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中小学教师算公务员编制吗?

午夜惊鸿

2018年已经过半,年初的那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激起的波澜,也已经恢复了平静。“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这句话,曾经引起多少遐想,如今看来,这只是一句强调的语句,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中小学教师,仍然是事业单位编制,不是公务员编制!

确实,这份文件出台后,在接着的会议上,就有人提交了议案,建议国家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教师变身教育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当时因为这份文件刚刚出台,这表示高层对教师队伍建设非常重视,所以,对于这个教育公务员的建议,还是有很大希望被采纳并很快得到落实的。

当时间已经来到2018年中途即将进入下半年,还未得到具体消息,这说明,2018年,教师还将是事业单位编制,不可能变身公务员。至于今后是否会是公务员编制,这个不好随意判断,但这个希望是有的,国外也有成功的例子,跟国际接轨,不是不可能。


教师妹子一枝花

怎么可能,没有任何文件说教师将成为公务员。你之所以这么问,也是看到了年初发布的一份文件吧,文件说确立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地位。其实这句话并不是说教师是公务员,而仅仅是公职人员而已,而且一直以来教师都是公职人员。那为什么这么说呢?

在我国,公职人员一般是指由政府财政负责发放工资的在编人员,而这些人员涵盖事业编、行政编、甚至国企的管理人员,而教师一直以来都是全额事业编,工资由政府财政承担,所以教师本来就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之所以文件中说要确立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地位,主要原因是教师虽然是公职人员,但并没有享受到公职人员的待遇,而且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所以文件说确立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教师享受到公职人员该有的待遇和地位。

这么说,你应该明白教师是否能成为公务员了吧。再者,不能成为公务员又何妨呢?事业编也同样具有公务员该有的稳定性,而且文件中也说了,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只要待遇达到了,公务员编和事业编又有什么区别哪?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太在意教师是什么编制,只要待遇达到,就OK了。


春风下的杨柳

虽然目前还不是!但是笔者感觉,很快就是了!



一、新闻背景

2018年1月3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其中提出了如下重要的建议:

1.坚持兴国必先强师,深刻认识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2.着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3.大力振兴教师教育,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4.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切实理顺体制机制

5.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6.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力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二、个人看法。

1.份量重。头一次出现中央和国务院对教育出台《意见》。充分体现了国家领导人对教育的重视,意味着教育将迎来一次重大的改革。教育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对教师队伍的建设有着积极的指导性作用!

2.要求高。对新时代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要求教师提高专业素质技能,还对师德师风有更高要求。

3.可信度高。《意见》提出切实提高教师的待遇,让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笔者相信,不久的将来,教师的待遇很快就会赶超其它公务员,甚至让其它公务员羡慕。那时候,教师肯定是特殊的公务员编制!


相信这次《意见》的出台,一定会吹来教育上的一股春风。

我将随时为你分析教育动态!

如有不同看法,可以留言交流!谢谢!


唱歌的小青蛙

有人在传中小学教师要划归国家公务员了一时之间人们传言四起,老师们似信非信!要知道公务员的待遇和职业稳定性现阶段比教师要强。


法国、德国、意大利、芬兰、葡萄牙等国都把中小学教师列为国家公务员。我们的近邻日本、韩国则单设教育公务员职系并采用终身雇用制。


但是迄今为止,我国的教师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教师划归为国家公务员。那么为什么有好多人说国家将要把教师划归为公务员吗?

这是因为,今年一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而在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对公办教师要给荣誉、提待遇,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意见》没有说教师是国家公务员,是说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

国家公职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是两个概念!他们两个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就是行政编和事业编。国家公职人员都是吃国家财政饭的,都有一定的编制!


国家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最大的区别是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权,而教师就不具备行政权利。就像教育系统教师不是公务员,但是教育局是国家公务员,他们行政管理的权力。教师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利,这就是现在人们热议的为什么教师不能没收学生的手机!答案在这里:教师不是公务员。

一个国家的发展教育是最重要的。国家没有人才了,怎么发展?所以应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上,要想国家保持蓬勃的发展速度就必须,科教兴国。而科教兴国靠的就是一个个默默无闻的老师们。


所以国家应该不断提高教师待遇,让教师真正成为社会上让人羡慕的职业,待遇的提高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切实落到实处,这样才能吸引一流的人才入驻教育事业!

我是松高寻鹤,您身边的教育专家,愿意为您在教育上面的问题排忧解难,也期待着您的关注!


松高寻鹤

笔者认为,中小学教师成为公务员编制可能性不大,文件也没有明确说明。

国家文件中是这样表述: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

国家公职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主体。

从字面意义上看,根据国家公职人员的定义与文件中的表述确实有要将中小学教师确立为公务员的意思。

但从文件深层次看,确立老师为公务员的可能性不大。文件中说的是: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文件只是强调了公办中小学教师有这个法律地位,那么有了地位就必须履行公务员权利与义务,但是法律地位归法律地位,并没有说要将教师编制划为公务员编制。

笔者认为,下一步公办中小学教师可能按照公务员的管理方式进行规范管理,有些像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但是与他们应该还有一定却别。他们只是享受权利,履行义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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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爱雨公考

虽然这个问题答案明确,但是大家依然关注,确实还有深入讨论的价值和可能。

一是答案明确。

不能算。

今年,中央和国务院,连续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日前国务院五部门又联合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都对提高教师待遇作了强调。特别是《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更是提出,要明确教师作为特殊国家公职人员的地位。对此,有媒体解读为要给教师公务员待遇,这显然是错误的。国家公职人员的内涵和外延比国家公务员要大上许多,是国家公职人员,不一定是公务员,这个教师是这样,很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是这样。

二是大家关注。

我虽然现在机关工作,但是很多亲人朋友是教师,大家都很关注这件事,向我咨询中小学教师在接下去事业单位改革中的新动向。网络上,头条上,这一类的问题很多,说明大家依然关注这事情,不仅仅是教师朋友,还有社会各界的朋友。

今年的全国两会,就依然有代表提出建议和议案,要求将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其中湖北的一位代表已经是连续五年提出这类议案,执着度之高,不能不让人钦佩动容。

三是值得探讨。

教师能不给你纳入公务员管理,可能性有多大,这问题确实值得探讨。下面我想简要谈谈我自己个人的看法。

我认为可以纳入!理由如下:

一、不会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负担。理论上,既然我们的教师法明文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或者略高于同地区同级公务员的工资。那么将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不会对国家和地方的财政负担带来较大的影响。

二、有助于提高教师地位。我国有尊师重教的传统,将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对教师地位提高的助力是明显的。

三、有利于人才的有序流动。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后,就能打通教师和公务员直接流动的通道,让更多的人才实现双线流动。

……

确实,我能想到的理由还有很多,还是留给下个问题,毕竟这个问题的焦点不在这里。

如果你对我的答案不满,欢迎批评指正,谢谢!


历史趣趣吧

2018年,国家连续出台了多个政策,要求提高教师待遇,让教师成为一份受人尊敬的职业,并且确立教师的公职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小学教师就是公务员编制。公立中小学的教师,目前仍然是事业单位编制!



公务员编制是指由国家财政拨付供给的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分类这个相对复杂,比如说学校被划分到公益性事业单位,有些事业单位甚至是自筹自制,国家财政部拨付一分钱。

总体来说,公务员编制和教师编制的差别相对较大,两者之间不可能随意转换。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2018年公立中小学教师的待遇,将会得到逐步提高,但是不可能成为公务员!


白哥侃事儿

其一,这是不可能的。《意见》只是说再次确认中小学教师国家公职人员身份,换句话说中小学教师原来是什么现在仍将是什么。那么为什么要再次确认呢?这是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整体素养打下伏笔的。当前纪律监察已经全覆盖,但针对的对象限于国家公职人员。如果是单纯的专业技术人员受约束的只有法律法规,国家公职人员受约束的除法律法规外还有工作纪律。我估计接下来中小学教师校内有偿补课征订资料校外兼职办实体等等等等将受到严厉的惩处。

其二,中小学教师有公务员身份也无多大意义。“人类灵魂工程师”、“心灵的园丁”哪一个称呼不响亮,“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再穷不能教育,再苦不能苦教师”哪一条标语口号不温暖人心。但教师们丰满的理想遭遇的是残酷的世俗,我们这世俗人情请神敬佛几柱香就算了,如果神佛还收了他的贡品三牲下次肯定是香也没了。所以教师收费补课、教师打了骂了人家的孩子、教师让家长们检查孩子作业便遭骂声一遍。这些骂教师者许多家中堂屋还挂有“天地国亲师”位。所以纵使给了身份就会涨待遇恐困难。

其三,希望《意见》的执行者全面理解认真贯彻,不要在某些条款上认真死嗑,而在事关教师利益的条款上装聋做哑。


楚天959

这段话出自于: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第20条《意见》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兴国必先强师,《意见》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而在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对公办教师要给荣誉、提待遇,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这也就是说,我们国家在政治地位方面将人民教师往上提了一大截,从大家平日里一直认为的“事业编”变成“国家公职人员”了。

关于,未来中小学教师是教师编还是公务员编的重点与分歧就在这里了——国家公职人员

那么,什么是国家公职人员?以后教师是不是就是公务员了?教师成“国家公职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是一回事吗?

但是国家公职人员和公务员是两个概念,并不能简单的划等号。

公务员,简而言之,就是在党和政府机关工作,且有编制、吃财政饭的人。而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公职”中的“公”,意思是公共,及服务大众的职业。公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说公务员是一份“公职”;同样,教师也是服务人民的,所以说教师这份工作也是一份“公职”。因此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但公职人员并不一定是公务员,国家公职人员所包含的范围更大。


中公遴选考试

不算,也没说中小学教师是公务员编制。在今年1月31日出台文件里说:“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这里说的国家公职人员,和公务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国家公职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等,都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但公职人员并不一定是指公务员。教师本身就是国家公职人员,这里对教师的定为国家公职人员,也就是说教师不再是个人行为,而是国家行为,教师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的法律地位。

将教师定位“国家公职人员”,目的是提高教师的政治待遇,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以便进行管理。而且再次提出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首先是肯定了教师的待遇,其次是要严格落实之前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