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專資本:三分鐘解析家族信託……

  隨著中國財富家族群體與世界經濟體系的不斷接觸、融合,以及改革開放40年後交接班浪潮的來臨,

家族信託逐漸成為中國財富家族在財富保護、管理與傳承方面進行頂層設計運用的一項重要工具,亦如近日赴港上市的小米創始人也緊跟時代設立了家族信託。

信託雖在海外有百年的發展歷史,但在中國內地起步較晚,很多人還是一知半解,為什麼會有信託?信託具體是什麼?核心的價值體現在哪裡?本文將圍繞這些進行分享。

什麼是信託

信託是一份協議,一份法律文件,將財產的各項權利在不同主體之間的分配約定。其主要目的是為財產委託人提供一套機制,以最省稅的方式將自己的財產有計劃的傳承給信託受益人。

信託起源

原始的信託行為起源於古埃及的遺囑託孤。公元前2000年左右,古埃及就有人設立遺囑,讓他的妻子繼承自己的遺產,併為兒女指定監護人,還設有立遺囑的見證人。這種以遺囑方式委託他人處理財產並使繼承人受益的做法是現今發現的一種最早的信託行為。信託的概念源於《羅馬法》中的“信託遺贈”制度。

《羅馬法》是在羅馬帝國末期,由國王奧格斯德士所創。《羅馬法》中規定:在按遺囑劃分財產時,可以把遺囑直接授予繼承人,若繼承人無力或無權承受時,可以按信託遺贈制度,把財產委託或轉讓給第三者處理。

《羅馬法》創立了一種遺產信託,這種制度是從處理羅馬以外的人的繼承問題開始的,後逐漸成為一種通行的制度。古羅馬的“信託遺贈”已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信託概念,並且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確定。

然而,此時的信託完全是一種無償的民事信託,並不具有經濟上的意義,還沒有形成一種有目的的事業經營,其信託財產主要是實物、土地。後來,大約在公元5世紀,隨著商業的發展,歐洲一些國家出現了一種專門從事代客買賣和辦理其他事務,並收取一定佣金的專門組織。

由此可以看出,信託制度的出現並非出於對投資的需求及財富增值的渴望,而是通過一種獨特的制度設計,以規避再用法令政策對財產管理和遺產繼承的嚴格限制,實現傳承和保護家庭財產的目的。

眾所周知的一個案例就是梅豔芳,其深知母親不善理財,擔心母親(覃美金)會一次性將遺產揮霍,她身前通過設立遺囑信託,將近億財產委託給專業的機構打理,信託基金每月支付7萬港元生活費給其母親,一直持續到她去世。梅豔芳在遺囑中特別指明,覃美金去世後,家族信託所有資產會扣除開支捐給妙境佛學會。梅豔芳通過家族信託,確保了自己去世後母親的基本生活。

信託參與主體

委託人:

擬進行家族信託安排的個人或家族,資金來源者、功能確認者,也稱信託設立人

受託人:

接受委託人委託,根據委託人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的信託公司

受益人:

信託合同指定的,根據信託合同享有信託利益的法人或個人

信託的主要作用

避免家族內財產糾紛

在信託中,有哪些受益人,每個人應該獲得多少,在什麼條件下可以獲得多少財產,都規定的清清楚楚,有效避免因家族財產分配問題而對付公堂。

財產隔離保護

當企業陷入債務危機或走向破產時,家族信託可以充當財產的“防火牆”,使得家族信託下的資產得以保全,並利用部分資金伺機東山再起。

婚姻財產保全

設立婚前信託,受益人指定為子女,當未來子女婚姻出現問題,家族信託可以很大程度上保護子女的婚前財產不會落入他人手中。

進行遺產稅規劃

遺產稅一旦徵收將對高資產淨值客戶的財產傳承產生巨大的影響,信託法明確規定信託財產獨立於委託人的其他財產,不屬於委託人的遺產,不做遺產分配。

海外稅務籌劃

對於有移民意向的高資產淨值客戶,家族信託可以幫助有效籌劃全球徵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