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周揚青羅志祥、屈楚蕭黎梵事件被曝出後,久違的吃瓜時代再次來臨。
有位網友評論道:
「熱搜又被各種娛樂新聞刷屏啦,真好,又要回到國泰民安的時候了!」
然而這段話,我只能說:
對了一半。
確實,疫情爆發期間,我第一次感受到熱搜被娛樂霸佔的幸福,至少生活平安寧靜。
但,這也的確不是國泰民安。
生活包含娛樂,卻遠遠不止娛樂。
只有當社會案件上遍了熱搜,又一一解決後清零,才是真正的平安幸福。

4月24日,王菊發佈了一條微博:
「鮑毓明案現在什麼進展?還有後續嗎?看最新的媒體報道停在了上週......」

記得上次有關鮑毓明性侵案件的新聞,還是鮑毓明曬出聊天截圖,試圖把“性侵”扭轉成“戀愛”的無恥行跡。
只是在這之後,這件事便無聲無息地消失了 19 天。
熱搜上,也再不見這件案子的蹤影。
也許是,網絡的記憶太過短暫。
案件,也容易在輿論的大潮流下顯得渺小,每天都有新的事件隨之取代、遮掩,我們忘性也越來越大。
所以,莫名其妙的,案件竟也像衣服一般不斷在過時和換季。
「把案件,當做一起事件。」
或許是這個時代最大的可悲吧。
因為案件,除去事件本身,值得我們深究的太多了。
每一起案件,其實都隱藏著一種異常的社會現象。
我們不應該讓它們那麼快過去,至少,我們自身不應該遺忘。
02
想先說一部老電影:《熔爐》。
相信許多人都已看過,也忘不了電影裡的許多鏡頭。
2000 年,一所名叫「慈愛」的聾啞學校裡,孩子猶如牲畜一般被對待。
說是學校,他們更像是待在一座滿是獸性的“惡人監獄”裡。
整座校園,從校長到老師,無一不是這場罪行的參與者。
妍鬥姐妹,長期遭受校長兄弟倆的性侵。
即使從房間顫顫巍巍地躲進衛生間裡,捂住嘴巴不敢出聲,也依舊會被探出頭的校長髮現後實施強暴。
除此之外,只要稍微不聽話,女老師就會把她們的頭摁進正在翻轉的洗衣機裡,來回虐待。
民秀,也多次眼睜睜看著幼小的弟弟被同是男性的教導主任性侵犯而無能為力。
幾次反抗,換來的都是主任的一陣拳打腳踢,整張臉鮮血淋漓。
這些孩子都是身體機能有所缺陷的小孩,大多來自於社會保障家庭,甚至是孤兒,他們是被這個社會遺忘的“透明人”,因此,成了這些惡人施暴的最佳選擇。
電影裡,美術老師姜仁浩與人權組織成員徐友真,帶著妍鬥兩姐妹和民秀,踏上了艱難的維權道路。
當你以為影片裡,這條維權之路已經足夠壓抑時,現實其實更為黑暗與絕望。
真實事件中,三個救助孩子的主人公皆為男性,一位是老師,一位是醫生,一位是律師。
一開始,律師從在聾啞學校任職的老師那裡得知情況後,兩人便下定決心要為孩子們討回公道。
只是沒多久,這位老師便在收集資料的過程中,遭到暗殺而身亡。
此外,一些相關的律師工作者也因為此事,相繼失去生命。
而律師則因為太過執著這起案件,被迫離開事務所。
失業後,他獨自一人帶著三個孩子開始了長達 7 年的抗爭和訴訟。後來,律師身患癌症,所幸遇到醫生與他一起並肩作戰。
這中間,他們雖然找到了關鍵性證據,卻因為校長方勢力的原因,沒能將他們繩之以法。
電影裡,無法接受審判結果的民秀,抱著其中一名犯罪老師臥軌自殺的事件是真實發生的。
最後一幕,老師姜仁浩抱著民秀的遺照在法院門口申訴,被高壓水槍射擊倒在地上的畫面也是來源於真實。
只是,現實中飽受打擊的律師因為病重,那次倒下後,便再也沒起來過。
醫生接替律師的心願繼續在抗爭的路上走著,卻也是無計可施,只能用自殺這一悲壯的方式換取民眾的關注。
而《熔爐》的最初,正是醫生生前留下的幾萬字遺書。
只是那三位醫生、律師和老師,都沒機會看到《熔爐》大火後,群眾輿論下「熔爐法」的制定和誕生。
深究每一起犯罪的來源,逃不過兩個因素:
一弱小;二無視。
罪犯因受害方的弱小而猖狂,犯罪因旁觀者的無視而滋長。
電影《熔爐》讓人無奈:原來個人的力量是如此渺小;
但現實的結局,也給人希望:原來輿論的力量是如此強大。
我們做不到的有很多,但同時,我們能做的也很多。
《熔爐》有機會重見光明,說明其他的每一起案件也都會希望。
畢竟,沒有一份黑暗經得起暴曬。
我們旁觀者,一樣有能力跟著當事人一路奮戰。
03
我還想再談談一個人:律師郭建梅。
細數郭建梅的法律生涯,何嘗不是《熔爐》裡的姜仁浩。
2010 年,「李彥殺夫」事件曾掀起過一陣社會輿論。
李彥,四川安嶽縣的一位家庭婦女,2009 年 3 月與譚勇結婚。
婚後,丈夫譚勇便對李彥多次家暴,用菸頭燙她私處、深冬將她鎖在陽臺......
一次,李彥發現丈夫譚勇出軌,不過用手指了一下小三,便被譚勇剁下了一根手指。
李彥恐懼下,反覆去尋找社區、縣領導、派出所求助,但一直都是沒有結果。
沒有一個人肯幫她。
最後,在一次家暴中,李彥終於忍無可忍將丈夫譚勇殺害。
無錢無勢的她,根本沒有錢請律師,法院也直接判處了死刑。
此時,郭建梅聽到案件經過後,第一時間接下了這個案子。
她對記者高喊:“她是殺了人,但要看看她為什麼殺了人!”
接手案子後,郭建梅幾次受到了譚家人的圍堵和威脅,但最終,她還是努力幫李彥爭取到了死緩。
第二起是,湖北女孩遭丈夫挖眼案。
26 歲的小夏,2004 年與本市農民牟某結婚,同年11月產下一子。
產子後 17 天,丈夫牟某提出要與小夏同房,小夏以產後還未恢復為理由拒絕了他。
牟某惱羞成怒,一氣之下拿起螺絲刀,將還在坐月子的小夏右眼挖出。
送往醫院後,小夏的整個眼球被摘除,自此一眼陷入黑暗中,無法挽回。
而牟某卻因為當地的人脈,以“精神分裂”為由,逃脫了法律的制裁。
同樣的,也是郭建梅律師聞訊後的緊急幫忙下,牟某才被繩之以法。
案件結束後,郭建梅沒有就此打住,她四處尋找和努力,終於幫助小夏找到了免費的“義眼”,讓她重獲光明和希望。
都是反抗無力的受害者;
都是求辯護無門的弱勢群體;
但也還好,都有不遺餘力、爭一份正義的不平人士。
在鮑毓明性侵案件發生後,郭建梅同樣第一時間出來,正式成為了受害者李星星的法律代理人。
只是這場仗,不好打。
所以,我們不應該在娛樂過後,就任由它自由發展。
而電影《熔爐》,也不應該在2020年的我們身邊發生。
《局內人》有句臺詞:
“反正大眾是豬狗,豬狗有什麼好在意的,叫一段時間就會自己停下來了。”
很刺耳,卻也足夠真實。
這不是羅志祥事件後的我們嗎?
當我們逐漸不把案件當做一種現象,而是三天內茶餘飯後的短暫熱談。
短暫到隨時會被一個新的“瓜”取代時,我們何嘗不成了犯罪者眼裡的「豬狗大眾」,把每一起事件當做食物般,吃完就遺忘。
04
不止是這次的鮑毓明事件。
我們在喊出:別讓羅志祥“救”了鮑毓明時,其實也在說一種慣性,一種對社會案件不善忘的慣性。
因為這個世界,不止有一個李星星,也不止有一個包麗,更不止一部《熔爐》,一個民秀。
黑暗與黑暗之間,都是共通的。
如果我們總是讓郭建梅這樣的律師,如《熔爐》裡的姜仁浩般獨自摸黑前行,那也只會讓更多關心弱勢群體的好人對社會寒心;
如果我們總是在社會案件面前習慣性地善忘,那不僅拯救不了眼前的受害者,還有包括背後與她相似的成千上萬的人,都會陷入絕境。
就像電影《驢得水》裡的那句臺詞:
「如果過去的就讓它過去了,以後只會越來越糟。」
我們既然有生在光明的幸運,也應該要有關切黑暗的責任感。
就像課本里,魯迅先生所說的:
“願中國青年都擺脫冷氣,只是向上走,不必聽自暴自棄者流的話。能做事的做事,能發聲的發聲。
有一分熱,發一分光。
就令螢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裡發一點光,不必等候火炬。”
假如受害者站出來發聲,我們就應該守護他們到這種事再也不會發生為止。
我不反對“和平”的熱搜生活。
也不反對娛樂。
但我們,能不能不要娛樂的狂歡過後,總是無情地忘卻那些曾經撕開社會某一面的痛?
我其實只是希望:
社會事件,不要每一次都輸給了娛樂和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