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購物使用比特幣嚴格來說是否違法?

貼吧上有有網友求教一個問題,在中國購物使用比特幣嚴格地說是否違法?

具體點說,在雙方自願情況下我用比特幣在商場買一個沙發,交易雙方違法不?類似的問題還有:我用人民幣購買比特幣或者把比特幣賣給別人換回人民幣呢?在中國建礦場,比特幣挖礦?

在中國購物使用比特幣嚴格來說是否違法?

大多數人也是一頭霧水,關於比特幣類似的報導很多,國家連番出政策打壓比特幣交易,很多人因為挖礦被追究了刑事責任,但又有法院聲明支持比特幣作為資產的屬性。

那麼真相到底如何呢?

國家對比特幣性質的定義

違不違法這個事情上, 那得從國家對比特幣性質的定義上來考慮。按照央行2013年的定義,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原話是:“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這裡有幾個重點:1、比特幣是商品,2、沒有貨幣屬性

。第一點很好理解,關鍵是第二點,沒有貨幣屬性是怎麼個意思呢?

簡單點,黃金具有貨幣屬性,是一國央行國際儲備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同於一般的貴金屬。為維護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黃金交易是在經國務院或國務院相關金融管理部門批准的規範交易場所開展的。這個定義非常重要,如果黃金沒有貨幣屬性,那麼央行就管不著。

比特幣市場現在遇到的問題是,央行到底是否承認比特幣具有貨幣屬性,這直接關係到比特幣交易到底歸誰管的問題,很遺憾央行否定了比特幣的貨幣性質。

在中國購物使用比特幣嚴格來說是否違法?

國內比特幣相關業務現狀

那麼比特幣既然是一種虛擬商品,沒有貨幣屬性,央行沒有監管的權力,所能做的也只能是警示風險,但是禁止了所有金融機構參與比特幣相關業務。

至於個人能不能夠參與比特幣買賣,央行也給出了明確的答案,普通民眾有參與的自由,原話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但是比特幣是因為去中心化的特點,缺乏監管機制,同時又容易成為不法分子進行非法交易的工具,為了控制這樣的情況,國內在2017年9月關閉了交易所。

但是實際上,國內關閉交易所之後,國內的比特幣交易並沒有因此而停滯,在巨大的利益驅動下,交易所採取了迂迴戰術,將服務器架在國外,服務於國內的幣民們,除此之外還有更多人選擇利用微信群、qq群等場外交易方式,

比特幣交易煥發了更大的生機。

在中國購物使用比特幣嚴格來說是否違法?

至於挖礦,我們無法否認,中國一直是主戰場,中國礦場的比特幣產量一度佔據全世界的一半以上。一線礦機生產廠商比特大陸、嘉楠耘智等也都是國內企業。國內也沒有任何一項法律法規明文規定國內不允許建礦場,不允許挖礦。關於有些報道礦場被查封,居民在家挖礦被立案調查的消息,都是礦主和礦工們偷電漏電造成的,

與挖礦本身無關

在中國購物使用比特幣嚴格來說是否違法?

結論呢?

最後,我們再來解答題主的問題,在雙方自願情況下我用比特幣在商場買一個沙發,交易雙方違法不?回答:不違法,這種行為是以物易物,相當於我拿一隻鴨換你一隻雞,這在中國是允許的。但是,涉及到上稅的問題,畢竟是在商場,買東西是要繳稅的,不上稅的交易,就不是合法的商品交易,就不受法規保護。“稅”其實就是保護費。

如果這中間發生問題,就有相關部門干預,以保證公平合理。也就是說,如果不上稅,就只能算相互贈予,那麼如果買到假貨,或者被騙,就是你自己活該倒黴。那麼在正規的交易場所買東西,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先將比特幣兌換成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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