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已经放款一年多了,现在银行向自己索要首付款凭证,说是要看自己有没有能力交首付,你觉得这合理吗?为什么?

用户8545032811060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首先认为银行这种行为不合理,银行早干嘛去了?当然我觉得你可以配合银行也可以不予理睬银行。

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贷款一年之后再来看首付款凭证,明摆着银行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或失职,错不在贷款人而在银行,即便贷款者提供虚假贷款证明材料以欺骗手段获得银行贷款都应由银行自己负责。

我说的可以理睬银行,对银行的要求予以配合,那是出于你个人的涵养,还有如果你的首付款真的有问题,还是积极配合一下银行为好,将相关手续完善和该交的首付款进行交付,让银行和贷款人都能过关就行了。因为银行此时向你索要首付款凭证,可能很大部分原因是银行监管部门对房贷进行审查,看是否有零首付、违规放款情况的发生。因此,要学位换位思考,对银行的这一不合理要求给予积极回应,以便与银行保持良好的关系,毕竟今后还贷,两者还有很长的交道要打。

你可以不理睬银行,那是因为你的首付款没有任何问题,而是实实在在自己掏出的真金白银,无论银行怎么检查或其他核查方式,你的首付款已交付在先,然后才取代银行房贷,是正规的贷款流程,银行也是拿你没办法的,更不会对你怎么样。这一点你放心好了。

我就说这么多了,但愿能消除朋友心中的疑惑,不足之外请批评。生活快乐!


财经深思


我可以告诉你,这是完全不合理的。也是非常不符合银行信贷管理流程的。为什么,我给你讲讲。

首先,明确表示,你的房贷已经是放款状态。什么事放款状态?就是银行对你提供的还款能力的资质证明、你的房屋交易手续以及银行对于房屋抵押权的他项权利都已经核查完毕后,才能进行的最后一步操作,就是你已经具备银行要求的还款能力了。

所以,银行想你索要首付款凭证的理由是有没有能力交纳首付,这个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脚的。(除非你一年内发生了逾期,而且次数、连续期数特别严重,这样是银行会怀疑你的资质能力,尤其是1Y的贷款,也就是一年内的贷款就出现逾期,银行会优先排查你是否是骗贷的,这样银行要你提供首付款收据也就正常不过了。这个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但愿你不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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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的首付款收据应该在办理房贷的时候提供,以确定你的首付已交齐,银行才能按照规定放贷比例对你进行贷款审批。

第二,后期再向你要首付收据为了放完贷款再交首付无论银行是否真的这么操作的,都是逆流成,我相信银行也不会傻到这个程度,为了你逆流成放款。

所以,银行这么做是不合理的。

那么银行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让我大胆的畅想一下,银行有可能是弄丢了你来的房贷档案中的关键手续或者当初留存的时候忘记留存或者不清晰等,也就是这个首付款首付的复印件,而银行目前正在面临信贷检查,而其在自查中发现缺少要件,需要你提供从而编造了一个假的自己都不信的理由。当然其实银行弄丢要件也是相对比较多的事情,而这种东西作为贷款客户很多时候也是愿意帮忙补齐的,(我见过的很多客户都很好,可以帮助做很多事情,只要实话和客户沟通大多数都是好人,甚至很多逾期客户,根他们说在年终岁尾还点钱,大家好过年都挺配合,感觉心里暖暖的,毕竟大家都不容易)但是编造这个理由着实有点过分,实话实说,又不会多丢人。(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猜测,不算数的啊)。

遇到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就是去银行询问清楚,在询问的时候问好接待你的人的姓名工号等,然后将事实咨询明白,如果真的是银行缺少要件什么的该给就给他们,大家都不容易,而且贷后管理是20几年的事,谁也难保不会遇到点麻烦。但是一定要说明,实话实说大家都开心,别去骗我,该我做的我就做,不该我做的,蒙我也不行。

希望可以帮到你。


张小帅说理财


不合理,但你最好是配合。

你这种情况,应该是银行在做贷后检查,而且级别还挺高,一般是总行级别的抽查,看贷款是否有违规情况。

所谓违规情况无非是两种,第一是否有信贷资金投入楼市的情况,第二是阴阳合同、零首付。

第一种比较简单,之前银监局发过一个文,禁止信贷资金流入股市和楼市,就是其他贷款如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用卡不得用于买房,当然做首付款再申请房贷也是不允许的,所以很多银行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发票,看这个钱花哪去了。

第二种稍微复杂一些,现在有一些房屋买卖,会采取高评高贷套取银行贷款,打个比方说,本来有一套房子价值100万,成交价也是100万,凡是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表面上签的是125万成交,背地里前的是100万成交,这叫做阴阳合同,那么有什么用呢?按照首付比例20%,最多能贷80%算,需要交首付20%*125=25万,贷款80*125=100万,也就是说买方可以一分钱不出,房款都是银行贷款支付,这就叫0首付,要求严一点的会走个过场,25万作为首付款先冻结然后支付给卖方,等贷款下来后后卖方再返还给买方,因为卖方实际收到100万放款对他没损失,而有的干脆连过场也不走,直接告诉银行首付款已收到,买方在没有出一分钱的情况下,单凭欺骗银行贷款就完成了交易。

现在你知道银行为什么会查首付款收据了吧?

但我说不合理,是因为这个行为应该是贷款时就查清楚,而不是一年以后;我说最好配合,是我担心如果你不配合提供资料,银行有可能会认为贷款有问题而日前收回贷款。


鑫财经


这样的问题您还是咨询一下侓师大哥哥吧!一年后才考查你是否有能力交首付,是不合理的。当初办理 业物时,银行工作人员当时就该查清楚 你是否有能力交首付的。至于为什么?只有银行自己才能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


开心每一天5084564509184



神农顶


当然不合理。银行当初为了争夺房贷降低放款条件,事后为了应付监管部门检查,不得不找客户补充材料,可以说是欲盖弥彰。

从道理上来说,房贷放款一年多,说明银行已经经过审查认为借款人符合放款条件。如果说事后又以怀疑借款人没有能力交首付为理由,来要求客户补材料,完全是自相矛盾,蛮横无理的行为。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无非是为了应付监管部门检查。之前银行放款时放松条件,没有对首付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因此缺少对首付环节审查的资料,而这又偏偏是监管部门检查的重点。为了能通过检查,银行不得不要求客户补充首付款的有关资料,于是出现了题主所说的情况。

我觉得,对于银行的要求,如果觉得自己的首付款毫无问题,可以置之不理。监管查得是假首付,只要首付是真的,监管部门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对于借款人来说,借贷合同已经生效,只要按时还款,银行就没有理由对借款人采取什么行动,否则就是违约。

当然,对于首付款确实是有问题的借款人,可能会有一些麻烦。不过,错主要在银行审查不严,因此银行也会给你一条路走,建议配合一下,毕竟借贷双方都不想被打板子。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空谷寒潭


为什么要严查?

2017年末,三部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明确要求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审核力度。

那么哪些首付款是违规的呢?大致主要有以下三类:

1、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给购房者提供购房首付融资;

2、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给购房者;

3、购买者使用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信用卡套现等资金,挪用于购房首付款。

也就说如果你的贷款属于或者部分属于以上三者,那么这个首付款是无效的。从2017年末开始,银行内部进行自查,2018年银保监会开始随机抽查。

你的贷款行此时向你要首付款凭证等资料,两种情况:一是银行的上级行抽查下级行(比如总行抽查分行);另一种更严重的就是被银保监会抽查到了。无论哪种都需要材料应付检查。现实中在抢房贷客户的时候,部分银行明知道开发商有违规行为,甚至在首付凭证未齐全的情况下,仍然会给予审批贷款,所以才会出现补材料的现象。

合理吗?

严格来说,肯定不合理,毕竟贷款已经放了,证明当初审批时,银行已经审查过了,当初他们是默认合规才放的款,这时候重新要求肯定不合理;但是一方面银行本身是处于强势地位的,你不配合,银行有权要求你提前还款,这时就悲剧了;另一方面既然要求你补充证明你当时确实也存在问题。

故而配合最好,否则最后的结局是两败俱伤,银行被处罚,而你的贷款被提前收回。


鲤行者


开发商在你所贷款的银行有一个账户里面有一定资金!如果贷款住户每月一号没有还房贷,银行就在开发商账户扣钱,我有11个月贷款没还银行就扣开发商,,不太懂银行为什么重新要这些证明


烟台百盛


其他大神的意见比较一致 我不多说了 个人意见如下:贷后管理也罢 还是想提前收回贷款也罢 我的意见是既然放款了 您若不存在虚假资料和改变资金使用用途 可以不配合 国有银行最不讲究的就是建设 您需要仔细阅读下您的合同 主要看看合同解除的约定条件 只要不会导致合同解除 我们可以拒绝配合 老百姓 不贷款 不存款 银行就会倒闭 银行要以服务作为任务 不是一家独大的垄断 希望本溪债务整理中国本地化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债务整理ALEX


作为过来人的我,可以肯定说,不可能的,申请贷款前,必须要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的单据,银行转帐记录,刷卡也有单据的,以为银行傻的嘛?还要等你房产证出来,拿去银行做抵押,后面才放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