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继母不扶养年幼继子,可以起诉继母遗弃罪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WDEDAAN


我想问你,你是继子的什么人?不是他亲娘吧?她亲妈呢?如果说,孩子的亲妈不在了,提这个问题有情可原,如果说孩子的亲妈还在,提这个问题,其心可诛;

如果您是街坊邻居,居委会大妈,发现这个可怜的孩子,没了爹,没了妈,只有一个后妈,后妈又不管他,想为他伸张正义,那么,您令人尊敬。

首先说法律。继母没有抚养继子的义务,双方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全看继母是否自愿!而且这种因为与父亲结婚而与继子形成的抚养关系,通常情况下,自父亲与继母婚姻关系消除时终止,消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包括死亡。所以一般情况下,继母不抚养继子,都不构成遗弃罪。特殊情况是,这个继母,与继子形成了收养关系。

所以,可以明确地告诉你,父亲去世,继母不抚养年幼继子,想追究继母的遗弃罪,没有法律依据。

对孩子有抚养义务的,先是亲爹亲妈,亲爹妈都不在或无抚养能力的,有抚养能力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要进行抚养,祖辈也无抚养能力的,有抚养能力的兄姐要进行抚养。在独子化的昨天,兄姐没法指望,多子化的过去,什么长兄如父长姐如母的,大有人在,大文豪韩愈就是自幼失去父母,他哥嫂把他养大的。

这既本来就是一个大家庭自动补位的、自然而自觉的责任,只是后来上升到法律。

所以,没有继母什么事。


潘卫霞律师


科技科普促使人们养成理性思考和理性处理事务的习惯——凯腾聚知。

从血缘伦理和法理上继母没有必然的抚养未成年继子的责任。

从题主的信息看,该家庭是一个二婚家庭亲父过世。

现在从法理和伦理两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

1.未成年人母亲在世,父亲再婚和继母没有其它特殊约定。

两个人离婚儿子随父,从法理上和伦理上母亲的抚养权都没有去除,除非母亲过世或母亲丧失自养的能力。所以此例若孩子的母亲在世,则儿子的第一抚养就是母亲。

那下来的问题就是父亲的遗产分割问题,只能从法理角度为未成年人争取更好的继承份额。

起诉继母的想法有点疯狂。

2.未成年人母亲在世,父亲再婚时和继母有特殊约定。

有一定家产,且父亲明显年龄大的,如再婚父母双方有继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契约,如婚前资产以及孽息继承处置,再婚共同财产处置与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挂钩等,此时继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法理支持民间契约。

除非继母没有履约能力或丧失履约能力。

不能履约,核心还是资产处置。

3.未成年子女母亲继母均无法履责

此时祖父母辈,成年兄长姐姐有依法依伦理抚养的责任和义务。

在父亲无任何可继承资产下,可以申请政府救济。

条件优越的继母有道意上资助继子成长的义务,前提时祖父母,叔伯姑舅等一干三代内直系旁系血亲不无理取闹,尤其是继母和继子关系融洽时。

在公域里咄咄逼人寻找法律问罪继母除了法盲,更多的说明家族人文素养欠佳。

著名民国大书法家于右任就是在舅舅家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