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丈母娘想把一套房子分给小舅子一套留给自己,这样合理吗?

刘勇83533868


这没有什么不合理的。你的丈母娘有权处分自己的房产,也就是说她可以把拆迁的房子分给小舅子一套。

“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女儿既然出嫁了,与父母就不在一块生活了。那么他们的财产、户口都应当各自分开了,所以各人对各人的财产都有相应的处置权。

你的丈母娘处置她自己的房产,没有什么不妥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她有权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任何人,你作为女婿就不要瞎干涉了。

你丈母娘将拆迁的房产留给自己一套又留给小舅子一套,这是他们的家族内部事务,而出嫁的女儿是不应干涉的。如果你丈母娘分的房子是属于遗产,那么作为女儿可以继承这是应当的,但是关键你丈母娘还在活着呀。



现在拆迁闹纠纷的非常多,有的一家人原本好好的。就是因为拆迁补偿拆出来事情来,亲戚朋友都为了拆迁款而争论不休,甚至兄弟姊妹大打出手,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拆散了亲情,拆散了感情,拆散了家庭,这实际上是不应该的。

一家人也好、兄弟姊妹也好、亲戚朋友也好,都应当和和睦睦,正确处理问题。千万不要为了钱而伤感情,金钱不重要,亲情才重要。


法重情深


这个问题,需要弄明白几点问题:

1、还是得看你媳妇的意见,如果你媳妇没有意见,你就是瞎参合。因为,这个房子是你媳妇跟丈母娘在你们结婚的前七年(2003年买房,2010年结婚)买的,属于婚前财产,跟你没有半点关系。如果你媳妇有意见,让你媳妇去处理去,你就不要管了。

2、你媳妇如果有意见,那就要明白,当初买房子是咋说的?房产证强名字是谁?如果房产证上是你媳妇的名字和丈母娘的名字,那么,你丈母娘只能处理一半的财产,也就是说,她只有处理一套房子的权利,她可以把其中的一套房子转赠给儿子,但另外一套房子,也是你媳妇的,你媳妇的妈妈(丈母娘)是没有权利转让处理的。

3、如果房产证上没有你媳妇的名字,你媳妇当初仅仅是出钱帮妈妈买房子,甚至不是合买,也不是借钱,纯粹是作为子女帮助母亲买房,那么,这套房子就跟你们没有任何关系了,甚至连你丈母娘百年归世后,也跟你们没有关系。

4、退一万步来讲,房子上没有你媳妇的名字,但当初确实是合买的,那么,其丈母娘处理的也没有错,因为她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让儿子住,另外一套,名义上是女儿的(百年归世),但自己住在房子里,难道女儿还有啥想法不成?难道女儿还不让母亲住她的房子?何况,这个事情,你丈母娘已经跟女儿说清楚了,百年归世后把房子给女儿,这也没有错啊。

不要说你们现在有房子住,即便没有房子住,难道还把自己的丈母娘赶走不成?让她流浪街头或者必须跟她儿子住不可?

5、说到底,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水,只要嫁出去了,家里很多财产啥的,就跟她没有多大关系了,如果在房产证上没有名字,或者当初买这个房子时,没有明确相关关系,那么,这个房子,其实跟你们夫妻关系都不是太大。

即便是你老婆当初借给妈妈(那个时候,估计不会是借,直接就是给)买房,那也只能说,让你丈母娘现在还2万元而已,房产,估计是要不上,何况是人家已经明确了,百年后归你们,就知足吧。


6、你一个女婿,就是个姑爷,你丈母娘家的房子纠纷,那是你老婆和他们家人内部的事情,作为外人的姑爷,没有必要去参与,参合这个事情,只能说明你不够爷们,太在意这些财产,何况,这些财产跟你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呢?

7、最后强调一点,如果这件事情是发生在我老婆身上,我会劝说老婆,放弃这个房子、不要参与到这个纠纷里面。说难听点,2万说多不多,说少嘛,在15年前,也不少。但是,换作是我,就让媳妇放弃,因为,作为女儿,当时有钱、有条件,拿的出钱去买房子,有能力去帮助自己的妈妈买房子,为何就不能帮助呢?而且,我觉得,要免费帮助,不图回报。两万元,直接当做送给妈妈买房子的钱,不要钱、也不要房,何况,我又不缺房子?

说到这个纠纷,谈钱,伤感情,也把人们的小心思,计算出来了,有时候,我们太看重金钱,不够大气、爽快,就会活的很累。

我虽然条件一般,去年的时候,得知媳妇老家有一个政策,说可以掏6万块,给农村没工作和收入的人买一份养老保险,等到60岁后,可以一个月拿到1000多退休工资。我当时就和媳妇商量,主动拿钱去给丈母娘(52岁)买这份保险(他们家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遗憾,最后没有办成。我说这个事情,就是想说,在子女中间,大家要主动去帮助父母,而且,谁的能力大一点,就多承担一点责任,能力小一点,就少承担一点。

不要太去计较这些得与失,不然,人活着,就没啥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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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肯是不合理!这个事情要问你老婆,因为是她们母女两个各出二万元,当初买的房,现在房子拆迁,各拥有一半房产,你岳母现在全权占有,当然不同理:

一,你岳母要分二套可以,但如果按法律规定她只能处理她自己的那一套房产,在她自己那一套房子里和她儿子共住一套房。

二,无权处理另一套房,因你当初老婆也和你岳母出了一样多钱二万,现在也可拥有一套房。

总之那是你老婆婚前财产,全由你老婆自己安排处理!


巾帼球迷武汉杨老师A


第一、请先搞清楚你是谁!你在全世界的丈母娘眼里,就是一姑爷,丈母娘的房子怎么分配跟你一毛钱关系没有!给你打电话告诉你房产分配方案,说明你丈母娘够聪明、会做事,也算是重视你这个女婿,但你别自己拎不清,同时忘了自己的身份!

第二、夫人娘家人的事与你无关。即便丈母娘的分配方案不合理,你也没资格叽叽歪歪。不说话,说明你还算聪明;心里嘀嘀咕咕:合理不?惦记丈母娘的房产,只能说明你太二百五!况且,人家的姑娘(也就是你媳妇)都还没说什么呢,你着的是哪门子急?

第三、过分关注丈母娘的家产,有些不丈夫。你丈母娘明确表示,他们老人百年后,其中一套房子就转给你们。你瞧瞧你丈母娘,老人家想的多么周到。安排好儿子,又安排了女儿,顺便还为你这个女婿做了打算。再回头看看你,男人的骨气在哪里?

第四、努力做好自己。如果听得进劝,那么就明智一些。从此不再提房子的事,老老实实的和人家姑娘好好过日子!有本事,就用自己的劳动,再给自己的小家庭挣得一份房产;没本事,那就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别在琢磨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了,丢人!


笑笑叔


看了很多人的观点,说合理!我觉得他们脑壳都被球弹了。最多最多只能说合情!老丈母娘顾忌自己无所事事的儿子想多给他创造点好的条件,让女儿吃点亏,这是情有可原。但是论到理,那肯定是不合理的,这房子的产权一半是你老婆的,四分之一是你岳母的,四分之一是你现在岳父的。(属于他们婚后的共同财产)。论处置权的话在,你岳母只有四分之一的处置权,按照公平的角度来说,你老婆有一套房子的所有权,有另一套房子一半的继承权。至于说怎么处置好,这种事坦白来说你并没有干涉的权利,那是属于你老婆的婚前财产。跟你老婆商量,把事情给她摆置清楚,看你老婆什么意见,尊重她的意见。如果她让你拿意见的话,我只能以我个人的角度作出选择供你参考,我觉得给他也不是不行,但是需要把事情给你岳母还有你小舅子说清楚,我不光放弃了另一套房子一半的继承权,还要搭上另一套房子的居住权,我损失,我愿意,我是男人我多抗点没啥。人情做到明处!事情说明理据。根据你说的你小舅子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我要求那套房子写岳母的名字,小舅子如果正儿八经的生活过日子,孝顺岳母,那我就放弃另一半的继承权。如果他还是无所事事,那么这房子我就不放弃继承权。这是我的处置办法,希望能帮到你。


孤狼125296798


其实这房子权属比较复杂。

如果是原来的房子,那么是丈母娘和老婆的共同财产,老婆的那部分也是婚前财产,跟女婿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现在拆迁了,而且题主此前已经结婚,所以拆迁房就和他有关系了!

丈母娘这样分配房子也是防备女婿将来谋取女儿财产!但是已经给了儿子一套房,这套房子如果登记在丈母娘名下,最好签署一份文件,说明丈母娘百年之后这套房子给归女儿所有。要不然儿子耍赖,那么女儿就太吃亏了,本来房子是丈母娘和女儿各一半儿,丈母娘百年之后女儿和儿子平分丈母娘的那一套房子,女儿应该是有一套半的权益,可是如果儿子耍赖,最后就只有半套的权益了。

女婿知道就好,可以讲给老婆听,最后怎么处理让老婆做主就好了。女婿就不要有太多心思。

人生百年,有比财产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亲情!


我的房子我做主


当然不对,如果房子是她母亲一人购买,女儿无权干预,但是是两人共同购买,女儿有一半就是60平方的所有权,是所有权!她母亲只能分配她自己的60平方的房子,如果你小舅子拿这房子可以,按市价给你钱就可以了,不然打官司,不过你自己也不好插嘴,决定权在你老婆那,别给了人家,人家还以为理所当然。我自己家这几天也拆了,我姐姐嫁到外地,我父母给了我姐姐市价90万的房子。我自己也才130万的房子,房屋分配我从不插嘴,因为老房子是我父母做的,我姐姐拿房子的时候,我父母就对她说,:你不要觉得你拿这个房子是理所当然的,我完全可以把所有财产留给你弟弟,但是我不想你们到最后翻脸,我就你们一儿一女,你拿了这个房子,虽然嫁到外地,但是我老时,你必须养老,不要全指望你弟弟!我自己也有家庭,我也想为我孩子多争取一些,但是我父母说的非常有道理,我和姐姐在老家的房子未出一分钱,没有任何权利来安排财产分割事宜!


被所有人瞧不起的男人


房本上如果就你丈母娘一个人的名字那怎样处置她说了算,她就是把两套房子都给她儿子也可以,你说你媳妇掏的两万块钱合伙买房,你丈母娘也可以说我借我女儿两万块钱买的房,现在还本付息就可以,你不信可以去找律师咨询一下,这事我们这就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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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这么医院补办的事情还是有理有句的。还是很纵使你们两口子的。你们的家庭情况我也经了解了。我觉得你岳母做的事情非常的周到。想的也非常的细致。其实你妻子他们姐弟俩不管当初父母离婚,把他们判给了谁?但是孩子终归到底,都还是他们的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你的小舅子到现在还没有工作,没有房子。赶上这事,家里的房子动迁分了两套房子,你的岳母决定把一套房子给你的小舅子另一套房子,他们先住着,将来继承给你们。而且还是先和你们商量,我觉得你应该细细的考虑岳母的感受和处境。其实你没有必要去计较人家的财产。因为你只不过是一个姑爷,继承父业,那是人家儿子的事。至于遗产,咱们更不应该惦记了。况且你的岳母说的也非常明白,等到百年之后这个房子也归你们,就等于说你们姐俩都得到了一所房子。老人做的很公平,我给一个赞。希望你这个做姑爷的要理解。并且要和你的妻子大力支持你岳母得这样做法。家事要有和谐氛围的,要互相谦让,才能够。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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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你的描述,如何属实,感觉你丈母娘在这件事上处理的不合理,起码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存在瑕疵,在道义上偏离常理。

第一,在法律层面上,已经构成侵占。当初这个老房是你老婆和岳母共同承担的投资,各两万元。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为你老婆与岳母的共同财产,你岳母没有权力处理你老婆的资产。

第二,在道义层面上,你老婆一直对你岳母承担赡养关系,而你小舅子虽然存在亲缘关系,但在道德层面你老婆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理应是财产的第一受益者。而不是你所谓的小舅子。

第三,房产到底应该怎么分割?首先,对财产的分割应第一时间争取你老婆的意见。并且,产权的分割应该是你老婆分得一半,剩下的一半是否可以给你小舅子争求你的意见,因为这一半房产你老婆和你小舅子都有继承权,当然给谁决定权在你岳母,作为一个有孝心、有责任心、有担当的女儿理应同意给弟弟,毕竟这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问题,可以理解。其次,你站在赡养老人的角度,把岳母安排在自己家或所分得的房子居住,自然就顺理成章。

当然,这个房子和你本人没有一点关系,因为这个房子是你们婚前财产,你老婆可以自由决定处理方式,你要做的是理解并支持。

还有一点,虽然你岳母处理的不合理,但作为一个男人惦记岳母家的财产有点不地道,自降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