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不能备注“公司名”,否则会被税局认定“偷税”吗?

近日,一则“个人银行卡账户的现金往来,备注有‘**公司’及‘货款’字样的往来账款,银行及税局均将默认为公司非税收入,银行和税局将联合冻结银行卡号及卡内现金,此类交易被认定为偷税行为”的通知在会计圈热传。


不仅如此,还有这种提示:银行自助设备默认摘要是“货款”,要手动点一下,才有“还款”、“工资”等其他摘要可以选择。个人转账一定要记得选择,不管是因公还是因私,以免被银行和税务局认定为偷税行为。

如下图所示:

这样一个重磅性的消息,如果是真的执行了,缘何没有官文出来?难道真是内幕消息先公布,是剧透?究竟是真是假,不少会计小伙伴心存疑惑。

而据说在与相关部门沟通后,得到的答复则为:

一、银行暂时没有接到相关文件要求与税务部门配合刷屏内容中的相关工作;

二、个人账户避税确实会被列入稽查范围;

三、个人账户的异常,不仅仅指备注“公司名称” “货款”,税务局查税也是有法可依的。

四、刷屏内容提到的冻结账号或卡内现金的说法欠妥,这不是随意性的行为。

有业内人士则这样表示:私户避税是企业不能承受之重

很多会计小伙伴会问,既然是假消息,为什么会传得这么快?这是一些企业确实存在通过个人账户走款隐瞒收入的情况,担心税局通过银行的协助发现,考虑到“货款”、“***公司”无异于不打自招,才想出了上面的“招术”。但是呢?这种“招术”也就是掩耳盗铃,个人账户走账逃税,就查不出来了吗?还有人这么问:不是法人的个人账户就没关系了吧?这个也是一样的自欺欺人。

私户收款曾是偷税必选

发票是税务监控企业纳税的最主要手段。

既然税务是通过发票控税,那我发生业务不开发票,再加上私户收付款,不就发现不了吗?

这也是很多会计和老板纳闷的地方,我们公司没开发票,也没有通过对公收款,税务是怎么发现的?

的确,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数企业靠这个省了不少税!

但是,随着税务信息化的推进,税务稽查手法的多样性,通过私户收款的避税方式,将不再安全!8月4日,央行发文明确要求将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新型网络支付也纳入央行监控管理,为的就是查私户收款造成偷税漏税现象,到时候接入税局的金三大数据,影响可想而知!

金税三期通过大数据分析,将同地区、同行业的税负率、毛利率进行对比,税务与供水供电局、社保局等机关信息共享,即使有一丝蛛丝马迹也很容易被发现。

私户转账有规定,会计切莫大意

原则上说,一般的公司账户是不可以转账到个人账户的,银行对此也有规定:通过网上银行可以给支付个人,但是需提供相关资料,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处理。

以工商银行具体规定为例:


有人问:既然对私转账有这么多规定,为什么还是有很多公司经常出现公司账户往法人个人账户转私帐的情况呢?

原因很简单——避税!

前几年,在网上发票勾选认证平台还没有开通、金三税系统还没有上线的时候,对私转账的行为尤其猖獗,就是因为当时涉及范围广排查难度高,加之监管体系还尚未成熟,不少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货款不走公章、不开票、不上账,以此偷逃税款。

但如今,公对私、私对公的这种走账形式已经成为了税务严查的重点,不管是公司账户还是个人账户,一旦被银行检测到资金流向异常,就很有可能会税务机关盯上。


公对私转账,风险有哪些?

1、挪用公款

公司账户的资金往来一般是摆在明面上有据可查的,而若是转到老板的私人账户,就难以区分到底款项是公用还是私用的,前段时间某公司财务人员挪用巨额公款打赏平台主播的案子还历历在目。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资金必须要收到监管,不可挪做私用,一旦发现有挪用公款的行为,严重的会被定罪入刑!

2、偷税漏税

都知道财务做账一定是要有原始凭证的,而很多通过个人账户转出去的款项账面不透明,没有依法的纳税凭证,很有可能不会提供增值税发票,这就有偷税漏税的嫌疑了,一旦被查,企业将会面临巨额补税惩罚。

3、洗钱嫌疑

一旦个人账户大额收款累积次数过多,就会被银行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排查是否存在洗钱的可能。注意,会被列入重点监控的不仅仅是金额大,而且是一年内收款次数多的对象,并不是所以大额交易都会被监控。

根据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属于大额交易,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属于可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