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老師就教育我們:紅燈停,綠燈行,然而紅綠燈轉化期間,還有一個黃燈時間。黃燈時,應該減速慢行通過,但是這短短的數秒鐘如果沒把握好,被電子警察當“闖紅燈”處理,那6分200元的罰單可就跑不了了。
很多司機雖然駕駛證在手多年,但開車機會卻寥寥無幾,交通知識也基本還給了教科書。一旦開車上路,就容易迷迷糊糊,估計沒多久分數就見底了。“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這是最基本的行車要求,不過一旦遇到複雜的交通路況,也會衍生出許多讓人迷惑不解的問題。今天,就來聊聊關於交通信號燈的那些事兒。
信號燈和交警指揮聽誰的?
闖黃燈失敗要不要停車?
黃燈的作用是提醒車輛減速慢行,並清空已進入路口的車輛,為紅綠燈切換提供準備時間,一般只有短暫幾秒。很多行駛到路口的司機,看到黃燈閃爍為了少等一個紅燈,仍然加速通過,但往往剛越過停車線就發現紅燈亮起了,此時是應該停車還是通過呢?
遇到黃燈閃爍都要減速停車嗎?
黃燈是綠、紅燈切換的緩衝方式,所以要減速慢行或者停車以防闖紅燈。但當路口只有一個黃色信號燈連續閃爍時,也不要傻傻的停在線內等它變燈,因為它只是一個閃爍的警告信號燈。作用是提醒車輛路口要減速慢行,在確認沒有危險或其他行人、車輛時,是可以通過的。
只有左轉燈可以掉頭嗎?
並不是所有路口都會設有掉頭指示燈或標的,大部分路口只有左轉燈。這種情況下,只要沒有禁止掉頭標識,在不影響正常行車並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都是可以隨時掉頭而不受信號燈約束的。很多道路的中央隔離帶,也會在接近路口時由實線變為虛線,以提示車主可以在此區域掉頭。
撞了闖紅燈的行人該如何認責?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如果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即使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存在過錯,也只是根據過錯的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說,無論過錯在誰,機動車都要承擔一部分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