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一婆婆向兒媳索要「帶孫費」11萬!事情的真相讓人動容

01

2014年,烏魯木齊首例“帶孫費”糾紛引起一片譁然。

2010年年初,李阿姨的孫子出生了,在兒子的邀請下,李阿姨搬進了兒子家裡,盡心盡力地幫忙帶孫子、做家務,就是想讓兒子兒媳安心上班、好好過日子。

老人任勞任怨3年多,卻沒想到換來一場空——兒子兒媳因感情不和離婚了,孫子判給了兒媳。李阿姨傷心之餘將兒子兒媳一塊訴至水磨溝區法院,要求他們支付自己從孫子出生至2014年1月份,共計46個月的勞動報酬11萬餘元。

法庭上,李阿姨說:“3年多共同生活期間,我基本承包了所有家務,有了孫子後,擔當著保育員和保姆的角色。”說到這裡,她委屈地哭了,“我不能白白付出,現在要追討3年多的勞動報酬”。

李阿姨的委屈不是幹了多少活,而是多年的任勞任怨沒有結果。多年的辛苦在李阿姨看來都是值得的,但兒子的離婚給了李阿姨太多的壓力與委屈。

02

無獨有偶,2017年的11月伊寧市的劉阿姨和老伴將兒子兒媳告上法庭,索要帶孫費。

兒子和兒媳在烏魯木齊生活,平時工作忙。劉阿姨從孫子出生就開始照顧。為了減輕小倆口的壓力,劉阿姨和老伴把孫子接到了伊寧市上幼兒園,這一帶就是七年。

17年初,小倆口決定把孫子接到烏市上小學,孩子接回身邊後,兒媳張女士發現孩子在學習、生活有很多不好的習慣,於是開始埋怨公婆,嫌公婆把孩子慣壞了。

辛辛苦苦帶了7年孫子,卻還被兒媳婦埋怨“慣了孩子一身壞毛病”,這讓老兩口不樂意了,一怒之下告上法庭討要“帶孫費”。

劉阿姨說 “我並不是為了這點錢告兒子兒媳婦,而是想讓他們知道,父母給他們帶孩子不是一種義務。”同年11月20日,拿到法院判決書的劉阿姨說,老人帶孩子本來就很辛苦,任勞任怨的,結果還出力不討好,這讓她和老伴接受不了。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老人索要帶孫費有法可依,判決夫妻倆給公婆“帶孫費”3.54萬元。

03

前幾天,微博上爆出一條“超人奶奶”的新聞。

你工作再忙,也沒有每天早晨5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吧?你在辦公室吹空調的時候,有沒有想到年邁的父母在酷暑中擠公交,在嘈雜的場館內站著陪孩子。

“父母=免費保姆”不知不覺已經成為很多年輕人心中的潛規則。

要自由時嚷嚷著自己已經長大成人,堅決不和父母同住。一旦需要幫忙就立馬露出了孩子嘴臉——你是我的父母,就有義務免費幫我。

04

關於帶娃這件事,您要問老人樂意不?誰不樂意?都說隔代親,老人哪有不喜歡跟自己血脈相連的小生命的?不生緊著催兒女,抱上不捨得撒手,高興著呢!

再多問一句:帶娃累不累?不少老人也會點頭:還真不輕鬆。頭一個,歲數不饒人。年紀一大,精神頭難免不足。身體累不算什麼,累也痛快,問題是有時候心也累。

父母在為子女付出的路上,不僅是傾盡全力,甚至已嚴重透支。

很多父母甚至不得不忍氣吞聲、小心翼翼地圍著子女打轉。

當被綁架的父母們,迫不得已地放棄自己安逸的晚年生活去滿足子女的需要時,沒人知道他們要嚥下多少委屈,承受多大壓力。

父母子女一場,應該是你把我養大,我陪你變老,而不是你生我養我,就該為我負責到底。

老人的晚年幸福需要兒女的理解和成全。

人生本就是一場接力賽,父母從爺爺奶奶那裡接過擔子養大我,我從父母那裡接過擔子養大自己的孩子……

如果你們願意幫我,我會心懷感激。如果不能,我也會坦然處之,因為這首先是我自己的事情。

本文來源|鐵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