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錢就是公司的錢,個人的錢就是個人的錢,即使公司老闆也是如此。兩者的錢不能混為一談。但有些老闆壓根沒這種意識,認為公司的錢就是自己的錢,想轉多少就轉多少。
錯誤的意識,錯誤的行為,會給公司及個人帶來很大的法律風險。比如,涉嫌抽逃出資,涉嫌偷稅等。但也不是公戶的錢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打入個人帳戶。最起碼以下幾種情況是可以的。
一是工資的發放。
公司每個月都要給員工發工資,過去很多年是發現金,現在都是轉賬。公司將工資打入員工的卡上,這是允許的。
當然按稅法的規定,公司必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二是員工出差的臨時借款。
員工要出差,從公司借錢,公司將錢打入員工個人的卡上。出差回來辦理報銷,多退少補。
三是公司還債
公司經營困難向個人借錢,還錢與利息時,可以將公司的錢打入債權人帳戶。但對支付的利息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四是公司將分紅打入股東的卡上
公司年終分紅,可以將分紅打入股東個人的卡上。但也要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
五是公司支付的勞務費
公司與張三簽訂勞務合同,由張三給公司設計商標。設計完成後公司將勞務費打入張三個人的卡上。但公司也要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那麼,對於個人或者企業額度較大的公轉私,怎樣處理最節稅?
可以在優惠區成立個人獨資或合夥企業,完稅後,可公轉私,合理合法,且稅率很低!
下面以我區個人獨資企業進行稅負演算:
增值稅: 500萬/1.03*3%=14.56萬
附加: 14.56* 12%/2=0.87萬(減半徵收)
個人所得稅: 500萬/1.03*0.9%=4.37萬
稅負總計:19.8萬
每個行業計算方式一樣!
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正常抵扣!
注意:上面的0.9%是以我區稅務核定的稅率為案例,每個地區,核定徵收政策,核定稅率有所不同,最終以稅務出的核定徵收標準為準!
企業和個人如何享受稅收優惠或者核定徵收政策?
目前我國的西部大開發或者少數民族自治區都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將企業註冊到有稅收政策的稅收優惠區,不僅最節稅而且合理合法。
園區【call:156--8317-4870】對註冊企業的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獎勵;
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給予扶持獎勵
財政扶持按月返還,當月納稅,次月扶持獎勵;
個人獨資企業(小規模)的可以申請核定徵收,核定後綜合稅負4%以內;
小規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綜合稅負4%以內
總的來說,如果要合規的進行公轉私,那麼首先要具有合理的交易目的,在過程當中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章程來進行,同時要注意考慮到相應的稅收問題。最後還要注意公轉私的事後監督。
公轉私的規範性涉及到整個過程,不僅僅是轉賬這一個步驟。要管理公轉私,需要關注整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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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只是將公司的錢可以打入個人卡上的幾種情況。其實我以為,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資金流動都是允許的,沒有必要過多的擔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