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钱就是公司的钱,个人的钱就是个人的钱,即使公司老板也是如此。两者的钱不能混为一谈。但有些老板压根没这种意识,认为公司的钱就是自己的钱,想转多少就转多少。
错误的意识,错误的行为,会给公司及个人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涉嫌抽逃出资,涉嫌偷税等。但也不是公户的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打入个人帐户。最起码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的。
一是工资的发放。
公司每个月都要给员工发工资,过去很多年是发现金,现在都是转账。公司将工资打入员工的卡上,这是允许的。
当然按税法的规定,公司必须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二是员工出差的临时借款。
员工要出差,从公司借钱,公司将钱打入员工个人的卡上。出差回来办理报销,多退少补。
三是公司还债
公司经营困难向个人借钱,还钱与利息时,可以将公司的钱打入债权人帐户。但对支付的利息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是公司将分红打入股东的卡上
公司年终分红,可以将分红打入股东个人的卡上。但也要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五是公司支付的劳务费
公司与张三签订劳务合同,由张三给公司设计商标。设计完成后公司将劳务费打入张三个人的卡上。但公司也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那么,对于个人或者企业额度较大的公转私,怎样处理最节税?
可以在优惠区成立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完税后,可公转私,合理合法,且税率很低!
下面以我区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税负演算:
增值税: 500万/1.03*3%=14.56万
附加: 14.56* 12%/2=0.87万(减半征收)
个人所得税: 500万/1.03*0.9%=4.37万
税负总计:19.8万
每个行业计算方式一样!
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正常抵扣!
注意:上面的0.9%是以我区税务核定的税率为案例,每个地区,核定征收政策,核定税率有所不同,最终以税务出的核定征收标准为准!
企业和个人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核定征收政策?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call:156--8317-4870】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总的来说,如果要合规的进行公转私,那么首先要具有合理的交易目的,在过程当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章程来进行,同时要注意考虑到相应的税收问题。最后还要注意公转私的事后监督。
公转私的规范性涉及到整个过程,不仅仅是转账这一个步骤。要管理公转私,需要关注整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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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只是将公司的钱可以打入个人卡上的几种情况。其实我以为,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资金流动都是允许的,没有必要过多的担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