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向我借款87000元且打有借条,现人意外死亡,可他家人却拒绝还钱,我该怎么办?

AHTV法治时空


从古至今,我们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如果借钱人死了,怎么办呢?虽然民间有“父债子偿”的说法,但也只能说说而已,作不得数的!因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借款关系只在当事人之间有效,不能为他人设定义务,当然如果其家人为此借款提供了担保,并在借条上签了名,则不在此限。

根据题目描述,应该已经与借款人的家人协商过了,下一步协商不成,也只能走起诉这一条路了,但是在起诉前应当要评估一下,是否值得起诉。

到了法院,首先就是审查借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因为法律保护合法的借贷关系,而对于以借贷的名义掩饰的赌债等是不予保护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就不要自讨没趣去法院了,去了也是白去!

看朋友是否已婚,如果是未婚,要了解一下借款人是否留有遗产,比如房产、存款、债权等,因为《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继承人自愿清偿的,法律不会干涉,但是此案中是断不可能发生这种事的了。如果朋友本身家庭条件困难,根本就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留下,那么也就不要浪费时间了。

如果朋友已婚,则看此借款是不是其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其配偶有没有在借条签字,有没有事后以其他方式予以追认,还有就是看当时借款是作何用途,是不是用于其家庭正常生活所需,或日常消费,或装修,或其他用途,如果超过日常生活所需,且没有得到另一方承认的借款,需要你自己来举证证明了。

借钱有风险,出借需谨慎!


打虎拍蝇


你好!该问题帮你解析如下:

一、涉及夫妻债务纠纷

依据2018年1月17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读:故而,如果他老婆有在借条上签字那就,没问题,他老婆必须承担,不承担就起诉。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比如该笔借款是用于借款人的家庭房子装修,购买家具等这类用途,其妻子必须承担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解读:如果借款人借用该笔款项,用于黄赌毒等行为,则其配偶无需承担该笔债务。

二、财产继承及债务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关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条文主要有两条,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

1、《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解读:如果你朋友有资产,那么他配偶或者孩子继承其遗产就必须偿还你的债务,偿还金额看遗产实际的价值。若遗产价值低于87000,则以实际的遗产价值为限,高于,则全部偿还。

2、《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解读:先说说,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比如:你朋友的遗产有100万,法定继承人为其妻子,但他把其中20万以遗嘱的形式给了其兄弟,那么他妻子继承80万,兄弟继承20万,这时就先找其妻子,不足部分在找其兄弟。

上述每种情况都有依据,如果符合夫妻债务问题情况的,比较容易解决,遗产因为定义的问题,很难核实,所以法院判决不容易。


鲤行者


一般来说,借款是具有相对性的,谁借谁还,只有借钱的人需要有还款的义务,家人是不需要帮他还款的,但是以下几种情况例外:

1、家人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

现在的人借钱的时候都变得精明了很多,会让借款人提供担保,所以很多借条上一般会写明“XX为XX的借款提供担保责任,在XX无法还款的时候由XX承担偿还责任”,然后签上担保人的名字。

因此,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你的朋友的家人有在借条上作为担保人签字,承诺帮朋友还款的,那这个时候你的朋友意外死亡了,那你是有权要求他的家人承担偿还责任的

2、家人作为继承人继承了你朋友的财产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

因此,即使你的朋友死亡了,如果他的妻子、子女或者是父母继承了他的财产,那你可以要求以上这些人在继承你朋友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例如他们继承了你朋友1万的财产,就需要偿还1万,如果他们继承了你朋友10万的财产,就需要全部偿还8.7万元

3、该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结合婚姻法以及2018年1月最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一共有三种:“共同生活”、“共同意思表示”以及“共同生产经营”。

1、如果丈夫借的这笔款项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而且将这笔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适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例如用于日常生活用品、家具的购买,用于与妻子共同开店、做生意,那即使妻子没有在借条上签字,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这笔借款是丈夫一个人所借,而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但是妻子在事后予以追认的话,就是愿意替丈夫偿还、或者承认之前是和丈夫一起借的、一起使用的,那就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这种情况属于共同意思表示,妻子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由此可见,法律其实并非大家想象得那么简单,一个简单的问题因为不同的情况,所适用的法律规则是完全不同的,所造成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只有全面通读法律、了解法律,才能准确地为当事人解答法律问题,才能更好地从不同角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钦宇


首先,借钱等于买仇人!借钱等于买仇人!借钱等于买仇人!重要的事说三遍!别去抢银行、高利贷的客户!切记!

其次,谁继承遗产谁就有责任归还,如果家属都不愿意归还,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该人名下无任何资产,那你这个钱就别想要回来了;

最后,看看网友们的看法:

1 活着都要不回来,死了就更别提了;

2 一要看借钱用在哪里了,如果包二奶也让家人还说不通吧?二要看家人人品,如果是用在家里的,正常用途,一般人都会还的,毕竟帮他们渡过难关的,人要懂得感恩;

3 首先要知道朋友借钱的用途,是否有不良生活习惯?比如:赌,如果没有就起诉吧,他应该有财产吧?他老婆太没有良心了吧,这种人不用和她客气。

4 我们这有个卖鱼的女人太可怜了,日子过得很辛苦起早贪黑,借给别人20万,有一天她早上起来打鱼被电死了,借出去20万永远也要不回来了。

最后,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了不还,再借万难。这几句话送给借钱不想还的人,共建和谐社会,诚信社会!


游戏大咖王


这个问题不复杂,因为有借条。如果没有借条,这笔账基本就是死账了,所谓的亲兄弟明算账,这就是经验教训呀,亲朋好友之间,借钱,也要标准的打个借条,这是基本诚信也是基本道德。

有借条,且借条为真,这就好办了,债权人只要拿出借条就可以,真伪需要质疑者取证,如果对方认为借条有假,那么需要他们申请鉴定,只要是真的,一般鉴定不会出问题。

借条是最有利的证据,如果这笔钱用的是正道,比如是用于家庭生活,改善家庭状况,比如装修买房,用于生产经营,治病救人,这些都是夫妻共同债务,未亡人应该偿还的,可以直接找他的妻子讨要,对方无理由拒绝的。

假设说,对方认为这些钱不知情比如是赌博了养小三了等,非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人死了,这也不要紧,只要这个人还有财产就可以,外债要在财产中处理,然后才是各种继承,像这种情况,他们家人不认账是不行的。也就是说,妻子没有偿还义务,需要用自己的遗产还债。

如果怎么说都不认账,你可以到法院打官司,连律师都不用请,也没必要花律师费了,这个官司好打。主要看证据,这个借条就是最佳证据。对方没有理由抗辩的。

唯一一个例外情况,如果这笔钱真是用在赌博养小三等等非正当上面了,这个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属于单方的,如果借款人真就一分钱遗产都没有了,那么你就自认倒霉吧,交友不慎,不怪别人。


韩东言


一般来说,借款合同具有相对性,即谁找你借钱,你就只能找谁还钱。每个人都是法律上的独立主体,除非出于自愿,否则不用对别人债务承担责任。现在向你借款的朋友驾鹤西去,他的家人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应当向你还钱。

第一种情况是,向你借钱的朋友留有大笔遗产,他的家人也都没有放弃继承的权利。那么,根据“限定继承”的原则,他们应当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返还你的借款。具体说明,就是如果他的遗产小于你的债权,那么他的遗产就全都归你,不足部分他的家人不用补上;如果他的遗产大于等于你的债权,那么他的家人就应当把借款还给你后,才能继承余下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第二种情况是,该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他死后由他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那么,什么情况下该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根据最新生效的司法解释,如果他的配偶在借条上签字确认了,那么就直接构成了夫妻共同债务。另外借款金额高达8万,显然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但如果你能证明,当初你的朋友借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他们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那么也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除此以外,你若是想让他的家人还钱,除非他们出于自愿,否则你是没办法要求他们还钱的。祝您一切顺利。


冰焰


大实话:债务人的家属没有义务为债务人偿还欠款。但是债务人死后,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从债务人的遗产中对自己的债务进行清偿。

俗话说:“人死债不消,父债子还,夫债妻偿”。在道德层面上,这是我们所有人都接受并且认可的准则。但是,在如今的法治社会,这种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因为在从前,我们的社会发展水平也比较一般,大部分人借钱基本都是为了补贴家庭,这些钱是被用于家庭成员共同消费了。所以,在那种时代背景下这种说法是可以成立的。

但是,现在来说,物质生活如此丰富,很多人借钱已经不再是为了贴补家用。很可能就是为了自己挥霍,甚至是还赌债。而这种情况下他借的钱主要还是用于自身消费,那么就没有理由让其家人为其买单。

新时代下的人死债不消

当然,在当今社会也不会因为债务人死了,这笔账就一笔勾销,这也是不现实的。这时候会涉及两个问题:

1、遗产继承问题

2、债务继承问题

对于债务人的子女或者配偶来说,如果债务人死亡后,其子女或者配偶选择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那么从法律上来说也应该继承其生前债务。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继承遗产从而来避免继承债务,这都是可以的。

所以,一般来说,如果债务人的遗产比所欠债务多,那么其子女继承遗产的可能性就大;如果债务人的遗产比债务少,从法律上来说如果继承人不愿意继承,那么将债务人的遗产全部用作债务清偿后,这笔账就应该结束。

夫妻债务必须“共债共签”

因为在之前的法律规定中,对是否是夫妻债务的判定界限一直很模糊。一方面来说,债权人很难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所借的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之处;而其家属也很难证明债务人生前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为了避免取证的困难,所以根据最新的二十四条规定:夫妻债务只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一方追认的才算是夫妻共同债务,才应该是“夫债妻偿”。如果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签字,那么就不应该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说极端一点,如果债务人生前借钱去养小三了。那么,你认为其妻子会替他还钱么?显然是不合情也不合理的。

虽然,我们都不愿意看到债务人死亡,但是我们作为债权人来说,在借钱给他的时候也是应该承担债务人意外死亡而债务消失的风险的。毕竟,现在就算是朋友间借钱大部分也都会支付一定的利息的。虽然不会太多,但也算是风险和回报成正比嘛。

所以啊,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讲证据。如果你不依法做事,那么很可能就会从占理的一方转变为不占理的一方。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还存在对债务关系的误区,其实法律体系中并不存在“父债子还”、“子债父还”的强制规定。恰恰相反,“夫债妻还”、“妻债夫还”是有法律依据的,当然这是有前提条件的。

1、有遗产的话可以作为偿还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可以让其家人偿还债务

即便欠款人死亡,只要他的遗产足够偿还,债款仍然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欠款人的家人愿意继承他的遗产,那就朝他的家人要。有一种情况,家人必须替其偿还,就是欠款人的债务是因为家庭共同生活而产生,包括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家庭生产经营活动等等。简言之,共同债务由家人一起承担。

3、个人债务也可能要夫妻共同偿还

共同债务里还包括了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是欠债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事实上,法院判断“夫妻共同债务还是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夫妻协商好的借款,肯定是算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共享了债务所带来的收益,也应视为共同债务。什么情况不用换呢?打个比方,丈夫借款不用于家庭生活而是用于赌博,输了一大笔钱,妻子就不用还。

综上所述,如果欠款人的债务涉及到家人、夫妻,肯定他的家人是有义务偿还的。如果不涉及的话,就直接对债务人的遗产主张债权。建议题主申请法院调解仲裁,实在不行就上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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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十数据


回答问题之前,先给大家普及一下借条的相关知识。

借钱给别人,最好写借条:借款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支付的情况(已借出),借出的方式(人民币、转账等)、币种(人民币等)、金额既有阿拉伯数字又要有大写数字、还款时间(如借期一年或者几年后归还等)。如果当时双方约定的有利息的话,说好了多少就在借条上写上多少,千万不能含糊着只写“按利归还”。因为法律规定,如果借条上有约定利息,但利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计算利息。

在这里,很多人会疑问:我借给朋友钱,通常让他给打了个欠条的。这也是大家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

其实欠条、借条在许多人眼中,都会认为是一回事,尤其当熟人、朋友借款时,就觉得两者怎么写都可以,无关紧要。其实不然!

首先说的是,在法律上,欠条和借条两者所承担的性质不一样。虽然说两者都是一种债权凭证,到了后来如果双方对质公堂时,法律上来说,两者的保质期还是有很大差异的。为了避免大家以后出现不必要的债务纠纷,请一定要按照正规且有利于债主的模板书写借条欠条。

对于题主那样所说的,首先就是要看清楚自己借款条上写的到底是“借条”还是“欠条”,这样如果走诉讼程序的话,也不至于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还存在对债务关系的误区,其实法律体系中并不存在“父债子还”、“子债父还”的强制规定。恰恰相反,“夫债妻还”、“妻债夫还”是有法律依据的,当然这是有前提条件的。

针对题主的事件,我们分情况进行解答:

第一,如果有遗产的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二,有婚姻存续的话,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务人死亡,债务不消灭,作为死者的配偶,应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三,可以向家人追讨债务的

如果欠款人死亡,只要生前的遗产足够偿还,债款仍然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欠款人的家人愿意继承他的遗产,那就可以向他的家人要。有一种情况,家人必须替其偿还,就是欠款人的债务是因为家庭共同生活而产生,包括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家庭生产经营活动等等。简言之,共同债务由家人一起承担。


如意岛理财


扯个闲篇,现在假设有一位律师,刚刚接手这起案件,他会怎么办?

第一步,审查借条。

生活中很多人对“借条”和“欠条”分不清,借条书写也不规范,就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比如借条有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再比如借条上的签名是否有效。

我就遇到过一个很奇葩的生意人,此君日常使用的名片,并不是真实姓名,向人介绍也不使用真名,就连对外签合同也不是真名,遇到这种奇葩人物,就很麻烦。

再说借条与欠条的区别,除了涉及到一些程序性问题,最主要就是举证责任。

通常说,法院对于欠条要求的举证义务,较宽松,对于借条的举证义务,较严格一些,具体来说,你拿着一张借条起诉,法院会要求你举证证明,比如银行转账,微信支付,以此证明这笔钱你确实交给对方。

第二步,了解案情。

主要是朋友的家庭人员组成情况,财产情况,借款用途等等。

第三步,确定还款义务人。

写借条的人死了,在法律上不会“人死帐消”,但我们必须找对还款义务人。

(1)朋友的妻子负责偿还的情况。

假如朋友已婚,妻子健在,借条上同时有妻子证明,妻子有责任还款。

假如朋友已婚,妻子健在,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目的”,妻子认可的,妻子有责任还款;妻子不认可的,原告必须举证证明。

比如这笔钱用来给家里购房,给房子装修,给家庭购买了大家电,汽车等等,一旦原告有证据,哪怕朋友妻子不承担,法院也会认定“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目的”,应由朋友妻子负责偿还。

假如朋友已婚,妻子健在,借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目的,妻子不愿偿还的,不能以共同债务的理由,直接找朋友妻子追偿。

比如这笔钱被朋友拿去赌博,这就是典型的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目的。

(2)朋友的遗产继承人。

假如朋友没有妻子,或者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时,那么,当朋友死后,原告只能向朋友的继承人要求追偿。

这里又要涉及到《继承法》的问题,具体的不谈,加入继承人已确定。

首先必须明确一个原则,继承人所承担的清偿责任,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没有偿还义务。

举个例子。

朋友死了,朋友父亲是遗产继承人,朋友留下遗产10万元,同时有债务6万元,则朋友父亲在继承10万元遗产的同时,也继承了6万元的债务,有责任偿还。

但假如朋友有债务15万元,则朋友父亲对超出的5万元部分,除非他自己愿意,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

第四步,第一时间保全财产。

题目中介绍,朋友家人“拒绝还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8.7万元不是小钱,原告能够将这笔钱借给朋友,一定对朋友的情况很了解,比如知道朋友生前的个人经济状况,也就是有没有足够的个人财产。

假如朋友有房有车有存款,个人财产足够偿还8.7万元债务,那就说明,朋友家人有恶意逃避债务的嫌疑,必须以最快速度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避免朋友家人转移财产。

但假如是另一种情况,就另当别论。

生活中常有这样的事,A找B借钱,B明知A是个穷光蛋,但考虑到A的父母很有钱,于是B觉得哪怕A自己还不起钱,A的父母也会帮忙偿还,就把钱借给了A。

出现这种情况时,当A意外死亡,A的父母拒绝还钱,B的这笔帐就泡汤了。

结束语:我们民间亲朋好友之间借钱,很多人连借条也不写,这种情况风险很大。正确做法是,当借款金额较大时,不仅需要写借条,借款人的配偶也应签名,最好还应有担保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