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午再次涉案,寻衅滋事能否翻盘?


孙大午再次涉案,寻衅滋事能否翻盘?

11月11日,河北省高碑店市公安局通报,经侦查,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午集团")孙大午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2020年11月1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孙大午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而17年前,孙大午曾因非法集资罪名被收押,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此案在当时引起法律界、企业界的极大争议,罪与非罪成为激辩的焦点。

而此次孙大午再次涉案,而且罪名是极易引起争议的寻衅滋事罪,再次引发各界关注。

从草根到首富

孙大午的微博显示,11月10日下午14点时,其曾发布一则微博称"中午来大午食品公司品尝大午熏鸡,不错"。

而11日,孙大午就被采取强制措施。由此显示,孙大午案事发突然,此前毫无征兆。

孙大午为大午集团的董事长及第一大股东,曾被称为"河北首富",持有大午集团43.75%的股权。

大午集团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为8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萌,此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孙大午为大午集团的董事长及第一大股东,持有大午集团43.75%的股权。

孙大午出身贫寒,父母以捡破烂为生。孙大午夫妻俩以养鸡起家,他的企业大午集团集一度拥有16个厂和一所学校,年产值过亿。他自称是一个坚定的"人民公社"的信仰者,在企业内实行"乌托邦"的实验。职工和村民每月只用1元,便可享受合作医疗。

孙大午办企业过程中,最头痛的事情是无处贷款。尽管他曾在银行工作过,但是,求贷仍然很难,他后来透露说:"好企业根本贷不出款来,怎么贷呢?大约是10%-15%的回扣"。一脑门子理想主义的孙大午也曾经为了贷款弯过一次腰,有一年,大午集团要投资一千亩的葡萄园,需要贷款600万。当时,有人即劝孙大午走走后门,孙大午被说服了,给当地信用社的领导送去了1万元,但是,1万元没办成事,孙很气愤,非要将这1万块要回来,最后要回了6000元。从此之后,孙与当地信用社彻底绝缘。

为了自救,从1995年开始,孙大午想到了从亲戚那里筹钱,由大午集团出具借据,承诺给以一定的利息。这种模式后来拷贝给了大午的员工,在大午1300名员工中,共有900余名把钱借给——或者说存给了大午集团,这些员工的亲戚又带来了1000家储户,然后户户相传,储户逐渐扩大到了附近的几个村庄,最终逐渐形成了4600户的规模。

在担任董事长期间,孙大午自学不缀,并于1996年6月获颁河北省养鸡状元荣誉,并成为中国五百大私营企业之一,孙大午也获选为保定市人大代表。

2001年,孙大午除了大午集团董事长外,亦兼任大午学校校长。2002年10月,被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聘请为高级研究员。

目前,大午集团旗下子公司众多,涉及生猪养殖、文化传播、医疗器械、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

17年前往事

孙大午此前因发生于2003年的"孙大午案"而为人所熟知。2003年5月29日,孙大午被指向3000多户农民借款达1.8亿元,以非法集资的罪名被收押,他的两位弟弟大午集团副董事长孙志华与总经理孙德华以及财务处长也都被扣留。

最终他被徐水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10万元,大午集团同时也被判处罚金三十万元。

当时此案件在全国引起很大轰动,金融界对案件的定性争论也相当激烈。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在《激荡三十年》里这样描述:这一年,河北徐水县农民企业家孙大午因为在附近村庄搞"金融互助社"被捕,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不过,关于孙大午是否有罪,在法律学界引起广泛议论,同时,包括柳传志、巴曙松在内的众多商界及学界人士也针对此案发声。

对于判决,孙大午表示:"我无罪,但我服法"。

据《南方周末》报道,孙大午从看守所出来当天,杜润生(曾任国家农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保育钧(曾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等人专程过来看他,孙大午有些沉默,只是一杯接一杯喝酒,菜几乎都没动。

而这次,孙大午17年后再次涉案,罪名与之前不同,让民营企业家担忧的是,孙大午涉及的罪名是寻衅滋事和破坏生产经营,这些罪名都极为笼统。

孙大午还会再次获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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