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涛:治理微商乱象需多部门齐心协力

近日,郭涛在接受《重庆商报》采访时表示,将微商等纳入到监管范围之中,有利于推动电商、微商行业健康良性发展,使电商创业者明确履行管理责任的法律风险。

监管之后对个人微店可能营销比较大。郭涛认为,待《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之后,社交电商有了健全的法律法规,在统一的平台上监管效率会更高,也是一大趋势。“那个时候依托于社交平台的,还未准备全相关资质的个体商城、个人微店等,就得入驻第三方平台接受监管。所以,监管之后,对个体微店可能影响比较大。

不少朋友圈微商往往连微店都没申请,很难受到监管。“人数太多,执法难,多数为个人行为,取证难。”郭涛说。

目前,电子商务法尚处于审议阶段,内容细节还有增加的可能。郭涛认为,需要把微商的界定明确。他向记者详细解释,目前微商界定模糊,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将第三方平台之外的都划入微商,定义不明确,不利于将来执法。其次无细则,法律条款不仅针对微商,对于连微店都没有的朋友圈微商代理取证监督难。

治理微商乱象需平台、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齐心协力。郭涛指出,平台和执法部门、监管部门齐力是较好的解决方法。他举例,对于朋友圈的微商,执法部门可以将微信以第三方平台的角色来监管,根据相关草案条例,消费者在微信买到假货,对平台追责、要求赔偿。

详见,微商入法 乱象“伏法”?.重庆商报[N],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