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布2018年“五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每月最多交这个数

近日,记者从珠海市人社局获悉,珠海市2018社保年度(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社保缴费基数有所调整,珠海市人社局还详细公布了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这是缴费基数的下限;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这是缴费基数的上限。

记者了解到,珠海此次调整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五项社会保险类别,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五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珠海缴费上下限统一执行省的标准,上限是20004,下限是3100

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珠海2018社保年度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省月平均工资6668元/月为计算标准,上限是20004,下限是4001

失业保险2018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度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751元/月为计算标准,本人工资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为缴费基数,以此计算出来的上限是20253。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值得注意的是,从7月1日起,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到1720元/月

在工伤保险方面,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下限按照珠海市人社部门最新公布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黄鹤林)

【作者】 黄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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