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女婿對公婆、岳父母是否有法定贍養義務??

兒媳、女婿對公婆、岳父母是否有法定贍養義務??

《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1.)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

2.)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很多人可能認為兒媳公婆是一家人,對公婆有贍養義務。從道德層面來講,兒媳對公婆有贍養義務,但是從法律角度看,這不是法定義務。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我國法律上的父母子女關係分為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包括父母與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以及法律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包括養父母與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


兒媳、女婿對公婆、岳父母是否有法定贍養義務??

通過看法律規定,兒媳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是沒有法定贍養義務的。

因為兒媳、女婿一般也沒有法定繼承權。 法定繼承的遺產繼承順序是: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因兒子、女兒去世,兒媳、女婿與公婆、岳父母喪失了姻親關係,兒媳、女婿對公婆、岳父母不享有贍養義務,公婆、岳父母不能強制性要求兒媳、女婿盡贍養義務,支付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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