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离婚后有些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女方看孩子对孩子到底好不好?

冰蝴蝶142817800


夫妻离婚后,抚养权归了男方,女方依法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凡是在离婚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女方,情况相对要特殊一些。下面我分几种情况来介绍一下。

第一,女方未如期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形下,男方会视女方对孩子不负责的行为,自然会心里有气,不想让女方探视孩子,主要目的就是想让对方付抚养费。如果女方这点做不到,仍要探视孩子,肯定容易被拒。

第二,女方离婚前有出轨行为。这种情形下,男方家庭会出于保护家族荣誉为由,拒绝女方见孩子,尽管这种拒绝不合理不合法,但是在很多时候,女方无力改变这种局面,除非想办法变更抚养权,但这仍很难。

第三,男方父母强势,坚决不允许孙子的妈妈探视。只要有老人从中搅局,基本上女方就没有机会探视孩子了。有时孩子爸爸可能会出于同情心,但是自己无力改变父母的态度,因此,也就只能眼睁睁瞅着孩子得不到短暂的母爱时光。

对于题主问:女方探视孩子到底对孩子好不好?要看女方是什么样的人品了。

第一,女方人品好,当着孩子的面不说难听的话。这种情形下的女方,适合探视孩子,也容易让孩子在短暂的相处中,和妈妈和谐相处。如果妈妈再多懂一点家庭教育知识,会利用这有限的时间,了解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情况,正面做一些教育和引导工作。人心都是肉长的,尤其是对于离异家庭的孩子,长期让孩子母亲缺失,很容易出现诸多问题,如因为思念妈妈而情绪焦躁,对学习缺乏兴趣不愿意学习,经常和爸爸或老人发生矛盾与冲突,和小伙伴合不来有孤癖行为等。这些问题有妈妈来引导,恰容易解决。因此,如果出于对孩子的爱和关心考虑,男方家庭应该多一点宽容之心,允许孩子母亲探视。

第二,女方人品不好,只要见着孩子就会牢骚满腹。有相当一部分离异女性,内心特别阴暗,只要见到孩子,就会搬弄是非,要么当着孩子的面数落爸爸的种种不是,要么就是向孩子数落爷爷奶奶种种不是,而自己却绝口不提自己有哪些缺点和不足,更不会向孩子忏悔认错。不管怎么说,在短暂与孩子相处时间里,女方向孩子倾倒的全是情绪垃圾。再看孩子,每次只要妈妈来探视,结束后几天里,孩子情绪都会有低落现象,甚至在管教方面出现困难。像这种情绪,男方很容易发现规律,出于对孩子身心健康考虑,不允许女方探视孩子反而是好事。

以上通过分析,相信对问题本身有了解答,如果有分析不妥之处,请见谅。


韩国成老师


对于离婚后不让女方看孩子,我想说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例子。同一单元对门离婚了,三岁的孩子归男方,爷爷奶奶爸爸带孩子,女方一个月回来看两次,每次孩子妈妈走的时候孩子都哭的声嘶力竭,大喊妈妈别走,我要妈妈,我不让妈妈走,在电梯间哭闹半天,女方还是走了。每半个月就要哭闹一次,我在房间里听到都忍不住掉眼泪。而且孩子跟妈妈分开后的2、3天也总在哭闹,总喊我讨厌爷爷奶奶,讨厌爸爸,我要妈妈,过几天好了可他妈妈又来看孩子了,周而复始。后来有一天女方又来看孩子,奶奶不让看了,带着孩子躲出去了,有时在家也不开门,女方就使劲敲门闹。有一次奶奶和我碰面对我说:实在不好意思打扰你了,心疼孩子没办法啊!我连忙说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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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与孩子生活或交往过程中,应正确看待对方与孩子之间的亲情关系,在孩子面前体现出对对方及其亲属的尊重,不应将双方之间的矛盾延续在孩子身上,更不应向孩子有意无意地灌输敌视或丑化对方的思想。

因为随着子女逐渐长大,其人生观、世界观已逐渐形成,本身也具备了独立判断是非的能力,在孩子眼中,对对方的尊重,即是对自己的尊重。

离婚法律宝向您介绍两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一起是不让看孩子,一起是灌输仇视观念,导致孩子不愿意见父母的。从这些故事中,你可以知道法院将会怎么判,自己应该怎么办。

第一起,不让对方看孩子

一、故事梗概

王辉(化名)与柴琴(化名)经人介绍相识。

2012年10月6日,俩人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典礼仪式后开始同居生活。

2013年9月12日,生育女儿王瑶(化名),后双方解除同居关系。

为非婚生女王瑶的抚养权,俩人曾对薄公堂。

2015年6月2日,法院判决,非婚生女王瑶暂随母亲柴琴生活,待其成年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

2015年7月20日,为了探望非婚生女王瑶,王辉到法院起诉。

二、法院认为

王瑶虽然是与母亲共同生活,但父亲有权探望王瑶。

双方对父亲探望权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有不同意见。

就此事项,法院最终判决,王辉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可于每月第一周周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探望女儿王瑶一次,柴琴应予以协助。

离婚法律宝为大家分析一下法院这样判决的理由:

1. 从不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方面考虑;

2. 从增加女儿同父亲的沟通交流方面考虑;

3. 从减轻子女因父母解除同居关系而带来的家庭破碎感方面考虑;

4. 从有利于子女今后身心健康成长方面考虑;

5. 从维护原告合法权利方面考虑。

三、法律启示

离婚法律宝将探望权的概念总结如下:

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不直接抚养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法定权利。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方探视子女产生纠纷的原因较多,问题很复杂,其产生的根源往往是由于双方“草率”离婚时对处理子女抚养及对方探望子女考虑不周,以致于产生矛盾隔阂。

我国婚姻法中与探望权有关的规定比较原则,仅有一条,离婚法律宝总结如下:“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法律宝提醒大家,此类案件在审理时,法院在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时,会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且不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的角度考虑,探望的方式也会灵活多样,简便易行,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当事人行使权利和法院的有效执行。

第二起,灌输仇视观念

一、故事梗概

周莹莹(化名)与郭向阳(化名)婚后育有一子郭宇轩(化名),为高二学生。

二人于2010年2月22日登记离婚。

离婚协议约定:

“婚生子郭宇轩由男方抚养,在男方抚养期间,女方每月可探望儿子4次(或者每月有4天时间与女方一起生活),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男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如果由女方抚养孩子,同理,男方每月有4天时间可把孩子接走,每周末一天,每月10号之前支付抚养费2000元。”

离婚后,周莹莹探视过郭宇轩,郭宇轩也与周莹莹一起生活过。

现周莹莹向法院起诉,要求确定每年寒暑假的探视时间。

周莹莹认为:

离婚协议中,没有就寒暑假是否可以与儿子生活进行协商。

离婚后,郭向阳未按离婚协议的约定让周莹莹行使探视权,严重影响周莹莹与儿子之间的母子感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请求依法行使对婚生子郭宇轩的探视权,并确定郭宇轩在成年之前的寒暑假应有一半时间跟随周莹莹生活。

郭向阳向法院辩解称:

自己并未阻止周莹莹行使探视权,周莹莹也一直正常行使了探视权。

只是现在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况且孩子今年上高二,在家的时间并不多,一个月就只在家里待3个小时,平时都是住校。

周莹莹要求孩子在寒暑假有一半的时间跟她一起生活,这个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愿意,郭向阳没有意见。

法院为依法裁判,听取了郭宇轩的意见。

郭宇轩表示:

妈妈要求我课余时间和放假的时候多和她联系,多去看看她,我承诺过,但我没有做到,这不是爸爸的原因,是我自己的原因,我对妈妈感到抱歉。

虽然爸爸对我去看妈妈可能言语上有一些限制,但在行动上并没有限制我,我没有去看妈妈,主要是我自身的原因。

因为我现在上高二,学习任务很重,每月都只能回家一次,每次待3个小时,加上爸爸与阿姨(指李某)生了一对双胞胎弟弟,我作为哥哥,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还要帮爸爸和阿姨照顾一下弟弟,所以我没有经常去妈妈那里看她,但我有时也会去,只是次数不多。

妈妈经常到学校来看我,给我买东西,给我开家长会。

妈妈要求我寒暑假有一半的时间跟她生活,我保证不了,也无法确定,与妈妈共同生活的时间要和我商量,我同意了才可以,但我可以确定这个春节(指2017年)与妈妈一起过。

我虽然不能去看望妈妈,不能与她共同生活,但她可以来看我,也可以给我打电话,给我送东西。

我也希望妈妈改变一下自己,不要一见到我或者给我打电话就说一些消极的、负面的东西,不要觉得所有的人都对不起她,如果妈妈不改变自己的想法和现状,我也不喜欢和妈妈在一起。

二、法院认为

周莹莹与郭向阳离婚后,郭宇轩由郭向阳直接抚养,随郭向阳共同生活,周莹莹作为郭宇轩的母亲,依法享有探视郭宇轩的权利,有权了解郭宇轩的生活、学习和成长情况,并培养与郭宇轩的亲情关系。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郭向阳并未阻止或者妨碍周莹莹探视郭宇轩,周莹莹也正常行使了自己的探望权。

郭宇轩虽是未成年人,但已接近十六周岁,已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

现阶段,郭宇轩对周莹莹的一些思想和做法有意见,有时可以说是非常反感。

因此,周莹莹作为母亲应反思并改变自己的言行,从不影响郭宇轩学习生活的角度出发,采用多种方式方法,妥善合理安排好探望。

郭宇轩已进入学习任务更为繁重的高中阶段,过于频繁以及过长时间的探望会对其正常稳定的学习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离婚法律宝认为,法院最终是从有利于郭宇轩身心健康出发,根据郭宇轩的年龄特点、就读情况,双方当事人离婚后的现实条件,作出的判决:

周莹莹每年暑假与郭宇轩共同生活10天,每年寒假与郭宇轩共同生活7天。

三、法律启示

离婚法律宝提醒大家,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望权虽然是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法定权利,但离婚法律宝提醒各位家长,该项权利的行使应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不能给子女的身心带来不利影响。

在此,离婚法律宝也特别提醒与周莹莹有相同情况的人,在行使探视权的过程中有义务本着相互体谅的原则,多与直接抚养人沟通,同时必须尊重孩子的自身意愿。

希望夫妻双方能够共同致力于孩子的正确教育和抚养,相互配合,以弥补婚姻破裂给孩子带来的影响。

双方在与孩子生活或交往过程中,应正确看待对方与孩子之间的亲情关系,在孩子面前体现出对对方及其亲属的尊重,不应将双方之间的矛盾延续在孩子身上,更不应向孩子有意无意地灌输敌视或丑化对方的思想。

因为随着子女逐渐长大,其人生观、世界观已逐渐形成,本身也具备了独立判断是非的能力,在孩子眼中,对对方的尊重,即是对自己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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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律宝


我们是农村的,我现任老公与公婆目前也很纠结给不给前妻看小孩子,两人离婚是有女人找上门,说前妻勾引他老公,让前妻不要再破坏自己家庭,在农村湾子闹得沸沸扬扬,后面夫妻两个经常吵架,一吵架前妻就趟地上打滚,大喊大叫,前夫离婚净身出户,公婆攒的钱加上前夫打工挣的钱在镇上买的电梯商品房也给前妻了,每次小孩见了前妻都会在家不乖(例如:大夏天的喊小孩去洗澡,喊了好多次没动,婆婆就会过来吼,结果小孩就会对吼,还说我妈教的,谁吼我就吼回去或骂回去,没人有资格管我),之前在家,几乎到八点左右就直接自己洗噪,因在农村,公婆自己节俭,但给小孩买东西舍得,夏天的一条连衣裙也花了快二百,结果前妻见了说是什么垃圾货,她说应该买品牌穿,前妻一直无工作,就是去找工作,做个一、二天就不去,要不就以小孩或以前夫妻情谊找我现在老公要钱,要不就找自己的三个姐姐轮流借,听说最近在把房子出租,平均1个月见一次小孩,一般都是头天下午五点左右让公公送去,第二天上午九点半左右让去接,上个月接去晚上11点半小伢哭着打电话给我老公,说睡醒了没看到她亲妈,只有她一个小孩在家,她好害怕,我老公说去接她回来,小孩说:我妈妈说不定下去扔垃圾去了,等下回来了怎么办”就这样安慰打电话差不多快2小时,夜里1点多钟她前妻提着一袋吃的才回来……过年她把小孩子接过去住几天,老公家里吃年夜饭,想接孩子回来吃个饭,结果她挟孩子要价,说小伢的压岁钱都给她,她才让小伢去吃年夜饭,老公与公婆可怜孩子答应先付她2000块,等后面小孩自己收的红包带回给她,她都不同意,后面还破囗大骂,把公婆与老公气的眼眶都红了,最后小孩也沒吃成年夜饭.....


用户872469248090


首先讨论第一个问题:为什么离婚后有些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有着复杂的原因,有些甚至连男方自己都说不清楚。我们可以试着从表面原因和深层次原因两个维度去分析。

表面原因可能是:

一、因为恨。夫妻离婚,很容易让双方或其中的一方产生怨恨心理和报复心理。男方如果是这样的心态,孩子往往就变成了表达不满、怨恨、痛苦、愤怒、懊恼等情绪的工具。而不让女方看孩子,可以让男方的这些情绪得到适当的宣泄,内心得到暂时的平衡。

二、因为担心。一是担心女方消解或带走孩子对自己的爱和依恋的情感,从而动摇自己和孩子的链接和关系。二是担心女方对孩子的身心造成影响,怕孩子“学坏”。三是担心孩子会在女方面前“诉苦”或揭自己的短、说自己坏话,从而影响自己的面子和形象。总而言之,男方担心自己会失去对孩子的“掌控感”,因此要把孩子紧紧地拽在身边而不让女方看孩子。

三、因为其它一些原因。包括:男方迫于外部的一些压力,包括家庭主要成员的态度,比如男方的妈妈或爸爸不允许,而男方又无力反抗等;女方的实际情况,比如女方因为身心问题难以自知或自控,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伤害等;孩子的实际情况,比如孩子不愿见到妈妈或看到妈妈会恐惧等……


深层次的原因可能是男方的人格发展水平低。

这是因为:男方在自我价值感、自尊水平都较低的情况下,在关系建立和处理中,其认知能力水平、情绪理解和处理能力、社会适应水平等都无法支持其产生更多的积极体验和情绪,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很难产生对女方和孩子的共情,更无法理解孩子以及女方的感受和需要。实际上,男方也没有能力去觉察和感受自己真正的需要,男方真正的需要恰恰不是阻断孩子和妈妈的链接,而是渴望获得重要他人特别孩子和女方的爱。从这个角度去看,男方应该让女方看孩子,因为如果这样做了,孩子和妈妈的需要都得到了满足,孩子和妈妈的爱的链接会更加稳固。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和孩子都会感受到来自男方(爸爸)的爱,当他们内心被“爱”充盈的时候,自然会非常地感恩和充分地表达“爱”。而对于男方来说,只有感受到来自孩子和女方的爱,其人格发展才可能走上一条科学的道路。如果男方没有觉察到自己的人格发展水平低,仍坚持不让女方看孩子,其结果很可能是让三个人乃至更多人都感受到痛苦和受到伤害,并很可能从此陷入到互相折磨的恶性循环中去而难以自拔。


回答了第一个问题,其实第二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有了。

总体而言,女方看孩子当然会对孩子有好处。这是因为:孩子和妈妈有着天然的爱的链接,人为的中断这种链接,等于是阻止了雨露洒向禾苗,禾苗自然难以茁壮成长。禾苗的健康生长需要阳光和雨露,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父爱和母爱,在个体的人格发展和形成过程中,父母的关系、态度、情感和行为方式都会对其产生重大的影响。关系好、态度积极、情感粘度高、父母双方包容度高,就会给孩子构建一个安全、温暖和信任的自我世界以及健康的自我人格。父母关系不良、态度消极、情感冷漠、互相怨恨,就容易造成孩子人格发展不良,甚至造成人格缺陷甚至人格障碍。


当然,任何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女方来看孩子,孩子不仅没有感受到爱,反而感受到了妈妈的冷漠和无情,甚至是恐惧或痛苦,那么,这种看望就是一种伤害。所以,看不看孩子固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孩子能否充分感受到来自爸爸妈妈无条件的爱。


作者:吴志伟(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韦志中心理学网校中国文化心理学系主任)


韦志中心理学网校


其实我就搞不明白为什么男女双方一旦感情决裂,一旦离婚以后,男方只要是抚养孩子的话,一定是不会让女方那么顺利的去探视自己的孩子。其实这样的父亲,我觉得非常的失败,没有男人的气概,真的不应该为这点小事去斤斤计较,两个人不成夫妻了,最起码也不要成仇人,孩子是你们共同的。真的为了孩子成长,不要相互对立面,那么大你们的矛盾越大,对孩子的内心伤痛就越大。其实离婚本来对孩子就是一件很打击的事情了,如果不让母亲看孩子,我觉得这是特别过分的,也是在幼小的孩子心灵里蒙上了一层阴影。其实和平的分手是最好的,两个人都不忘了关爱自己的孩子,这个共同点,对方一定要达成共识,千万不要因为孩子的事情闹矛盾,这样会引起的后果很大的,将来会是孩子的性格有改变,有逆反的心理,到时就后悔莫及了。



伊春美食美客


自私而又愚昧的做法,把孩子做为惩罚对方的筹码。夫妻之间再绝情孩子是无辜的,不让看孩子能阻止一时能阻止一世吗?如果真爱自己的孩子,别人想阻止能阻止得了吗?不幸的婚姻已经伤了彼此,为何还要剥夺孩子的权利。

如果一个人自私到连自己的孩子都不闻不问,那这个人的内心只有自己,婚姻能走到尽头也是必然的结果。

孩子不是婚姻的纽带也不是筹码,血缘是永远改变不了的,孩子总有长大的一天,真相是掩盖不了的。


清水百合h


这个得看是什么情况离婚的,还得看这个离婚家庭里的人,是什么样的一个修养。

很多人离婚后,刚开始离婚那一两年,孩子都会让妈妈见一下。但是时间久了,双方各自组建家庭。有些人就认为让孩子见自己的亲妈没那么好了,会破坏了现在父亲的家庭。久而久之,就没有了联络。

其实,我认为离婚后,不管孩子多大,见自己的亲生母亲都是应该的,除非那个亲生母亲对孩子没有任何感情,或者做的事太过分,让男方或者自己娘家脸面扫尽,不然是不会这样的。

离婚后,看孩子,我认为这是好的。只是可以培养孩子感情,让孩子也能得到妈妈的爱,这对孩子来说,是成长中必不可少的。

如果孩子的成长中,没有妈妈或者爸爸的陪伴,没有父母亲的爱,那么这孩子长大后也是孤僻之人,很难容入社会,很难有自己的朋友。

所以,离婚后,尽量都让孩子能与亲生父母聚聚,这对孩子的成长,利多与弊。




小小帆麻麻


这种事要看离婚原因的,就说我吧,当时结婚时她是离婚后又交往了个人后跟的我,算是三婚,我是初婚,他家主动的,当时向我家保证以后好好过日子,我们结婚后第二年有了女儿,本想她就会好好过了,去年和她商量要二胎的事,一拖再拖,冬月我在北京打工,突然说想通了要二胎了,要我回家,我当时因为工作原因晚回了大概两周,一个月后说她怀孕了,等年底了我回家了,她就开始隔三差五的闹,离婚挂嘴边上,我在家她基本就都在娘家了,在家了也是想在一起吃就吃,不想在一起就回娘家,我们是同村,晚上也是总找借口分开睡,手机也设置密码了,她手机以前没密码的,隐约觉得她有人了,可又没证据,于是任凭她闹,她家的说法是怀孕情绪不好,等孩子出生后,一家人悉心照顾她,我家女儿也不管了,还是隔三差五的闹,加上之前她的种种生活细节,逼得我无奈下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是孩子不是我的,果断离,看在她是我女儿生母的前提下,我没要她一分抚养费,同时也和他说了不会给她看女儿,她不配为人父母,她要想看孩子就得给我法院传票,我不觉的这样不对,大家说呢?


若只如初5


一般这种事都是爷爷奶奶干的!我表弟就是这样。他妈出轨了好几次,然后就离婚了,他爷爷奶奶怕她回来教坏孩子,影响不好就阻止他们见面!我前舅妈坐在楼梯上哭的哇哇的,我那会也就六七岁,那个哭声至今还记得!不是我姥姥姥爷心狠,她因为打麻将出轨了太多次了,屡次原谅她屡次再跟别人去睡。而且就在家附近,一家人的脸都给丢干净了。还偷我姥姥家东西给她娘家,什么破玩意都偷。后来前舅妈又嫁了人,生了好几个孩子,也不在我们这了,她再也没回去看过我弟。我弟长大以后,他爷爷病了,奶奶去世了,他就满世界找他妈,他说即便他妈不要他了,他也愿意养着他妈。所以说,大人的事有时候真的不要影响到孩子,无论如何,孩子都是爱他妈妈的,哪怕他妈妈是个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