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辦壞事 幫忙開車竟是“報廢車”

人們一般認為,車子只要可以開就可以上道路行駛了,報廢車一定是破爛不堪,除了喇叭不響,哪哪兒都響。其實不然,不信你看下面這輛車,雖然看起來“光迷俊眼”其實它已經達到了報廢標準。就像馬路上的“定時炸彈”對交通安全有著極大的威脅。

4月27日下午,民警接到緝查布控系統預警,一輛車牌號為寧AE***K的小型轎車存在車輛逾期未檢驗、已達報廢標準的違法行為。民警接收預警後,立即出警攔截,在太陽山大道5公里加900米處將該車成功攔截。攔截後發現該車的擋風玻璃上沒粘貼任何標識,當民警問其是否知道沒有年檢和購買保險的情況下不能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時,駕駛員馬某某一臉茫然的說道:他是幫朋友的朋友把車從靈武開到韋州鎮,因為朋友沒有取得駕駛證,所以好心幫忙,開的時候也沒多問,沒想到該車竟然是報廢車。被交警查扣後,馬某某後悔不迭。

經查詢核實,發現該車在2020年3月份達到報廢標準,並且最後一次年審時間為2020年3月,也沒有購買任何保險,隨後,民警對馬某某進行了法制教育,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駕駛已達報廢標準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馬某某,扣留機動車,強制報廢,處1500元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民警提醒,駕駛人在幫助朋友開車或者是借車時,一定要注意審核該車的行車執照,看是否年檢或者超過報廢期,檢查車輛的年檢標誌和保險標誌是否齊全,車輛性能是否完好,才能上路行駛。否則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給借車及幫忙的駕駛人帶來無法彌補的損失。由於報廢車輛機械性能差、零部件老舊,如果在車輛技術狀況不符合要求的情況下繼續使用,將會導致各種故障的發生,直接影響行車安全,誘發交通事故。

好心辦壞事  幫忙開車竟是“報廢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