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1月,北方人除了这个时期要屯白菜,晒萝卜,更重要的是又到了一年的供暖期,供暖对于北方人来说是冬季最重要的事了。除了关注供暖每家每户的室内温度,还有一项取暖费补贴。
取暖费又叫冬季采暖补贴,属于职工福利的一种,职工在职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采暖费一般只是国有集体企业才有,现在很多私营个体外资企业都是没有这一部分福利的。职工福利跟工资不一样,不属于强制性的,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用人单位不发还真没有办法。
尤其是退休之后,所有养老保险待遇是由社保基金承担。理论上讲只要办理退休,跟用人单位就没有关系了。养老金都不需要用人单位发放,更别说取暖补贴了。
不过很多地方的退休人员还是有冬季取暖费的,取暖费是由社保基金承担。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青岛市是1700元,河北省是1240元,1400元和1560元三种档次,陕西省市2360元,山西省3360元,青海省是3900元。
辽宁,吉林,黑龙江等三个省,养老压力比较大,一直没有社保基金承担冬季取暖费。大连市是通过强制设立冬季取暖基金的方式。
关于独生子女费,情况更特殊了。规定 用人单位承担的奖励费用,用人单位执行。
很多地方会在父母在职时,选择每月发放额外的补贴;当退休时单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其他地方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相应奖励扶助。
目前,其他省份都对符合条件的到达退休年龄后每月给予80元左右的补贴。这种做法还是很不错的,而且相关标准也有提升的可能,广州市有关标准已经提升到了150元。希望未来补助标准能够越来越高,尽快普及到全国,这才是真正的惠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