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如书
善良,未必所有人都能做到。
为何这么说,看下面▼
7月6号,《借“校园贷”买高档手机,400多名大学生成被告》上了热搜,今天还在---704校花兼职骗局。
一:第一个不善良的人
网上明里暗里暗示大学生不还钱,事情都没有理清,三言两语,将大学生营销成老赖形象,可以不懂,但请有媒体人的责任心。
二:第二个不善良的人
广西金融公司704,下面事实会告诉你,明显的一个诈骗公司,居然以一个被骗者的形象上诉,充当原告,真的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做作之余,不免让人感慨厚颜无耻之徒究竟如何练成。
根据天眼查询,这是一家:兼职换产品,零首付零利息。
在校园一年完成兼职的工时就可以把手机电脑变成自己的东西或者现金,红色的“0元购”相当诱人。
你以为真的这么简单吗?
学生签下了两份合同,《704兼职换购平台协议》,和《柳州银行借款合同》。
学生们拿到的钱或者商品商品(据说是704购买的劣质产品),实际是柳州银行发放的个人消费性贷款,柒零肆只是居中平台。即便是与柒零肆签订的居中平台协议,也明确印有“个人消费贷款”的字样。
这家“校园贷“公司经营模式是704拿了学生的身份证低息向柳州银行借款,然后高息再给学生,再通过制造逾期让学生支付天价逾期费用。
怎样制造逾期,这家公司真的是手段高深啊.
1.兼职只是谎言,出钱才是真目的
704推出一款兼职app,注册进入后发现30个兼职岗位2000多人竞争,而且兼职外地居多,当学生意识到这是个幌子的时候,决定用现金偿还,跳出这个坑。
2.约定按时还钱,结果却不通知变了花样。
小A:上个月我不是还了300吗,为何我还是违约
客服:一直都是320,你不知道吗?大概是我们公司没通知到,但是还是要还钱的
实质上:没有任何短信提示或者APP提醒,而且三四个月之后通知,违约金已然高达十倍以上。
3.下个月不能还上个月的,当逾期处理
客服自有一套说法:就像一个人长大,6岁不能回到5岁,是不?真的是强词夺理
4.还清的欠款,总有办法显示逾期--甩锅公司员工携款潜逃,app出事故,篡改后台数据,拿钱不给银行
这是一个填不完的坑,陷进去,只会越陷越深。
更过分的是,大学生意识到被骗,不打算继续受骗了,704像电视剧里面类似黑社会的手段都使出来了--家门口喷漆,打人,发信息给媒体以及家人--逼还钱。
校园门口发学生信息传单,贵大真的是躺着中枪啊
气焰嚣张的说:等判断书下来,就知道后果了。
柳州银行已经暂停和该公司的相关贷款业务--只想说:撇的真的是迅速。
三:最后
过分!
小斯说手机
小夏座出租车逃出生天
曹伟鹏zero
整个过程真是看的我极其无语,吐槽地方太多。
借钱主要都用来买高档手机,普通手机就没法完成学业?
这400多名大学生,通过某金融公司借款,借款不多,金额均7000左右。这笔钱大多都被学生用来买了高档手机,手机到手后,他们却都拒绝还款,被该公司全部告上了法庭。这400多名大学生,并不是来自一个学校,而是来自广西、江西、贵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
集体拒绝应诉,不来调解,本金都不想还,不仅法盲还无耻
最意想不到的是,立案后,大学生们集体没有应诉,甚至不少人还直接拒收了应诉材料。
而在法官专门前往高校,企图调解时,所有大学生都没有人自愿参加调解。
最后法官和金融公司共同商量的方案。只要被告,也就是大学生,肯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诉讼费用,那么金融公司就不再追究利息,手续费和违约金,以上都体现在了合同中。
然而在这样的方案中,目前四百多名大学生里,仅仅只有3名主动接受了这个方案,同意还钱,而还钱的原因是,他们马上要毕业,已经找到了工作,怕欠钱不还影响工作。
而之所以这群大学生集体不还钱最大原因,居然是他们有一个内部的QQ群,他们一致认为,由于国家在打击高利贷和非法放贷,他们认为他们使用的“校园贷”就属于非法放贷,因此,他们借的钱根本不用还。
这个观念是对的吗?当然是错的
校园贷并不代表都是高利贷和违法的,合理的利息是被保护的
这么说吧,并不是所有的校园贷都是高利贷和非法的。并且既然自己强行认定就是违法的,干嘛一开始要去借,这不是典型的抱着占便宜的形态去吗?
并且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合同是自己签订的,在我国只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没超过年利率36%,那么利息就是有效的,没效的仅仅是超过的部分。
何况法官还只要求给本金,本金怎么就不应该还了?
最不可思议的是,作为大学生没有诚信可言不说,居然还敢直接不前来应诉,如此法盲的让人瞠目结舌,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做征信和老赖黑名单吗?不知道有个手段是强制执行吗?
大学生如此,父母们也如此没有基本常识和道德?还真以为自己可以把法律当做笑话了。
别把法律当笑话,为了7000征信都不要了,何必呢?
为了虚荣心,借钱7000元非要用高档手机,借钱了各种不还,起诉又不去,本金也不肯给。
7000元多吗?可能每个人感受不一样,但是7000就把自己征信弄毁了,还上黑名单,还真是相当让人无语了。
长点心吧,尽量不要触碰校园贷,没高档手机你真不会死掉,这么说吧。你们运气好,遇见的都是合理的起诉你们,就让你们还本金而已,真遇见非法的了,你还真以为就是起诉这么简单,可以轻易逃脱吗?你以为放贷款的都是傻子在开公司吗?
下文更新在7.4日
看评论,挺颠覆我三观的,即使说再多法律知识,插图是法官在解释,说再多并不是校园贷就绝对等于违法,并不是校园贷本金就可以不还,但是支持的人永远处于装睡的出来。
我其实本可以置之不理,毕竟你们骂我也好,评价我也好,对我其实没多大意义。
我只是可怜这些学生,在你们的支持下,坚持不还,上了黑名单,后果只有自己承担,而且调解下来法官让给本金,可能很多人理解不到法院判决和调解的意义。
除了上黑名单,不履行判决还会面临刑事责任
我真不希望这样错误的思想蔓延下去,我就只问一句,哪些支持的人,你们认为不还应该的,你们怎么不去找贷款公司借几百万发大财啊,反正不还是应该的?
廖彩琳律师
我们一直在密切关注此事。
随着各方对该事件的报道,目前披露的出来的信息和最初呈现在公众面前的情况有较大差异。对于此事,团中央青少年维权在线 法律专家、北京致诚公益律师姚艳姣认为:
一方面,鉴于法院已经立案,当事学生应配合法院调查,积极调解,这样有助于保护学生权益不再进一步损害,消极应诉,一味回避只会让问题更加糟糕。
另一方面,建议当事学生积极寻求法律帮助或者法律援助,必要时可以考虑提起反诉,起诉合同无效等。
附:澎湃新闻对该事件进行的调查报道
近日,一则“400余名大学生因涉校园贷遭起诉却无人应诉”的消息在网络流传,备受关注。
受理该系列校园贷案件的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曾公开表示,民事诉讼被告一方拒收应诉材料且拒绝应诉的,法院将依法缺席判决;不及时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被告,将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且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后纵使履行相关义务,也会在个人征信纪录中留下污点。
西乡塘法院呼吁,身涉“校园贷”纠纷的在校学生应当积极应诉,到庭主张权利,通过协商、沟通处理问题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正确途径。
澎湃新闻发现,身涉上述“校园贷”纠纷的高校学生(包括已毕业的学生)已成立QQ群。在200余人的QQ群里,众多学生称,他们是被“704校花”骗了,并非故意不还款,网络上对他们的指责有失偏颇。
公开信息显示,“704校花”是广西柒零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704公司”)推出的一款“兼职换购”产品。据媒体报道,目前,“704校花”业务已经被国家叫停,704公司处于追债阶段。7月6日,柳州银行客服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该银行此前已暂停和704公司的“704校花”贷款业务。
400余名大学生因涉校园贷遭起诉,无人应诉
对于上述系列校园贷案件,西乡塘区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西乡塘法院”曾于今年4月27日、6月23日发布文章,披露了相关案情。
文章显示,今年1月下旬开始,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庭陆续受理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诉高校学生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至6月初该系列案件已超120件,尚有200余件在办理立案。
从受理情况看,系列案被告多为江西、贵州、广西在校大学生,因通过原告的“704”校花业务贷款购买高档手机后未偿还借款,后被诉至法院。案件陆续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后,无一学生到高新法庭应诉,法庭依照相关姓名地址邮寄的法律文书也多遭到拒收。
文章表示,大学生消极应诉的现象让法官担忧,高新法庭法官于6月初赴往贵阳了解情况,听取和收集学生的诉求,并积极与相关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沟通联系,共同帮助被告学生应对法律和信用风险。
成行前,系列案原告向高新法庭法官出具了调解方案:“如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诉讼费用,原告放弃利息、手续费、违约金(在合同中有约定)等诉讼请求,并同意结案。”故如有调解条件,法官们将在充分保障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争取促成现场调解以化解纠纷。在贵阳某高校内,经过法院、校方的共同努力,最终该校3名学生与原告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返回南宁后的一周时间内,再无一名学生主动联系法官。
7月6日,澎湃新闻致电西乡塘区法院,法院信息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他们联系不上当事法官,暂时没法协调采访。
据《南国早报》7月3日报道,主办该案的法官黄支革介绍说,受理的这批“校园贷”纠纷,每个案件借款金额均在7000元左右。从双方的借款合同看,大学生通过“704校花”业务借贷,大都拿来购买高档手机。手机到手后,这些大学生因种种原因未能还钱,从而成为被告。借贷的大学生涵盖广西、江西、贵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
上述报道称,因为被告大学生均不在南宁,该系列案立案后,法院均通过双方合同上大学生所留地址快递寄送应诉材料,不少应诉材料遭到拒收。最早立案的3名被告是江西3所高校的大学生,法院也向这3名大学生所在高校发函,希望校方能督促被告应诉。但开庭时,3名大学生并未应诉。而该系列案,目前尚未有一名大学生应诉。
借贷大学生称并非故意不还钱,是被骗了
在一个200余人的QQ群里,多数是从“704校花”借贷过的高校学生(包括已毕业的)。群聊记录显示,不少学生称,他们没有收到法院传票,看到新闻后才得知自己可能被起诉,并有人建议都去法院、银行查询,看自己是否被起诉,个人征信系统是否有不良记录。
公开信息显示,“704校花”是704公司推出的一款“兼职换购”产品,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贷款及商品分期换购,大学生通过兼职或现金还款等方式还贷。
一位学生向澎湃新闻提供的借贷合同显示,他向704公司换购商品总额为5520元,通过兼职方式还款,期限为一年,每月17日前做够兼职40小时,且兼职由704公司提供;若选择现金还款,每小时兼职需按13元偿还。
合同还约定,借贷学生若逾期,每天需向704公司支付借款本金的千分之五;借贷学生若违约,704公司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将由借贷学生承担。
多位身涉“校园贷”纠纷的学生告诉澎湃新闻,签订合同后,兼职很少,很难抢到,这导致很多学生只得现金还款;之后,704公司推出一款APP,要求通过APP还款,但该APP存在一系列技术问题,如还款了仍显示逾期、无法充值还款等。
一位在南宁读大学的借贷学生表示,两年前,他读大二,704公司来学校做推广活动,他和704公司签借贷合同,由于没有他想要的商品,他选择直接借2000元现金,期限为一年,每月做兼职17小时抵还款。
该借贷学生说,704公司推出APP后,他们发现APP存在问题,连自己是否还完都不清楚,704公司的相关电话也打不通。
该借贷学生认为,不少学生的逾期并非故意不还款,和704公司自己管理不当有关,而且若逾期不还,每天需偿还借贷本金(注:非未还款的部分)的千分之五,这样的计算方式不合理。
接受媒体采访时,一位借贷学生称,他于2016年下半年从“704校花”借贷2000多元,没有兼职做便用现金偿还,后面APP无法充值还款,他便没有再还款。之后,才有人联系他知道,其逾期费已达几千元。
澎湃新闻检索发现,在贴吧、知乎等平台,不少网友发帖称,自己被704校花骗了。在200余人的QQ群里,不少人也持同样观点,704校花骗了他们,他们不会继续还款,要还也是还给银行。
据《长沙晚报》2016年11月25日报道,一名学生因350元未偿还,半年后发现需偿还4000元。该学生事后认为,“这自始至终就像个圈套”。
“704校花”已被叫停,涉事银行已暂停合作
根据天眼查查询结果,“704校花”是广西柒零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简称“704公司”)旗下产品,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法定代表人是潘建鹏。
704公司在相关招聘广告中称,该公司旗下包括广西柒柳贸易有限公司、广西聚力共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市柒零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吉膳餐饮投资有限公司等,总部位于广西南宁市滨河路28号广告产业园。
据704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2016年6月21日发布的宣传文章,2013年11月,“柳州704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有“704”的俗称。2015年,公司正式推出“兼职换购”的模式,当年8月增开成都、武汉、长沙、郑州、南京5个城市分点。2015年10月13日,该公司与柳州银行签订了深度战略合作协议。2016年3月,足迹踏遍了北京、南京、苏州、杭州、南宁、桂林、柳州、广州、长沙、武汉、郑州、南昌、成都、重庆、贵阳十五个城市。
上述宣传文章称,“704校花”成立一年,创造了1亿1千万的交易额,有5万学生用户,20万服务人次,700万学生覆盖,9万个兼职岗位,以及各移动平台“704校花”APP上线。
澎湃新闻发现,目前,704公司的官网已禁止访问,其APP亦无法注册成功,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最新更新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
根据查询到的相关电话,澎湃新闻致电704公司,发现电话要么无人接听,要么空号,要么已换机主。澎湃新闻暂未能联系上704公司并求证相关说法。
据北京时间7月5日报道,前述法官黄支革接受采访时称,目前,“704校花”业务已经被国家叫停,704公司处于追债阶段。
公开报道显示,704公司曾和柳州银行合作相关贷款业务。柳州银行客服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该银行此前已暂停和704公司的“704校花”贷款业务。
共青团中央
这件事真的是应了一句话:欠钱的是大爷,要债的是孙子。
这件事怪谁?既要怪稂莠不齐的校园贷行业,更要怪法律意识淡薄、厚颜无耻的借钱者!
网贷行业良莠不齐,合规网贷受牵连权益难保障
本案曝出伊始,很多的网民都在痛骂网贷平台,但是却忽视了一件事,那就是网贷不等于就是非法的,校园贷也是如此。尽管说校园贷中存在一些裸贷、超过法定标准的高利息贷款等问题,但是,还是有正常合法的校园贷项目的,并不是说在现下这种严打非法网贷的背景下,所有的校园贷都会失去法律的保护,成为过街老鼠。无论国家政策和法律如何严打非法网贷,合法的网络贷款都是被允许的,并且法律当然的会保护合法网贷出借人的权益。并且,即使是非法网贷,本金及约定利息中法律所能够支持的部分也是借款人必须偿还的。
真的同情这家网贷公司,有欠款人的信息,能够也敢于诉诸法院维权,说明其涉及的贷款项目还是比较合乎法律规定、能够得到相关法律保护的。同时,在这么多人不还钱的情况下,没有用违法或者一些过度的威吓行为迫使对方还钱,最后妥协到只要本金和诉讼费用归还,都说明这家公司算得上是网贷行业的“良心企业”了。
这些大学生不仅法律意识淡薄,还寡廉鲜耻
这些大学生竟然认为,由于国家在打击高利贷和非法放贷,他们认为他们使用的“校园贷”就属于非法放贷,因此,他们借的钱根本不用还。
这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要记住,合法的利息永远是受法律保护的!
抛开法律不谈,即使是从一个人最基本的诚信意识出发,借钱也应当偿还!不说利息,连本金都不愿意偿还是什么样的人?这样的人即使踏上社会,也绝对不值得信任和聘用。
大学的素质教育真的应该重视法律基础教育了,家长们除了让你们的孩子接受好的知识学习外也请教会孩子如何做人。这些法盲举动完全是可以在正确的教育和适当的法律知识普及的情况下得到控制的。
刘辉律师
根据题目所提出的问题,法海一粟认为,一方面大学生的法律淡薄,另一方面“校园贷”也存在问题。
1、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无论“校园贷”是否非法,是否为国家打击的对象,在接到法院送达的原告诉状和开庭传票后,作为被告,这些大学生都应当积极出庭应诉,提出自己的抗辩。而消极应对,甚至于不闻不问,这种做法,一是对法律不尊重,二是对自己不负责。按照法海一粟的意见,这些大学生应当团结起来,将各自所掌握的证据集中起来提交法庭,痛斥“校园贷”中的种种“非法”行径,以便法庭作出有利于被告的判断。另外,400多名大学生涉案“校园贷”,这其中是否存在“套路贷”等犯罪事实,可能需要仔细甄别。如果相关信息是真实的,法海一粟倾向于该案涉嫌“套路贷”等犯罪行为。这些大学生应当去当地警方报案。如果“校园贷”如大学生们所认为的那样,是非法放贷,那么,大学生们应当尽力揭露其非法事实,让更多的学弟学妹们了解其真相,以免他们步后尘,上当受骗。
2、“校园贷”存在问题。按照相关信息,本次“校园贷”的基本套路是:1、向学生免费提供一部其喜欢的手机或电脑。2、订立一份合同,由学生在12个月内,参加一定时间 的公司提供的工作作为对价,支付前述手机或电脑分期款;或者以金钱方式支付上述手机或电脑分期款。3、约定严苛的违约条款。
3、“套路贷”中的基本套路。对于上述这种“商业模式”,在形式上似乎没有问题。其实,所有涉嫌经济犯罪的那些商业行为,从表面上看,都没有什么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目的:这种目的隐藏于提供者的内心。比如所谓“套路贷”。小贷公司提供资金,贷款人按照约定还本付息。这种借贷关系本身没有问题。即便利息较高,如果不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厢情愿的事情。但是,问题出在:小贷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的基本法律原则,恶意制造贷款人违约的事实;在贷款人“违约”之后,小贷公司立即采取暴力催收等非法手法,迫使贷款人偿还巨额的违约金,以达到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比如:小贷公司要求,贷款人还款必须是现金,转账一律不认可;然后,在还款当日,小贷公司所有的人你找不到,电话你打不能。这样,贷款人“违约”就是必然的事情。然而,贷款人“违约”的第二天,这些人又从天而降。这时,他们向贷款人主张的就是违约责任。此时,正是此时,许许多多的贷款人的恶梦正式开始。
至于本案中的小贷公司是否存在这些行为,法海一粟不得而知。上述回答只是向各位提供一些与此相关的信息,希望网友看到上述回答以后,能够有所启示。如果是这样,法海一粟在此说一声:阿弥佗佛!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自古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借了钱想不还,这绝对是幼稚.先不说会不会遭遇暴力催款,就拿最基本的来讲,为了一部高档手机,连最基础的信用都不要,可想这样的心理是多可怕.没有信用,将来在社会上很难立足,火车飞机都没办法坐,更别谈找工作了,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在以前,大学生当作弱势群体,社会和媒体都会偏向大学生这边,认为大学生受伤害较大.其实依我来分析,其实这是网贷钻了大学生消费观念的空子,部分大学生消费无度需要借钱消费,控制不住消费冲动是根本原因.虽然现在国家整顿校园贷,但并不意味着所有校园贷都是非法的.即使现在是非法,但借了钱本金总是要还的吧,不还就真成了老赖了.
校园贷和大学生们注意了,有法律在管着你们
校园贷让无数人诟病的原因在于其高额的利息,有些简直就是吃人不吐骨头,国家是打击这种业务的.国家规定,利率超过24%就属于高利贷.有些校园贷远比这个还高,当借贷人无法偿还时,就出现了之前的裸照风波.没有法律的监管,那还得了.
大学生们也要注意了,控制你们的消费是根本.管住你们的手,否则受伤的还是自己.你们没有收入,大学主要任务还是学习,并不是攀比.借钱不还丢失信用将会很可怕,最后买单的还是你的父母及亲戚.
学霸数学
在以往曝光“校园贷”新闻事件中,公众几乎全部都一边倒的去同情身处于“弱势群体”一方的学生们,但此次的事件从媒体报道的角度来看学生们无疑成为了目无法律的反面典型。
“校园贷”的放贷者们之所以愿意将钱借给学生们并非是他们有多么善解人意、江湖救急,其目的还是为了获取高额的利息汇报。他们将资金放贷给那些在校学生,而学生们由于没有经济收入来源,以至于贷款到期后很多学生不得不选择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来获得一时的喘息,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最终导致高额的利息犹如滚雪球般地越滚越大,甚至远远高出了本金的数额。越陷越深的学生们还未走上社会便已亲手毁了自己的人生,个别绝望者在走投无路之下甚至会做出一些令人惋惜的极端之举。
我们谴责“校园贷”的放贷者唯利是图,但是反观那些被公众所同情的学生们,他们的身上就不存在问题吗?答案显而易见。
曾几何时大学生是人们心目中的天之骄子,而如今不少大学生们其心思压根就不在学习上,不仅荒废了学业,还盲目攀比、过度消费,入不敷出仍不知收敛,最后只得将手伸向了他们口中万恶的“校园贷”。
前不久我的一位警察朋友和我闲聊时说到了一起被他半个小时就“破获”盗窃案。事发当天,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到我朋友的单位报案,当天正好是我这位朋友值班,于是乎他接待了那名小姑娘。姑娘自称在十天前从单位出来到银行去办理业务的途中上了一趟厕所,前后几分钟的时间她停在厕所外面电瓶车车篓内的6万元公款被盗,由于害怕被单位领导知道将自己开除于是乎只得自己背锅。为了背锅她找人借了高利贷,家里人知道后帮她还了这笔短期高利贷还主动陪同她一起过来报案,希望能够追回被盗的6万元。
按理说被盗6万不是个小案子,我的朋友听了事件经过后并没有急于开展调查,因为有着多年工作经验的他发现姑娘所讲述的“被盗”经历中间有着很多不符合常理的地方。他便深入地追问姑娘很多细节性的问题,而姑娘却一再含糊其辞。除此之外他还在姑娘的手机上发现了一些网贷的APP,里面的记录也颇为可疑。最终在我朋友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姑娘眼泪汪汪地坦白自己在校期间为了买包包和化妆品开始接触到了“校园贷”,此后便越陷越深无法自拔。为了骗家人帮其还款于是编造了被盗巨款的故事。虽然姑娘的行为属于报假案,但考虑到这桩假案实际上并没有造成太多的警力浪费,同时也考虑到对姑娘今后人生的影响,我朋友在对姑娘一番法制教育后最终没有对其处罚。
我举例中的这位姑娘被“校园贷”祸害不浅值得同情,但是很明显我们可以看出她自己也是存在很大问题的。
400名大学生借了“校园贷”既不还钱也不应诉,其理由竟然是校园贷是非法的高利贷不需要偿还,对于他们这种见解我觉得实在可笑。
大学生接受的是高等教育,虽然不一定每一个大学生就读的专业是法律系,但是最最起码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吧,遗憾的是这400名大学生很明显就不具备。
我们不能排除“校园贷”有涉及高利贷的可能,高利贷在我国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但关于具体不受保护的部分法律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也就是说所谓的非法部分是指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但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合法利息以及本金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部分钱大学生们是必须归还的。
法官给出的调解方案是学生方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诉讼费用,金融公司则放弃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诉讼请求并同意结案,我认为这份方案体现了法官保护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的良苦用心。而这份良苦用心,身为法盲的大学生们显然不能领会。
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在调解不成的基础上法院必定会依法判决,其结果必然是学生们一一败诉。
法院判决后假若学生们依旧不还钱,法院还会将他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也就俗称老赖名单,作为即将走上社会的学生们将无法乘飞机坐高铁,无法买车买房高消费,生活将受到诸多不利的影响。
为了7000块钱而选择当“老赖”我觉得实在有些不值,诸君又怎么看呢?
通城丹妹
最近也是被704刷屏了,第一次看到704这个平台还是16年末,当时媒体就已经爆破了这个平台,都18年了,这个平台居然还活着,看来也是有背景的。
导火索
16年有一位在校女生联系到了当地公安机关,就是这个704平台,当时这个女生每月要还320元贷款,这个女生在还完五月份的贷款后,于十一月接到了该公司的电话,宣称女生并没有还五月的钱,要求女生现在还3300多元,不还就会马上找人来“对付”这个女生,女生忐忑之下选择了报警,当然这件事最后就不了了之。
如图,这个学生明明还清了五月的贷款,却在数月后接到通知,被告知自己逾期,并要求他还一千元,直接涨了四五倍。
正紧高利贷
这个平台以原告的身份控诉学生不还钱,并表示只追回本金,看起来放贷公司还有那么一点“人性”,但事实真的如此?
这个平台的利息是多少呢?日利率千分之五,年利率大概是国家基准利率4.35%的40倍,四倍就是高利贷了,四十倍什么概念,大家可以自己想想。
很多人其实已经还完了本金,剩下的利息和所谓的滞纳金加起来比本金还多。你还会继续还吗?
兼职买电脑
这个平台原称704兼职,而不是所谓的704校花,16年就是这个套路贷,他的最初说法就是通过给学生兼职让学生用工时还钱,而不是通过现金还钱,当时他们推出的就是兼职买电脑,据很多学生反映,这个平台的兼职很难接,能靠兼职还全款的人其实并不多,而且还会出现克扣工时的现象,按APP上看你已经完成了工时,月末你就会收到消息,还有未完成的工时要求你现金还款,而且由于利息很高,其实做半年就还够本金的同学,往往做一年多还还不完。
这是一个学生的兼职经历。
暴力威胁,故意泄露学生信息
这就已经上升到违法犯罪的层面了,这是当时的一些证据。
媒体应当为正义发声!为弱势群体站出来!为他们主持公道公理!而不是学着做恶势力的走狗,做人做事要讲良心!个别媒体为了博取热度,撇开原因不谈,直接指责学生借钱不还,你们的良心呢?正义呢?作为媒体人的操守呢?
梦落楚尘
欠债还钱人之常情
欠债还钱人、自。古就是中国人不变的真理,难道我们就以为不合法就可以不还了吗?那我们不就可以随便借了,全都不还,这个社会还有何秩序而言,就“校园贷”来说,针对的借贷主体是成年的大学生,且一般为生活、主要以消费借贷以买名牌包、手机、化妆品等奢侈品。借款只要双方达成借款意向,借款合同生效,双方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有的大学生收到法院传票后,组织借贷大学生们专门成立了交流群。学生们一致的观点是认为,国家在是打击高利贷、非法放贷的,而这个“校园贷”就是非法放贷,所以,他们借的钱根本不用还。“不知道他们哪里听来这些错误观点,如果这些大学生一直这样消极应诉,不积极应对,案件缺席审理对他们很不,会由主动变被动,不利于事件的解决。再有因为借贷人已经成年,借贷双方自愿达成借贷关系,所有不是“耍赖”就可以的赖账的,大学生作为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包括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不应诉这件事就能不了了之吗?
这些涉案大学生可能简单的认为不出席法律就拿他们没有办法,这样做很可能被法院“缺席判决”,同时丧失自己的应诉权利。司法明确规定了民事诉讼对案件证据可以进行质证和指正和说明的“辩论权力”,大学生不出席的后果便是丧失这项自己应该有的基础权利。而且,大学生的缺席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查,法院只能在缺席判决后,根据到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理和最后的判决,是不会不了了之的。
因为被告没有进行质证和答辩,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都会支持原告的诉诵请求,判决结果将对被告产生不利影响。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出借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个后果不利于大学生以后个人信用记录,有可能被申请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对以后产生不利后果。一旦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纵使后期履行了相关义务,也会在个人征信纪录中留下污点,这将对个人的生活和工作都造成巨大影响,为了“校园借贷”对以后个人信贷产生影响,岂不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