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峰:數據要素市場的機制設計與培育模式


陸峰:數據要素市場的機制設計與培育模式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首次將數據納入生產要素,提出了要健全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近期,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的《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提出要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等任務。數據應用已經滲透到了經濟社會各個領域,數據資源作為數字經濟時代核心生產要素,相比其他生產要素,數據以獨特的生產要素屬性,正在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更為重大的深刻影響。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目的是要以數據流帶動技術流、資金流、人才流、物資流,促進資源配置優化,促進全要素生產率提升,為推動創新發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發揮積極作用。推進數據要素市場的機制設計,加快數據要素市場培育,對於全面推進“互聯網+”、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具有重要意義。培育數據要素市場,要借鑑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等市場體系建設的經驗,根據數據要素與其他生產要素的不同特點,從破除體制機制、擴大配置範圍、健全市場體系和推進市場制度建設等四個方面入手。

關於破除數據要素體制機制方面。要加快破除限制數據流動的各種體制機制障礙,解除制約數據流動的枷鎖。一是加快破除政務信息孤島,推進政務數據資源梳理清洗、分級分類、共享交換等,促進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和利用。二是要加快破除公共部門將數據資源視為部門資產的機制障礙,加快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放開發,切實發揮公共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屬性。三是要加快破除部門打著涉密旗號阻礙行業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等行為。

關於擴大數據要素配置範圍方面。要為數據流動提供平臺和機制等保障,推動數據資源在更大範圍內實現有效配置,促進數據紅利釋放。一是加快政務數據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和機制建設,提高對“一網通辦”、協同監管治理、政府綜合決策等支撐能力。二是加快推動公共資源開放開發,提高對智慧城市建設、數字公共服務發展、數字經濟發展、創新創業等支撐能力。三是促進企業間數據流通交易,支持社會化數據流通交流平臺建設和發展,支撐企業數字化轉型和平臺治理,促進產業鏈上下游協同,降低企業運行成本。

關於健全數據要素市場體系方面。要加快建立數據要素市場交易、監管等規則體系,形成健康有序的數據要素市場交易體系。一是健全數據要素價格形成體系,根據數據要素特性,建立數據的定價和計價機制,奠定數據流通交易基礎。二是健全數據要素市場交易規則體系,對數據來源、交易主體、使用目的、使用範圍、使用時間、交易過程、平臺安全保障等加以規範,保障數據有序流動。三是健全數據清洗、數據挖掘、產權界定、價格評估、流轉交易、擔保、保險等配套服務體系,形成完善的數據要素流通產業服務。四是完善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信用體系、行業管理、安全管理等市場監管體系,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關於推進市場制度建設方面。一是加快推動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數據跨境流動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度建設,為數據要素市場健康構建法制保障。二是加快推進政務數據、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個人數據等各類數據在採集、存儲、流通、開發、利用各等環節業務程序、標準規範等等,提高數據要素流通開發的可操作性和規範性。

本文發表在2020年8月14日,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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