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馳女車主引擎蓋上哭訴維權火了,大火特火,各級監管部們也開始出動,要維護消費者權益,保護消費者。這非常讓人開心,政府還是向著咱老百姓的。
我說下我今天的面試,我這是4,5線城市,下午2點多我去一家公司面試職位銷售類,談的不錯,我也非常有興趣,當談到待遇時,我問下買五險?為什麼我特意問,因為這2個月以來我一直在找工作,基本上90%以上的中小企是怎麼回答的呢,不買或者是工作滿多少時間後能買。國企,工廠類,大企業基本都買。
這就讓我非常納悶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明文規定: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為什麼怎麼多企業不願意給員工買保險。不買保險明顯是違法行為。
於是我就上百度查了查,發現有2種說法,
一種:員工自己不願意買,每月扣錢交保險不如自己裝口袋實惠,我無語,你交多少錢,企業至少要幫你多交一倍啊,就算你自己不交,企業也補你點保險費,怎麼算都是你自己吃虧啊。而且老了怎麼辦,交25年的拿2300多,交15年的最多拿1300,自己算算吧。
第二種:企業不交,這大多數是中小企業,減少人工管理成本的什麼的。要我說這種企業就是把你拿來用用,根本不重視你。這些都不是關鍵,關鍵是企業不交保險是違法行為,竟然沒人舉報,也沒人管。我在社保網站的局長郵箱裡只看到一份舉報信,舉報企業不買保險的,而且還是匿名。這說明什麼,要上班就不要保險,要保險你就走吧。
2019年1月1日社保由稅務部門徵收,我本以為不會出現這種不幫員工買保險的行為。但是現實依然不願意給員工買保險。而且還是公開的操作。
你們有五險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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