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军交战可射杀伞兵,打成筛子都没事,为何不能对跳伞飞行员开枪?

陳名芳


关于跳伞飞行员和伞兵的区别对待,见于《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的第四十二条,其具体条文是:“一、从遇难飞机上跳伞降落的任何人,在其降落中,均不应成为攻击的对象。二、从遇难飞机跳伞降落的人,在落在敌方所控制的领土的地面时,除显然表现其从事敌对行为外,在成为攻击的对象前,应有投降的机会。三、空运部队不受本条的保护。”这一条文的出发点是为了保障失去战斗力的敌人的基本权利。一般情况下,从遇难飞机上跳伞降落的人显然不会携带攻击性武器,而且在降落过程中也不可能攻击其他人,所以被视为失去战斗力的人,被明确要求保障。而空运部队则不一样,其跳伞本身就是作战行动的一部分,而且伞兵都携带了攻击性武器,并且能在降落后迅速进行战斗,性质与跳伞的飞行员完全不一样。

不过,要注意到,这个议定书本身是1977年才通过的,在此之前,国际法中并没有规定对跳伞飞行员不能攻击。事实上,两次世界大战、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跳伞飞行员的攻击是屡见不鲜的事情。即使是后来到了朝鲜战场,射击跳伞飞行员仍然时有发生。想想道理也很简单,对于各主要工业国家来说,造一架飞机是很简单的事情,但培养一个合格甚至优秀的飞行员就要难得多。消灭飞行员比消灭飞机更能削弱敌人的空中力量。

当然,由于这些战争中各主要国家都有大规模的空中力量,攻击跳伞飞行员是个双向的事情,你能打我的、我也能打你的。为了避免出现大规模报复,各国空军一般不鼓励射击跳伞飞行员。T


联合防务


不能射杀跳伞飞行员的公约是在一战期间建立起来并流传至今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也只是一种公约而已,不具有强制效力,古往今来,跳伞降落过程中被高机射杀的战斗机飞行员并不在少数,最近的一例可以追溯到2015年,2015年11月24日,在叙利亚执行打击恐怖分子任务的俄军苏-24战机被土耳其F-16战斗机击落,苏-24两名飞行员跳伞,其中领航员在下降过程中被土耳其武装分子用高射机枪射杀,而在二战中,跳伞后被敌军地面火力、空中火力射杀的战斗机飞行员也不在少数,更多时候这种公约只是道德层面的,互不射杀对方战斗机飞行员,久而久之跳伞的战斗机飞行员就被这种公约保护起来了,属于比较典型的“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但是伞兵就不同了,相比战斗机飞行员,伞兵数量更多、培养周期快、耗费资金少、损失后可以迅速得到补充,而且动用伞兵意味着战争双方中的一方已经掌握了制空权,被攻击的一方不用担心自家的伞兵伞降之后被敌军火力射杀,没有了后顾之忧自然可以对敌方伞兵进行射杀。

另外,射杀伞兵是消灭敌方有生力量的重要手段,伞兵落地集结之后可以利用自身携带的武器装备在敌后发动破坏攻击行动,但是跳伞的战斗机飞行员至多携带一把自卫的手枪和“光荣弹”,其余装备都是野外/海上求生装备,不具备规模破坏力,因此各国之前不会达成不射杀伞兵的公约。


军机图


这个所谓的空中骑士规则,一战之中执行的是不错的,一战,本身就是欧洲一群亲戚之间打仗,陆军之间打的死我活。空军作为新出现的军种,培养一个飞行员极其不容易,所以双方的飞行员大都是贵族出身,颇有骑士风范。空中彼此相遇,战斗之前,有时还要互相致意。如果对方的飞机被自己击落了,胜利一方一般不会射击逃生的飞行员,毕竟对方已经失去了战斗力。

当时德国最有名的“红男爵”飞行员曼弗雷德·冯·里希特霍芬,他打仗很厉害,前后击落了80架协约国的飞机,简直是协约国的煞神,不过1918年他被一个英国士兵从地面击中死亡,英国人为这位红男爵举办了隆重的葬礼以表示敬意。

从当时拍摄的图片可以看到,6名上尉军官抬着棺木,前面神父引导,士兵们朝天鸣枪致敬,最后,协约国还派出一架飞机把相关墓地的照片和讣告空投到德军阵地,以告诉他们这个不幸的消息。

二战时候,战火在全世界燃烧,双方都杀红眼了,这个骑士规则也没人会去遵守了,在中国战场有据可考的,日本仅从1937年9月至1938年7月之间,就有十多次对跳伞的中国空军飞行员进行射杀,关中杰、乐以琴等诸多优秀的中国飞行员惨遭日军毒手。

在太平洋战场,由于日军的残暴,日军飞行员理所当然是要被物理消灭的。在欧洲战场,这个更多的看飞行员自身那一瞬间的想法,或怜悯,或下手,全凭飞行员一念之间。


云中史记


“伞兵死了活该”,这句话是美国101空降师的名言。因为伞兵跳伞时在空中十分危险,随时会受到地面火力的射杀。而战机飞行员跳伞以后相对比较安全,不射杀跳伞飞行员的传统,是在一战时期流传下来的,起初是因为那时的飞行员多为欧洲的贵族,为了保护自己国家的贵族,只好将敌方的飞行员也“保护”起来,这是对地面部队而言,而对飞行员来讲,为了凸显自己的贵族的气质和胸襟也不屑与射杀已经跳伞逃生的飞行员。

不射杀跳伞飞行员的“习惯”在一战时形成以后,到了二战时期,这个惯例也被各国空军在表面上遵守,目的就是保护各国的飞行员,虽然国家的立场不同,甚至可能是交战的双方,但他们都清晰的认识到,训练一名飞行员需要的时间和精力是非常巨大的。

可从二战到现在,仍然发生了多次射杀跳伞飞行员,最臭名昭著的就属日本了,其实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战争!就是想方设法消耗敌国的战争潜力,而飞行员的成长速度,就和新兵经历过一次战役,受伤且存活下来后成长为老兵的速度是一样的,因此就有外军军官私下鼓励士兵射杀敌军飞行员的情况。

在1943年,一架美军的B-24解放者重型轰炸机在执行轰炸任务时,遭遇遭到了日本零式战斗机的拦截,机组人员被迫跳伞,飞行员在空中遭到日军战斗机的射杀,日军零式战斗机绕着跳伞的美军飞行员射击,一名叫欧文.巴格特的美军飞行员掏出手枪迎击日军飞机,碰巧打死了日军飞行员,成为历史上唯一一名在跳伞时用手枪击落敌机的飞行员!

而伞兵则不同,伞兵跳伞的目的是携带武器空降至敌区交战的,攻击敌军后方重要基地或者达到其他一些战术目的,说白了就是在落地之后能给敌军带来巨大的威胁的;而跳伞的飞行员最多就是带把手枪,落地就是待宰的羔羊;这是导致敌人区别对待二者的最重要原因。


科罗廖夫


这其实是一个咬文嚼字的条约问题,《日内瓦公约》直到1977年才将不许射杀跳伞飞行员的条例写进去,而在此之前只能依靠各国士兵的个人素养来约束。主要还是在战争当中处于劣势的一方不敢攻击跳伞飞行员,原因很简单除了害怕战后遭受更多的惩罚之外,更多的还是惧怕自己身处跳伞的境遇时遭到同样的待遇,不过对于身处优势的飞行员来说一般都不会遵守这种骑士风度。

著名的纳粹空军中将阿道夫-加兰德毫不客气的指出,在罗马尼亚的普罗耶什地油田执行防空截击任务的德国飞行员以及在本土苦战的战斗机部队中,有很多飞行员在跳伞之后受到盟军战机的射杀和冲撞,他本人亦多次身处险境险些丧命。这是因为同盟国飞行员大多是飞临德国占领区参战即便是跳伞生还也会被地面上的党卫队处决,而且谁的心里都明白战后是不会有人追究盟军飞行员责任的,因此他们毫无顾忌的大开杀戒尽可能削弱德军的战争潜力(杀死飞行员比摧毁飞机更有效)。

德空军各大王牌指挥官包括“埃里希-哈特曼”在内都曾经警告部下,如果敢攻击跳伞的飞行员自己会毫不犹豫的枪毙他。按照大多数人的理解跳伞的飞行员是没有抵抗能力的,这时候射杀飞行员就等于是屠杀战俘,但是跳伞空降的“伞兵”则是全副武装的建制兵团,因此它们并不被看成是没有抵抗能力的“战俘”,在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市场花园”空降行动中美军第101空降师、第82空降师、英军第1伞兵师、波兰伞兵旅4支部队,先后在德站区损失了11000多人,其中的大多数都是在空降过程中被打死的,可见即便是即将战败的德军对伞兵也没有手软。


利刃军事


最主要、最本质的原因是跳伞飞行员和飞行员的性质不同。空降兵属于携带武器进入他国的侵略部队,因此射击伞兵属于正常的敌对行为。而飞行员不同,跳伞后的飞行员只携带了求生工具和自卫武器,由于飞机已经被击毁,属于《日内瓦公约》规定的“放下武器之武装部队”,在这种情况下向其射击是属于国际法上的射杀战俘的行为,是受到禁止的。

然而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战争时期,一旦打急眼了是不会去管你什么公约不公约的。一个最近的例子发生在叙利亚,俄罗斯的攻击机飞行员跳伞后就被极端组织围攻最后殉国。再早些时候,约旦飞行员跳伞后被ISIS俘虏甚至被火刑还录成了视频……也许有人会质疑,这些行为都发生在恐怖分子和国家之间,因此不具有参考价值。

现实的空战绝非“田园牧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受技术限制,飞机在战争中并不能发挥决定性的作用,而参战国的飞行员大都是贵族出生,受两个条件双重影响,英法德达成了不射杀跳伞飞行员的约定,这才有了空中骑士的种种佳话。但是这一切到了二战时候就大不相同了,由于飞机技术的进步,制空权成为了影响战局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我们都知道,培养一个飞行员的难度是远高于造一架飞机的。在这种情况下,尽可能的杀伤对方飞行员早就成了参战国间公开的秘密。

二战期间的美、苏、日都存在大规模的射杀跳伞飞行员的行为,德国人则分飞行连队,部分飞行连队有不射杀跳伞飞行员的传统,唯独英国人宣称自己从不射杀跳伞飞行员。不过在这方面记录最光明磊落的还是我们志愿军部队,所以抗美援朝期间美国飞行员跳伞后都拼了命地往山头跑,因为山头上有我们优待俘虏的志愿军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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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兵是以伞降、机降等方式投入地面作战的兵种,一般隶属于陆军管理。伞兵都是经过专门训练的,具有空中快速机动能力,能超越地理障碍和地面防线,直接进入敌后进行突然袭击,是用于快速部署和纵深攻击的重要力量,既能配合正面进攻部队作战,也能在敌后独立作战。伞兵的基本任务是对敌方的政治、军事、经济等战略要地实施突然袭击,夺取一些重要的设施和地点,在敌后进行特种作战。这样看来,伞兵执行的任务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说白了,伞兵也是敌人的一个兵种。在战场上,进行打击是合情合理的。

而跳伞飞行员一般都是在战机中弹或者失去控制的时候,采取跳伞而求生存的一种手段,这时候的飞行员相当于已经放弃了抵抗,同时也放弃了自己的武器,成为了一名战俘。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还是后来联合声明的《日内瓦公约》,射杀俘虏都是明确禁止的,所以各国自然都遵守这项不成文的规定,一般不去打跳伞的飞行员。

这种现象最早是出现在一战时期,当时的飞行员大多追求骑士精神,对那些丧失战斗力的活下来的敌军飞行员不会赶尽杀绝。二战中有不少跳伞飞行员存活的案例,被誉为“黑色魔鬼”的德军王牌飞行员埃里希·哈特曼,击落过的敌机超过350架,被无数人所记恨。然而当埃里希·哈特曼因飞机油尽而被迫跳伞时,包围他的美军飞机却没有选择动手,而是径直飞走了。

虽说战争残酷,但也有人性的一面。但是,现实的战争中,也有射杀战俘的事情的出现,事后都会经过相关部门进行惩处,要求以后不再出现类似的事情。诚然,战争时非常残酷的,但是我们依旧不能以此为借口而丢掉了人性,不射杀没有反抗能力的飞行员就是基于人道的行为,我们遵循战场的各种规则,并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高尚,或者保全敌人,而是为了给我们自身留下一点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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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一战中就已经有这个不成文的规定 ,不能射杀飞行员,很简单 ,因为,当时的英国和德国飞行员多半是属于贵族子女 ,同时,作为贵族的子女 ,他们都非常讲究绅士风度, 不屑于使用这种卑鄙手段 ,包括当今的英国王子, 同时,也是空军出身 。

后来在以后的战斗中这种惯例都已经逐步的成型 ,只有少数不守规矩的人, 历史上曾经出过不少这样的人。

苏联的一个战役中苏联曾经击杀过德国飞行员,后来日本也曾经击杀过飞行员,美国空军司令曾私下里面鼓励士兵也可以射杀飞行员,具有极大的突破性以及最大的杀伤性。

伞兵

伞兵在战场上不可忽略的一种非常强硬的军事力量 ,他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的降落在对方面前 ,能够对敌方的重生恩目标取得战役性的胜利 ,除此以外,能够给对手最大的打击 ,另外,伞兵还具有突然性以及给对手最大的威胁。



这也就是为什么能够击杀伞兵 但却不可以击杀跳伞飞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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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留一线,往后好相见

只要你是在地面上活动的部队不管是谁往死里打就对了。

但是空军和海军从载具上下来就已经是没什么战斗力了!而伞兵下来以后才有了战斗力。这就是差别对待的原因。

原因很简单空军飞行员么,跳伞了,反正也就有几个小手枪之类的东西,没多大威胁,只要对面不是反抗的太激烈,俘虏了等着换被对面俘虏了的己方飞行员去。(还是要反抗的....毕竟被俘虏不好听)对面的飞行员更不会打已经跳伞的飞行员,毕竟自己迟早也得被打下来,所以嘛既然你投降了,那就不管你了,继续打没投降的人去。比如说某跳伞多次的哈特曼....

我被击落了?没事我先回去狗一波。至于在对面被抓了就得看看有没有机会开溜了

同样的海军战舰被击沉了也是就被看成失去战斗力了。所以去捞起来换人去,比如说潜艇击沉敌方货船的时候,先通知对面的自己找个救生筏什么的。然后再击沉。

不过这东西也就是默认的潜规则!而且交换战俘一般也是打完了才交换啊!

打红眼了了,甭管你是谁都往死里打!想想某专业打敌方跳伞飞行员和落水士兵的日本军队.....

(实际上这还是从欧洲的赎罪金制度的产物,大家都是贵族,被俘虏了留点面子,我出钱买我自己)

再想想轰炸英国的德国飞行员跳伞以后有几个能活下来的?

再想想日本射杀落水水兵有多嗨。

所以嘛要是双方都愿意遵守这条潜规则,那就还有俘虏这码子的。不遵守俘虏什么的就不要指望了

至于伞兵跳伞是为了具备战斗力!所以没别的说的往死里打。坦克兵什么的就是从坦克里面跑出来也会被机枪扫了.....地面部队无人权.....

前段时间被击落的su25飞行员死了以后俄罗斯可是一波又一波的地毯式轰炸!飞行员这么宝贵怎么能死在地上!他们应当死在天空。


寻找丢失的方向盘


简单的说就是

伞兵是拿家伙从天上下来干你的。

跳伞飞行员是被你从天上干下来的。

你不拿家伙趁伞兵还在天上晃悠的时候把他干死?

跳伞飞行员说起来还有个梗,西方骑士赎金制度了解一下。飞行员这种金贵玩意和欧洲以前骑士阶层差不多的,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飞行员自己也要估摸一下,如果你把对面干架的时候打了跳伞的苦逼,破了这规矩,那轮到你跳伞时候会发生啥。而且飞行员被俘的话赎金还是很可观的。

另外太平洋战场这边这规矩不多,先不说日本马鹿飞行员没素质。而是跳伞了也大概率掉太平洋里喂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