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倆鎮拖了長葛環保後腿!被許昌約談!罰款20萬!



環保工作

干與不幹不一樣!

真幹、假幹不一樣!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月考核獎懲工作,當前許昌市不僅對許昌轄區各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進行排名,還出臺考核辦法,對許昌轄區內所有鄉鎮空氣質量進行考核,對每月鄉(鎮)環境空氣質量排名進入後5名的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公開約談並扣繳財政資金。

3月份,我市老城鎮、坡胡鎮因環保管控不力,在許昌市3月份鄉(鎮)環境空氣質量排名中並列倒數第5名。

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月考核獎懲工作的通知》(許環攻堅[2020]1號)規定,4月30日上午,許昌市汙染防治攻堅辦組織許昌市紀委監委、許昌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對我市

老城鎮、坡胡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公開約談。同時,對老城鎮、坡胡鎮罰款20萬元(分別扣繳財政資金10萬元)。

據瞭解,我市各鎮均在鎮區設置有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其數據實時傳送至許昌市生態環境部門。

“當前,許昌市主要對鄉鎮PM10、PM2.5兩因子進行考核,我市個別鎮管控措施不力、監管力度不夠,導致轄區環境空氣質量排名落後。”我市汙染防止攻堅辦負責人介紹,希望排名落後的鎮政府負責人知恥後勇、迎頭趕上,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緊盯指標,突出重點,全力攻堅,確保轄區環境質量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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