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一男子因急性酒精中毒死亡!同桌酒友每人賠2.5萬!

勸酒的100種方法....

人在江湖走,不能離了酒

一條大河波浪寬,端起這杯咱就幹

感情深,一口悶

感情淺,舔一舔

感情厚,喝不夠

不料,酒局過後酒友不慎猝死

每人索賠2萬5千元

這種酒局你敢約嗎?


鄂爾多斯一男子因急性酒精中毒死亡!同桌酒友每人賠2.5萬!

基本案情


王某為某小區保安,在保安室居住。2019年7月18日晚21時許,張某、閆某飲酒後到達王某居住的保安室。晚10點27分王某外出後帶酒返回保安室。10時35分,麻某來到保安室。王某、張某、閆某、麻某共飲王某帶回的酒。11時27分許,張某、閆某、麻某離開王某居住的保安室。2019年7月19日0點45分,王某被送至醫院,經醫院診斷為:心悸待查,急性心肌梗死,急性酒精中毒。後進行一系列手術、搶救,一直處於深度昏迷。后王某於2019年8月3日不治身亡,死亡原因為大面積腦梗死。

鄂爾多斯一男子因急性酒精中毒死亡!同桌酒友每人賠2.5萬!

審理情況

判決結果


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身體狀況應當瞭解,對飲酒過量造成的危害後果應當預見,卻疏忽大意,過量飲酒,導致引發自身疾病後發生死亡的後果,應對自身死亡的後果承擔主要責任。與其共同喝酒的人具有勸告、照顧、通知和保護的義務,沒有盡到該義務,該不作為行為客觀上與損害後果有一定的因果關係,應按過失大小及原因比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被告張某、閆某二人在醉酒後未歸家,而是前往同是老鄉的王某家中,醉酒的兩人在王某家中逗留1小時,而王某在晚10點27分才獨自外出帶回酒開始了酒局,明顯王某並沒有請二人喝酒的準備及意圖。麻某在10點35分到達王某家中。張某、閆某、麻某均已飲酒,又在王某家中飲酒,此時張某、閆某、麻某三人因過量飲酒,客觀上已不能識別王某是否能繼續飲酒及還能飲多少酒,導致無法對王某盡到勸告、照顧義務,故三人應對王某醉酒致死承擔賠償責任。在衡平當事人利益、社會利益後,酌情讓張某、閆某、麻某各承擔25000元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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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點評


親朋之間宴請聚會飲酒本屬一種情誼行為,但每個飲酒者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有最高的注意義務,對其他共同飲酒者有善意的提醒勸誡甚至照顧義務。如果因共同飲酒者之間未能盡到上述義務,而造成其他共同飲酒者損害的,則應當視為一種不作為的侵權行為,未盡提醒、勸誡義務的共飲酒者對因飲酒造成損害者應承擔賠償責任。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認定王某自身對飲酒過量造成的危害後果承擔主要責任,並結合當地風俗習慣,各方當事人基本情況,判令三位共飲酒者各承擔25000元的賠償責任,事實清楚,法律依據充分。司法裁判具有典型示範和社會引領作用,該案的典型意義就是要提醒廣大市民樹立社會明文新風尚,親朋好友團聚時以小聚淺酌為佳,飲酒不強迫,飲酒要適量,文明飲酒,莫讓好友因飲酒發生損害而對簿公堂。

你還敢肆意勸酒麼?

杯中物雖好

不可貪杯哦!

關心身邊的飲酒者

愛護你我他!


-The End-

FM89.6漢語綜合廣播

來源: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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