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凤台民警扶摔倒大妈遭遇讹诈这件事?

都是意中人

(图片来自淮南公安在线官微)


还好,后来有监控清楚地拍到了大妈是骑车拐弯先摔倒,随后路过的警车上下来两人赶到大妈面前查看情况。要不然,这位民警还真是有苦说不出了。身为民警,再次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时,出于职责,一定还是会救人于危难之中。可忍不住试想一下,当普通人帮助了一位被三轮车砸到摔伤的大妈后,反而被反咬一口,会不会想到《农夫与蛇》的故事呢?今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还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吗?


这样被帮助不仅不感谢别人还反咬一口的人少些再少些吧,不要关闭别人善良的心。


安徽网

关键时刻,警察还得靠监控才能自证清白,想想都让人汗颜。

这大妈碰瓷碰出新了高度,碰瓷碰出了新境界。以往我看到的碰瓷都是碰普通人,碰小车车主,碰涉世未深的学生,碰好心善良的姑娘,这还是头一次看到准备向警察碰瓷的事情。

不知道是有人怂恿还是大妈真的摔糊涂了?这信口雌黄、颠倒黑白的事情倒是挺熟练的。大妈的亲戚先是指责民警撞到了大妈,还好有监控清楚地拍到了大妈是自己骑车拐弯摔倒,随后路过的警车上下来两人赶到大妈面前查看情况并将其搀扶起来的。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一般人都该怂了吧,谁知道人家又想出了新由头,接着又说大妈是被警车吓到才导致翻车摔倒的。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讹诈无底线啊!这耍赖讹人的本事简直超出普通人类的想象。

试想下,这次扶起大妈的要是普通人恐怕会吃不了兜着走吧。

这要没有监控录像,警察恐怕也很难全身而退。

对待这种事情,我们能怎么办?听之任之像躲瘟疫一样?还是应该把碰瓷讹诈立法入刑,把这些道德水准低下者列入黑名单,让他们寸步难行?不得不说,碰瓷成本低也是其屡屡发生的原因之一。碰瓷成功了就拿钱,碰瓷失败了,拍拍屁股走人。

碰瓷这种行为多了,会严重影响社会风气,让好心人不敢做好事,使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得不到及时的救助。

对于碰瓷者,仅仅是口头上的批评教育和道德谴责是没有用的。既然他们的目的是为了钱,那么一旦认定其碰瓷行为成立,就应该反过来对他们进行十倍罚款。让他们得不偿失,再也不敢做这种事情。


夜雨如书

这起“民警扶摔倒大妈反被讹”的新闻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民警”、“摔倒大妈”、 “反被讹”,这几个本不应该连在一起的关键词却连在一起,严重刺痛着人们的神经。警察在我们心中一直都是人民的保护神,有困难找警察,几乎是小至四、五岁的幼儿就知道的基本常识。

这位凤台城北派出所民警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看到被摔倒的大妈,主动去扶起来,本来可能对警察同志日常工作中的最正常不过的一件微乎其微的小事,但是,因为那位摔倒大妈的亲戚居然去派出所,讹诈上警察同志,说什么“被警车碰倒,摔伤脚”,如果没有监控视频,我想这位民警同志是不是百口莫辩,我想这位民警同志是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如果没有监控视频而被讹诈上的话,轻则可能需要赔偿这位大妈一定金钱,重则可能丢掉工作甚至被法律处罚,那将是多么冤枉多么糟心的一件事情啊?幸好有监控,这种后果没有发生。

这起“民警扶摔倒大妈反被讹”的新闻事件,辛亏在有监控视频的情况下,让讹人大妈及其亲戚哑口无言,不然要是没有监控视频,可能现在舆论又是另一种导向,一些怀有“有罪推定”的思维定势的人们可能会认为这位大妈骑车肯定是被这位警察警车碰倒而摔伤脚,不然按照“南京彭宇案”法官的观点,不是你碰倒你为啥要去扶她?如果跟没关系你去扶她干嘛?你扶起来那就是你的责任。

也就是自2006年末“南京彭宇案”发生以来,全国各地各种类似“扶摔倒老人被讹”事件常常发生,这个判例导致的后果太严重了,其负面示范效应影响十分恶劣,虽然“南京彭宇案”中的彭宇后来承认确实碰倒了那位老人,但是当时大范围的新闻报道都是彭宇好心扶老人却被老人家属讹诈上了,因为新闻的大范围传播效应,人们已经忽略了或者根本就没有关注到是彭宇碰倒了老人,却让一些心态不是那么阳光的人记住了,以后如果在路上摔倒了,不管是不是因为自己造成的,只要有人敢扶那这个扶的人就是有“责任”,就可以去讹一把,讹上了心里舒畅还有经济补偿,没讹上也没有任何责任,这个“南京彭宇案”的负面示范效应造成的影响不可谓不坏。

这起“民警扶摔倒大妈反被讹”的新闻事件,这位大妈及其亲戚连保护人民的警察同志都敢去讹诈且差点可能得逞,以后再有人摔倒的话还有人敢去扶吗?会不会使真正摔倒且需要扶的好人也遭到一定程度的波及,社会风气、道德水准是不是会进一步滑落?

因为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制度可能还不够完善,还不够健全,没有人也没有单位能够去追究无故讹诈别人的责任,甚至连警察同志都无法追究,只能对其进行所谓的“严厉批评教育”。纵观此类事件中,一直都有人希望有人、有单位或者有法律能够对这种明目张胆的讹人行径,通过道德谴责、治安拘留或者列入黑名单等惩罚措施,使这些人付出些应有的代价,对社会风的净化是不是更有教育意义。如果无故讹诈入刑,这种被摔倒被扶起的人还敢再去讹诈别人吗?我想这种所谓扶与不扶的纠结问题也肯定不复存在。

有些人抱着能讹诈就讹诈,讹诈不成也没任何损失,自己摔倒被人扶起就讹诈你,反正也不犯法。如果道德谴责这种行为没有效果的话,那是不是应该有法律法规对这种人进行制裁,向前面所述,至少可以将其列入黑名单,比如禁止坐飞机、禁止乘火车、禁止坐公交、禁止银行贷款等等手段都可以,如果对这种行为零容忍,社会风气是不是会变得更好一些?那些想讹人的人在讹人之前是不是会三思而后行?

这个警察执行公务过程中碰到这个摔倒大妈,随手把她扶起来,真的是有责任心的体现,可能也真的是其多年的职责习惯使然,当公民人身受到伤害时,我们的人民警察都会主动给予救助。虽然这次被讹诈事件,会让这位警察同志心里很郁闷、很受伤,但是我想未来即使再碰到这种情况,这位警察依然会伸出援手。

在各种媒体报道和网友评论中也不难看出大家这位警察同志的支持,说明我们广大人民群众还是持有真善美的高尚品质的人群居多,但是怪就怪在一般发生这种事件的时候,大家在网络一致表现的对这种自己摔倒却讹人的事件的愤慨,但是偏偏这种讹人事件却时有发生,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我们能够做什么?

想必诸葛亮告诫刘婵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这句格言估计很多人烂熟于心,我想,因为法律制度的缺失,因为道德谴责的失效,因为某些不恰当的和稀泥负面示范效应的影响,那些讹诈人的“恶小”行为往往不会受任何惩罚,那些帮助人的“善小”的行为一般也不会受到任何奖励。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好心人被冤枉的事件时有发生并要承担责任,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好心人被证明清白被帮助的讹人者也往往没有任何责任,其实就是对“恶小”的行为惩罚不够重,其实就是对“善小”的行为奖励还不够多。“恶小”不惩,“善小”不彰,真心希望未来这种讹人的糟心事件不要再发生,真心希望未来这种帮人即使不求彰显也不要再被人诬陷。







达夫观察

谢谢。

我不了解具体的事情,只是看了题主的描述,才对问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笔者评论这件事,也只是根据题主的出题范围,进行评论。

本来是一件做了好事,不留姓名的事情。本以为事情己经过了,结果来了个剧情大翻转,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现在社会上就有不少的这种现象。明明是做了好人好事,又贪图什么回报。最后呢,竟然让人家误会,是做贼心虚,心里有愧,才做的事情。

通过这样的例子,人们不禁要问:在生活中,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还敢伸手援手吗?好心好意的做了事情,再被人家讹诈了,怎么办?

其实,在我国几千年的文明中,见到有困难的人,需要帮助的人,大家都献出爱心,力所能及地去帮助那些人。这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并传承了几千年。

到了现在,有很多人被金钱利益所迷惑了眼睛。他们不认为今天社会,还有人会不求图报,心甘情愿地无私地奉献。我想:这是我们的悲哀。如果少一利欲,多一点温暖,多好。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许许多多的人,在默默无闻地奉献着爱心。

据媒体的有关报道,也亲眼目睹过,在我们的身边就有活生生的例子。

有多少名人、亿万富翁,为了回报社会,帮助弱势群体。几亿几十亿的钱都拿出来做了公益。还有那些活跃在各个地区,各行各业的志愿者们。他们都是在做无私的奉献。

我认为:全社会都应该提倡,人人都应该去争取做好人,好事。这是正能量的事情,需要去传承给后辈子孙的。这也是惠及子孙后代的好事情。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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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掉的是过去一

连警察蜀黎都敢讹诈,这是打到衙门口了,可见现在碰瓷的有多么张狂!

当下的社会浮躁就是如此,人人都想急功近利、不劳而获,以至于不择手段。特别是一些为老不尊的老年人,动辄一副倚老卖老,撒泼打滚的架势,不仅仅是对普通人员如此,甚至面对执法人员也是如此,就是仗着这个社会对老人的尊重和宽容,不断的寒着这个社会的人心。

为什么有那么多老人蛮横无理?真的是坏人变老了吗?其实总体来讲,绝大多数老人都是好的,都具有老人的慈祥和可亲,但是确实有一些蛮横无理、惹是生非的老人,那其实是一种时代的烙印。

现在的一些老人很多都是从文革走过来的,那个时代讲究的就是革命无罪,造反有理。问题是那么一帮毛孩子真的理解什么叫做革命吗?知道革命的目的和沉重的意涵吗?于是就培养出了这样一些人,那就是不讲理,只讲谁的武力更强,谁更善于胡搅蛮缠,谁更能够歪曲真理和事实。

碰巧,这样一帮人老了,被我们赶上了,经过这些年的沉淀,在这个浮躁的社会环境里,他们没有改变。不但没有改变,因为这个社会的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和包容让他们觉得自己老了,拥有了更多优势和权利,于是还有了将蛮横转变为利益的冲动。

舆论这个东西原本就会把一个点无限放大成为一个面,于是乎,让人产生了一种错觉,到处都是坏老人。其实,老鼠屎只有那么几颗,任何社会都有,难以避免。我们的老人大多数都还是心地善良、和蔼可亲。

法律原本就是用来校正社会上的不良现象的,针对这些老鼠屎应该加大打击力度,以杜绝这种不良现象继续蔓延、继续传承。但愿这次这位热心的警察蜀黎当时在乐于助人的时候打开了执法记录仪,好好的打整一下那些贪得无厌、意图讹诈的人。还社会以公平正义,风清气正。








谢金澎

这是碰瓷碰到家了,这个碰瓷元凶个人认为并不是那个摔倒的老人,而是那些所谓的亲戚,这些人是怎么想的?向警察碰瓷?这是碰到家了,是想着进去碰碰呢?还是觉得警察都好欺负了,想着玩出碰瓷的新纪录,诬陷国家执法人员,你这是想出名想疯了吧!

如今,碰瓷儿让人谈碰色变,即使碰到真的不是碰瓷需要帮助的人,都不敢去帮,谁也保不准到底是真碰瓷还是假帮助。为什么本来需要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被这种碰瓷老鼠屎恶心了社会。

难道碰瓷儿就能心安理得吗?难道不怕真的有一天一场自导自演的碰瓷演变成真的灾祸。难道钱在他们的心里就那么重要,甚至于没有了人性,没有了道德,没有了良心。

就问题而言,民警出于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准则,搀扶摔倒老人,可是反过来老人亲戚却说警车撞人,难道警车撞人了都要逃逸?他们心里怎么想的,就为了讹钱,难道连警察去扶老人也需要拍视频做证据嘛?本来举手之劳,如今却要先拍下证据去帮助。这样不是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的不敢有人情味,那这个世界就真的没有一丝人情了!

谴责那些碰瓷的人,让他们不要影响我们的和谐社会。让我们的社会多一丝人情味。


珞珈评论社

额,摔倒的大妈现场并未对我的处置提出疑问。两天后她的家人到所里,也只是提出警车是不是撞了她,我就让他看了另一个监控拍摄的录像,之后他又提出新的疑问,我们就严厉的批评教育了一番,他就离开了。

所以这个事,因为未对警方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只是去疑问或质问,我们只能认为他们一方在道德层面存在很大的瑕疵的人。如果他们提出要求赔偿等不合理诉求,那他们就涉嫌违法,我们就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嫌寻衅滋事进行处罚。

回答完毕…


光月_桃之助

警察虽然也是普通人 但是他有一个特殊的身份叫人民警察啊 可是就这么一个人民警察都被讹诈了 这老妇女不是摊上大事了嘛 这不是没事闲的难受嘛 最好把这个老妇女判刑到监狱里生活一段时间 让她闲的没事干啊 至于家人嘛也可以适当的教育或者拘留几天 绝不姑息犯事之人


小民的风采


山青水秀167193282

在国内,碰瓷敲诈这类违反犯罪行为已经到了下重手惩戒的时候了。碰瓷,不仅仅是个人行为和个别行为,一两次的成功,给那些心存幻想不劳而获的违法犯罪分子带平了“希望”。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些犯罪分子不仅仅敲诈了当事人的钱财,更严重的是敲走了群众的心,少数犯罪分子的无耻行为,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带来了极大的障碍,因为害怕被讹,在真正有人需要帮扶的时候却没人敢出手了。今天,有人连扶危救困的警察也敢讹了,可见问题的严重性!再不出手严惩,就是纵容犯罪分子,就是破坏社会秩序和人们善良的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