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补助如何发放?

掌中九江生活

山东省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补助发放问题已经解决了。

我们看一下2014年1月,山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补助的实施意见》就可以知晓。

这一文件主要明确了这样几点:

1.发放范围:一是现为山东省户口,二是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曾经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一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三是已经年满60岁,四是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刑事犯罪被辞退或开除的除外。

2.补助标准:按照教龄每满一年每月按照2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教龄计算。

3.执行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4.发放办法: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承担,统一使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渠道。

以上是没有转为公办教师的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办法。

山东省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办法主要是把原民办代课教师分批分期地转为公办教师,主要有这样几种途径:一是获得荣誉称号的,这是很少的一部分。二是有按照教龄年限转为公办教师的。三是考入中等师范学校或高等师范院校的,参加工作即为公办教师。四是按照年龄段转为公办教师的,50岁以下全部转正,50岁以上的没有转正的,每月发放公办教师工资的一定比例。

以上是山东省关于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措施和办法,应该说,山东省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措施有力,方法得当,受到了广大民办代课教师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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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墨香书房

山东省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补助是按照每人每年教龄,退休后补贴二十元的标准发放的。

条件也比较简单,只要是山东户口,曾经在公立学校代课一年以上 ,没有被其他单位招录过,到达退休年龄就可以享受了。民办教师的截至时间是参照2002年12月31日前。

代课教师的标准是参照的民办教师执行,他们的截至时间是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之后,要原则按照劳动合同法来执行,解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

这些待遇是山东省教育厅的2014年第一号文件规定的。

即使2014年没有到达60岁,我们也可以在到达60岁之后的次月起享受这项待遇,不过提前要做好资格认证。

还有值得注意的地方是,我们只能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是有用人单位自谋职业,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样是不能享受补贴待遇的。

因为我们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般很低,只有一百元左右。发放补贴的形式也是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渠道一起来,资格认证也是按照相应的规定来。

这些补贴算是对曾经在教育事业上作出贡献的一种补偿。山东省在落实民办教师待遇上是非常不错的,2014年将已经办理了退养的民办教师退休待遇,有80%上调至了百分之百的公办教师待遇。这可以说是在全国独一份的。

希望随着我们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国家对教师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能够对被辞退的民办教师补助程度越来越高,让他们得到更为公平的待遇。


暖心人社

2002年被辞退的、并且15年以上教龄的原民代课教师,持有教材教法合格证,各省考取的中师文凭证,要依法依规按公立教师待遇,尽快解决,他(她)年近60岁,体弱多病,真的等不起了


手机用户65454301438

为什么要用代课教师?一年毕业那么多优秀的大学生,为什么不补充教师岗位?教师年龄满55岁真不适合教书了,安排适当的教学辅助工作,让年轻人上,他们有热情,有事业心,一定会给教育教学工作曾加更大的活力。


真诚的望星空

民办教师或代课老师应该是没有教师编制的,属于学校根据教学岗位紧缺程度自行聘请的临时岗位,入职时应该签订的有劳动合同,工资和劳动保险按照签订的合同发放办理,至于补助的发放可以比照在职教师,但是有没有补助还要看工作的性质和劳动强度,这个要在签订合同时和学校协商,但是不一定会和在职教师一样必须发放,这个要看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