財務部門發放的未休假經濟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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