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寄宿制学校晚自习补贴被界定为违规,到底上还是不上?

云中白鹤飞

这是“课后服务后遗症”,也是“霸王条款”!

01 先来看看有关晚自习补贴的依据。

2017年3月,《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颁布,对各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要求。《意见》指出,中小学课后服务内容是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娱乐游戏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上述《意见》有两个不明确。1、开展服务的学校不够明确,从服务内容来说,不准成为集体教学,主要内容是作业、阅读、体育、娱乐,形同自习。哪些学校可以开展课后服务呢?没有明确规定。2、服务收费也没有明确。从费用上说,要求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老师进行适当补助,又不准乱收费。但是收多少才不是乱收费呢?也没有明确界定。

02 农村寄宿制学校晚自习应不应该纳入课后服务范畴?

这一点我想不需要回答,完全应该。大家都知道,寄宿制学校老师工作时间更长,一般每天比走读学校多三小时以上。城区走读学生下午多上一节课,收取课后服务费,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那个时候在做什么,是放羊吗?不是,也是在老师的组织下参加活动。另外寄宿制学校晚上都要上晚自习,一般最少两节课,学生“被服务“的时长更长,理所当然应该纳入服务范围。

农村老师是“后娘养的”,这几年有所体现,县城老师下到农村学校,叫支教,每年补助两万;农村教师到城里学校换岗叫“交流”,一分钱补助也没有。难道城区老师真的技高一筹高人一等,实际上并不一定。

现在城区学校每天多工作一节课45分钟,有课后服务补助,而农村寄宿制学校每天多“服务”三个多小时,一分钱没有,难道是“后娘养的”思维在继续。

03 此项补贴不应该停。

将农村寄宿制学校晚自习补贴被视为违规,有信口开河、霸王条款之嫌。之所以叫停的原因,应该是有家长反应情况。某些领导就是这样,当学生家长有一点不同意见,不知道耐心解释,而是强行压制,对内施压。

部分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点,事越少越好的思想,图清净,怕麻烦。因而一刀切的禁止这禁止那。但另一方面,对于其他单位的政绩任务,这也要求老师做,那也要求老师配合,注册、下载、关注、测试、投票,可谓丧权失地,全面妥协。还有,部分人没事揽事,要求老师到校外马路护送学生,要求学校在校外池塘边树牌子,甚至要求老师当“池塘看管员”,学校成了无限责任公司,任何单位都可以对老师指手画脚,老师成了义务配合员。

作为老师,我们不反对多做事,但做事要做的心气顺,该做就做,不该做就不做,该负责负责到底,不该负责的不要大包大揽。倘若某些人想要强行要损害老师利益,我们有理由要求此人一起体念自己布置的相应工作。倘若自己都不愿做的事,强行要求老师做,不是官僚主义又是什么?


文轩阁

记得笔者读书那时候,晚自习就是完成白天老师留的作业,剩余时间就是复习和预习第二天要上的课,老师只是偶尔来管管纪律。如果有同学遇到不会的问题提问老师,也帮助同学解答下问题,是不上课的。但是近些年来,晚自习早已变了味了,晚自习基本和白天没有什么区别,变成上课了。


现在国家有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取消早晚自习,其实国家这样规定是为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只有寄宿制学校需要安排教师管理好住校生晚上的自习,针对不住校的学生,放学后回家。为了方便管理,很多中小学学校都上晚自习,显然违规。


那么到底上还是不上呢?


既然是农村寄宿制学校,那么我们就根据客观来分析下。首先,一般农村的家长大多数都外出打工,也有可能是家长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或者没有能力照顾孩子才送寄宿学校。不管是出于对孩子自身安全还是学习成绩,家长肯定希望学校能够多为孩子考虑。所以大多数家长也希望晚上上晚自习。


如果不上晚自习,对于吃住在学校的寄宿学生会有更多课余时间以及晚上活动时间,有的学生为了打发时间会去网吧,有的学生有可能会接触社会闲杂人员、黑社会、小混混等等情况,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总而言之,农村寄宿制学校上晚自习利大于弊,应该上。


决胜网

既然补贴违规,农村教师就应该坚决抵制上早晚自习!老师不上早晚自习引发的矛盾,应由规则制定者去解决。我们一节早晚自习10块,居然还tmd违规!我是老师,郑重宣布:早晚自习咱不上了。


黑马77036795

我小时候读书,晚自习就是自己读书、做作业,老师只是管理纪律,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一般不“上课"。近些年来,晚自习早已名不副实,和白天的课没有什么区别,变成"上课"了。

出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休息和自主学习的需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上“晚自习”,只有寄宿制学校需要安排教师管理好住校生晚上的自习。

为了便于管理和提升质量,实际上大多数中小学都在上晚自习。不住校的学生,下晚自习后回家;住校的学生,下晚自习后回宿舍。大面积违规,也没有被追究,有关规定形同虚设。

晚自习,一般每晚2至4小时。老师辛苦劳动了,就应该获得报酬。有些学校将此纳入绩效考核,有些学校由自筹资金解决。后者其实是违规的,因为作为全额拨款的学校,是没有“小金库"的。

晚自习报酬一般以“节"计算,不同的学校标准不同,有的差距很大。有的一节几元钱,有的可达数十元。

规定不上晚自习,学校又要求上晚自习,这是一对矛盾,但是基层教育部门往往默许,认为虽不合规,但合情合理。有关规定太原则、太笼统,又不符合学校工作实际,所以难以执行。


老韩闲聊

我想问,为什么说寄宿制学校晚自习“补贴”违规,而不是说“晚自习 ”违规?

知道现在一间宿宿学校有多少灰色收入吗?小卖部超过十万一年收入,饭堂即使薄利,但每餐有过千甚至几千人光顾,这笔账算起来可不少呢,住宿费农村 250一个学期,这些钱每年剩余的都不会少。可是只会有人关心这些钱不能乱用,不能用在老师身上,有谁会关心老师做的工作是不是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没有人会关心老师做的多余的工作应不应该得到补贴。

农村学校的老师多年来一直都只是逆来顺受,什么晚自修呀,放学看路口,早读课,还有中午空档放晚学空档,看饭堂都是额外的工作,从来没有人提出过质疑说这些工作应不应该由老师来做,是否应该有相应的补贴,你提出的意见只会有人反驳说学校的工作不由老师来做由谁来做,老师收了工资包括在里面。这我又想问一下,既然老师的工资包括这工作,为什么领导每天不用上课或只上一节课,他们还要收职务补贴,工资不就应该包括在里面了吗?别说人家是领导,这也只是找借口坑钱罢了。

晚自修这些活动本来就是名正言顺的加班超时工作,竟然还有无良的人说补贴违规,现在晚自修是算地绩效的,绩效真的不算什么,只是为学校领导增加收入的晃子,让老师超时工作而不发补贴,还算进绩效,那以前一直在发的现金都进贡给上级了,这举措应该是某些人看上了这笔钱做的手脚 。

农村就算是最差的学校每年盈余都有几十万,这些钱不用在超时工作上,他们宁愿用在各方面的建设 ,因为建设是有回扣的,再清廉的时候,总会有不法的人做出不法的事,只是哪个层次的人做罢了。所以,与其说补贴违规,不如说晚自习违规,都别搞了,就象当年小学中午托管一元一天禁止收钱,然后学校取消中午托管,家长每月花 200元到校外托管一样,都是自找的麻烦。

合法的补贴说成非法,非法的超时工作说成合法,一直都是教师最令人痛心疾首的。


君子19920306

应该上晚自习,上晚自习的教师不算额外加班,也不该收取一定的酬劳,因为晚自习是几乎每一个寄宿学校都有的课程,你们的学校当然也不能例外!

深深体会了寄宿制学校教师的辛苦

“起得比鸡还早,睡得比猫头鹰还晚”,这是两句常被用来形容中小学教师工作辛苦的顺口溜。但是,放在三年前我还真体会不到它的意蕴。因为三年以前,我一直在一所偏远学校工作,学生不多,也不是寄宿制,离家虽远,但一下班就可以回家,倒也自得其乐。这种状况持续了十多年。

2012年9月,我所在的偏远学校合并进了现在这所全镇最大的初中,那段相对悠闲的时光便一去不复返了。不仅仅是学校学生多了、白天工作量大了,而且这学校是寄宿制,早晨、晚上又“凭空”增加了大量辅导寄宿生自习课的工作量。

这样的工作让我很不适应,你想想,白天尽力工作一天后,谁不想晚上回家放松一下?另外,现在的中小学教师群体以中年教师为主,都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很重,谁不想晚上回家照顾一下老小?但是,这样的想法在寄宿制学校要实现很难很难。因为,你得听从学校安排,轮流辅导寄宿生的早晚自习,而且晚上有什么事连班都不好调。

在我们学校,一般情况下晚自习要上到晚上8点半,早上6点20分开始上早自习。在其他寄宿制学校,工作量可能会更大些。一个老师要辅导早晚自习,不“起得比鸡还早,睡得比猫头鹰还晚”都无法胜任这样的工作。

寄宿制学校是情况特殊,但学校却没有给老师们发过加班补助。也就是说,尽管老师们很辛苦,白天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承担了足够的工作量,早晚自习辅导纯粹是加班,却领不到加班费。所以,我在寄宿制学校干了一年就有点受不了了。我也曾问过一位在学校已经干了近20年的同事是咋“熬”过来的,这样一直“白干”竟毫无怨言?那同事无奈地说:“这有啥办法?谁叫咱就在这样的学校工作呢?”

我就觉得纳闷,老师们长期这样起早贪黑地工作,难道校长不知道?为什么就不能给老师们发点补助呢?所以,我便私下里跟校长交流了一下,说出了我的疑惑。校长说:“谁不愿意给老师们发加班补助?我也想。但是财务制度规定,不能用学校经费发放任何形式的补助,你可以问问其他寄宿制学校,看哪个学校给老师们发加班补助了。”我便跟几个在其他县区寄宿制学校工作的同学联系了一下,发现果然没有几所寄宿制学校给老师们发放早晚自习辅导补助,老师们辅导早晚自习大多在“白干”,原因当然是因为“财务制度有规定”……

连续撰写政协提案为寄宿制学校教师呼吁

了解到是财务制度不合理导致了寄宿制学校老师们既得加班又不能领补助的事实后,我便萌发了借用区政协提案解决这个弊端的想法。我除了是老师,另一层身份是区里的第三届政协委员,2012年当选的。我就想,何不在政协全会上提个提案,呼吁修改一下财务制度呢?

于是,2013年2月5日,我便在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允许给寄宿制学校教师发放加班补助的建议》。我的建议是,让上级财务部门专门规定一条财务制度,不让随便发放各种补助的规定继续保留,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寄宿制学校为老师们发放一点加班补助。因为老师们毕竟都在长年累月义务加班辅导早晚自习,这是事实,不属于随便发放。

汪重阳第二次向区政协提交的关于寄宿制学校教师补助的提案

但是,提案提交后,我等了一年也没等来回复。到2014年年初,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召开时,我专门问了一下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关于那件提案的情况。工作人员说在讨论这提案该不该立案时,考虑到机关财务制度不允许发放任何形式的补助,就是立案了也没法让承办单位回复,所以当时就没立案。我一听就很不高兴,等了一年原来是没立案,我得瞅机会继续提。

因为我没想到怎么换角度提这问题才能让提案委员会审查过关,所以那一次全会我就没提这方面的提案。等到今年3月2日开幕的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上,我便把《关于允许我区寄宿制学校给教师发放加班补助的建议》草案又拿了出来,请我所在的区政协文艺医卫组委员们参考,看怎样提这个问题合适。

换个什么角度呢?正好区政协一位副主席来参加我们的小组讨论,看了我的提案草案说:道理可以这样讲,延长了工作时间就得给加班费,《劳动法》有明文规定。但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却没有发放“加班补助”的规定,所以仍然行不通。寄宿制学校有学生住校,衍生出一个学校放学老师下班走人后,谁来管理学生的问题,看来可以从配备足够的生活老师人数这个角度出发提建议,这样如果能实现也可以让白天上课的老师解脱出来。

一语点醒梦中人,我赶紧再一次修改我的这项提案。最后改成了《关于为寄宿制学校配备足量生活老师,推进我区教育质量提升的建议》,并把提案交到了区政协提案委员会,顺利通过了审查。

问题解决依然遥遥无期

审查通过后,我对这件提案的办理充满了希望。

6月30日,我正在其他学校紧张评改学生期末联考试卷,我们学校的校长给我打电话了,说区教体局承办了上述提案,区教体局人事股说我们学校按现有编制不缺编,不用配备生活教师。

我一听就头疼不已,政协委员的提案,是最怕本人的“顶头上司”机关承办的。因为这样一来,问题不管怎样解决,委员都难以对直接领导说“不”。

7月2日,在紧张的期末考试、评卷结束后,我专门到区教体局去了一趟。在教体局人事股,我首先对股长说这个提案不是给领导出难题,而是基层调研中确确实实发现的问题。股长说理解,并说核算了一下,我们学校不缺编。我问怎么不缺编,他说连上已经内退在家的好几个学校老领导,就不缺编了。

我一听明白了,我们学校是4所学校合并的新学校,原来单位各有几个体弱多病、接近退休的老领导在家休养,如果让他们到学校来上课、辅导学生晚自习,在职教师当能减轻很多工作量。可是这个现实吗?那也太不人性化了吧?

另外,股长说现在已经按标准给我们学校配备了足够的宿舍管理员——每200个住校生配1名宿管员,现在教师编制普遍紧缺,增加人员是不可能的事儿,因为其他农村寄宿制学校都不存在配备足量生活教师的情况。

夜已深,教室里灯火通明,汪重阳还在辅导学生自习

我们学校有五六百名住校生,三个宿管员能管理好五六百名学生的学习生活吗?每天下午5点半放学后,如果老师们全部离校回家,到晚上10点才熄灯睡觉,这期间的学生安全谁来保证?学习谁来监管?看来,我们寄宿制学校老师想要摆脱早晚自习的“束缚”一时还是难以实现的事情。

我说,教体局就不能协调一下财政部门,修改一下财务制度,允许给超负荷工作的老师发点补助?既然人员不能增加,寄宿制学校不能取消,也不能让老师一直“白干活”吧?股长说,教体局即使提出来修改财务制度,区财政部门也不会修改,因为他们也没有这个权力,这是全国推行的制度。

我说,这个问题总不能一直在这放着不解决吧?我可真是感受到寄宿制学校教师的职业倦怠了呀,这可不是小问题,让老师们一直义务奉献下去,这也太说不过去了。股长点点头说知道这事儿,但教体局确实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我顿时郁闷到了极点,这算什么事儿?明摆着的问题,老师们不得不加班,却拿不到加班补助。如果是一年两年都能说得过去,可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老师们若一直在寄宿制学校工作,就得一直义务奉献,这还是“以人为本”吗?

最后股长说,你要是实在不满意这个答复,就别签“满意”,签个“基本满意”吧,我们也好给区政协有个答复。我能怎么办?我总不能让顶头上司为难吧?教体局也难以解决这个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只有如实记录下来,以期让更多的人知道,或许忽然一天就解决了吧。我还会继续呼吁……


听听好歌

其实对大部分农村的孩子来说,晚上有人帮忙看管学习真的太重要了,父母不懂,爷爷奶奶不懂,作业完成到什么程度,完成的质量如何,自己没有判断,所以如果有人帮忙看管,那自然是好事!

晚自习的补贴,老师得到的那部分加班费肯定是来自于学生上交的费用,到底是补贴违规,还是上自习违规,这是个死循环,难解的题型!

教育的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的家庭观念不一样,资金储备不一样,得出的结论也不一样,行动方案也不一样,任何一方在过程中瞎评判都没有意义!

整个环境的改变,需要太多人的努力,个体还是自己的孩子自己上心吧!


九斗学生心理

这个问题的症结在于制度设计的不合理。

1、农村寄宿制学校由于有大量的住校生,为了便于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在就寝前这一段时间,必须对学生加强管理,组织学生在教室自习。这就需要教师到现场管理、辅导。但是八小时之外属于教师的休息时间,自习管理就成了加班,适当补助加班费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在没有政策配套的情况下,发给补助,就成了乱发津补贴,踩了纪律的红线;不发补助,又没有人愿意去管理学生,这其实就一个灰色地带。

2、不准组织学生上自习的初衷是为了给学生减负,但是这个规定没有充分考虑农村学校的实际,农村寄宿制学校有大量的留守学生是住校生,在学校早晚时候需要教师加强管理照顾,自习不上是不行的。一旦出了安全责任事故,学校所花的钱远远不止那点可怜的加班补贴。

3、还好,现在教育部已经出台了课外购买托管服务的文件,一些地方也先先后后出台了加班费发放文件,相信这个事情很快就能解决。


闲看流云

一般农村的家长大都外出务工,送寄宿学校也是希望老师全方位的为孩子考虑,照顾孩子。还有一种原因是因为自己没有时间或者没有能力来照顾。

从下午放学到睡觉的时间,至少有5个小时,这个时间孩子如何安排,安全怎么保障,大家有没有想过什么方法呢?这么长的时间都是需要成人,需要老师去组织、去安排来完成的。如果放任孩子自己管理自己,那真是让人“忐忑不安”了。

如果这么长的时间没有人管,孩子的学习和安全何以得保障。如果要老师来管理,已经超出了老师8小时工作外,这就是另外给老师增加工作量。而且,管理这么多熊孩子,不仅仅是脑力活,也是体力活。

超出老师的工作时间而加班,就应该给加班费,而且是老师休息时间,就应该按老师的劳动给出相应的报酬。而不是每次带完课,不咸不淡的给“5元代课费”。“5元代课费”都几十年了吧?物价都翻了很多翻了吧?为什么老师的报酬就是不涨,反而还说不合理。

你以为老师喜欢带啊?更多的老师更愿意休息,家里孩子老人也是要照顾的。怎么总是让人挤奶,不让人吃草?要不,学校就取消晚自习,谁愿意上谁上?


槿妍写话

我所在的学校就是村级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学生家住的分散,有近有远,中午都在学校吃饭,下午放学家近的父母接回去或自己回家,远的住学校,周末回家。住宿免费,吃饭学生每月交260,学期末教育局拨款,每名住宿生可以领到500多补助。初中学生住宿会上早自习,第八节,晚自习俩小时,学校不收费用,但上自习看护的老师要讲解练习册,看护学生写作业,老师属于加班,一次学校补助30元,一月约120元,解决老师因上晚自习在学校的伙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