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丈夫车祸死后,公婆不顾儿媳怀孕,也不分赔偿金,儿媳回娘家生了儿子随娘姓不让公婆见?你觉得儿媳做错了吗?

仙纹传奇


听我奶奶说过她一个邻居家的女儿也是在怀孕的时候丈夫出了车祸。她婆家就她老公一个孩子,那个时候她快生了,当时她婆婆苦苦哀求她生下孩子,赔偿金给了她一大半。还说生下孩子,她帮忙看着,保证孩子随时可以回来找妈妈,只要生下孩子,她想怎样就怎样。因为自己的不舍和婆婆的哀求 她生下了孩子,孩子平时都是她婆婆照看。后来她又改嫁了,婆家也成了她的娘家,婆婆待她比自己的亲妈待她都好特别幸福。孩子也很听话,由婆婆带着跟她这个亲妈关系也很好。她到现在都说她不后悔生下这个孩子,如果当时不生下这个孩子她不会这么幸福。

所以啊,婆婆不要太强势偶尔的软弱一下或许得到的会更多。


Kiss喵小懒


这世道真是奇怪,儿子死了钱都被父母占着一分不给儿媳,可出车祸的万一是儿媳呢?!

我们这里有一个,03年的时候一家人开车上高速时有浓雾,车都堵在路上,丈夫下车去前方查看,没想到后面来了辆大客车直接把他们家车怼进去了,车里的老婆和7岁的女儿都死了。

后来客车公司和高速方面赔付了近二百万,她老婆当时给她自己和他们女儿买了好多份保险来来回回也是赔付了有五百多万,钱都被丈夫拿着。

只是象征性的给了老婆父母家一万块钱,被小舅子直接扔出来了,那个丈夫就腆着脸捡回去,然后到最后也一分没给老婆娘家。因为婆婆说了,嫁过来那就是他们家的人,赔的钱也是他们家的,给一万块已经是额外开恩了,不要正好。

那个丈夫不到三个月就再婚了,娶了个二十岁的嫩车模。然后给他姐他哥一家配了辆车,据说是感谢他姐他哥,在和他老丈人争夺赔款时出的力。

果然人的无耻是没有极限的。

我只是比较唏嘘那个死去的妻子,平常是经常见面的,温婉的南方女子。

她家里比较富裕,当初父母是不同意她嫁给这个老公的,她是义无反顾偷了户口本私奔出来的。

她是家里最小最被疼爱的女儿,她爸爸那时被气的住进了医院,后来看她那么执着也就默认了,反而里里外外贴补了她婆家好多。

她平时是那么节俭,一件羽绒服穿了七八年,衣服也只去我们哪里最便宜的地摊货集散地上淘,一身上下一百块都不到,最好的化妆品就是一块钱一袋的“孩儿面”。她省下的都便宜了谁呀,孩子也跟她去了,唉


洛雒攞


农村一独子,男的结婚给女方彩礼十三万,装修房子及家电花了五万,请客花三万,原本男方有存款十万,父母借人钱十一万,婚后一年女方怀孕了,男的出车祸死了,赔了三十五万,婆家领了钱还了欠款十一万后,剩二十四万,钱分四份,公婆两人合计得钱十二万,存作养老,女方及胎儿得钱十二万,公婆说孩子生下来由公婆出钱养,家里的一切田地房屋都将是孩子的,女方以后想嫁谁那是女方的事,女方同意了,三年后女方另招一人上门又生一子,此子花的钱,却不问招的男人要钱只问公婆要,公婆无奈只好分家,可女方却让公婆给她买宅基地建房,无奈公婆花了三万买了块地给她,花了五万建了三间七米x十米平房,孙子自己带自己养,可女方虽分出去过却还抱怨公婆,嫌公婆只给了她四分之一耕地〈两亩〉,这女的是否招人恨呢


用户6063705059老詹


请大家注意一个问题,为什么死亡赔偿金给了公婆,而不是给了媳妇。无论是按法律和现实情况看,妻子无疑是第一继承人。

出了人命,赔偿方是一定会有律师的,更何况还有保险公司介入,对于死亡赔偿问题应该是直接和妻子谈,因为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并非其父母,这在法律和现实中都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所以个人觉得,可能中间有点问题。据我所知,我国某些地方,男女结婚是不登记领证的,双方约定有了子女(有的地方要求必须是男孩),才办理结婚手续。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打官司要求公婆给钱无疑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至于子女姓氏问题,法律有规定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这个事情没什么问题。

如果双方已经领证结婚,那么坚决支持起诉其公婆侵吞死亡赔偿款。不为别的,为了孩子也得把这个钱要过来,为以后成长和教育提供保障。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为了孩子,该出手时就要出手。人家不讲情面,就什么也不要顾忌。


神学人类


我觉得儿媳妇做的有点欠妥当。

首先你丈夫车祸死亡,作为妻子,赔偿金应该有属于你自己和肚子里的小宝宝,最起码有一大部分应该属于你们,你老公的母亲没有权利全部占为己有,而你也应该据理力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躲在娘家,放任自己的权利而不去争取,要知道在法律上你和老公才是一家人,他的生前身后事你应该是第一责任人,也就是说他的赔偿金通常情况下应该由你来支配。

很显然你的公婆利欲熏心,觉得赔偿金这是他儿子用性命换来的,应该属于他的,当然这只是她自己的自私想法,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你也不用跟公婆置气,住在娘家不回去。

至于孩子随你的姓,不随老公姓,并且不让公婆见孩子等行为虽然合情合理,但置气的成分多一点,对于事情的根本解决并没有什么好处。也许你觉得老公的赔偿金你也不要了,孩子也不让公婆见,打算以后跟他们家里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的这种气愤的心情也可以理解。

所以我认为最好最成熟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中间人去跟你公婆协商,争取自己和宝宝的赔偿金的一部分,并允许公婆以后定期来看孩子,至于孩子随谁的姓,都在于你们协商。毕竟一直都是一家人,虽然老公这根纽带没了,但还有你儿子嘛,以后还是一家人。


诗词公寓


说点题外的吧,昨天我刚听说。是儿媳妇出了车祸死了,赔了差不多一百万,婆家把钱拿了,还不让儿媳妇回家,说晦气。就草草葬了。说的人说现在都这样,儿媳妇死了不让回家,影响家里风水,儿子以后还要找呢。都说生是你家的人,死是你家的鬼,现在的人真是一点道德底线都没有了。

所以女人啊,一定要对自己好一点,对于对自己不好的人狠一点。像题中这个女主,就该拿起法律武器把属于自己的要回来,就算不为自己也得为孩子争取。要回来了孩子的姓也别改回去,让他们家断子绝孙好了。就算你爱你老公,你把你们的遗腹子生下来,好好养大,已经是爱他了,没有必要对公婆忍气吞声。


心心念念冷冷清清


大实话:母亲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有权利选择让孩子跟谁姓。

这种情况看上去会让人感觉真的是太冷漠了,因为儿子出车祸没了,然后公婆就开始对儿媳妇儿另眼相待,并且声称:“是女儿就不要了”。儿媳妇儿当时还是怀着孕,却被逼得回了娘家生孩子,最后生了一个孙子,现在公婆想要孩子后悔了,但是儿媳妇儿却不让见了。

其实,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真的很常见,老一辈儿的一些人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也会把儿媳妇儿当外人看。所以,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就容易出现矛盾与纠纷。不过,儿媳妇儿选择这样做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人情世故上都是没问题的。

人情上儿媳妇儿不亏欠

首先,就这件事本身来讲,公婆显然做的是太过分了。试问:“什么叫是儿子就要,是女儿就不要?”这是作为爷爷奶奶该说的话么?

并且,在孩子没有出生的时候就把儿媳妇儿逼回了娘家,另外儿子车祸的赔偿金也是也不给儿媳妇儿,这完全就是把儿媳妇儿当做是生男孩的机器看待啊。

而从儿媳妇儿的角度来说,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在经历这一系列的不公平对待后,做出让孩子跟着自己姓,不让公婆见孩子的决定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甚至可以说是,就应该这样做。

法律上儿媳妇儿也不亏欠

从法律角度来说,母亲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让孩子选择见谁和不见谁,让孩子跟谁姓这都是作为监护人的权利。即便是孩子的爷爷奶奶,也是可以选择不让见的。毕竟,能做出来这种事的爷爷奶奶,有什么好见的。

另外来说,丈夫的死亡赔偿金也不能由公婆独占,作为妻子和孩子也是有权利分得一定份额的,所以,其公婆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儿媳妇儿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属于自己和孩子的那一部分。

所以,这件事总的来说,还是公婆做的不对,也希望儿媳妇儿通过法律去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回属于自己和孩子的东西。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我是一个乡巴佬没文化的粗人,首先不评论谁对谁错,先说说按农村的风俗习惯来说,老公的死亡赔偿金合法人是,妻子儿子或女儿还有公公婆婆,如赔偿金1万来算,死亡丈夫和妻子各5千,而死亡人的5千分配人是妻子肚子里的小孩和公婆大人,也就是5千元分三份,所以,妻子直接拿到的赔偿金应该是6千7百元左右,首先事故的发生,在结案时有妻子签字的,剩下的时间应该通知你妻子,对方来付这笔款项,结案部门会把钱给到你手里的,怎么会拿不到钱呢?还有小孩没生下就离开了婆家,你知道公婆这段时间是什么样感受?只要妻子把小孩生在婆家,住在婆家,公婆没有任何理由会抓到你的把柄,跑到娘家去生小孩,请问你是否有哥或弟弟?嫂子和弟妹她们会对你怎么想?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一定拿到赔偿金只能去法院受理或司法部门也可以的,但前题是生下儿子不能改姓,儿子的户口不能搬走,让你公婆有个放心,死亡的丈夫也得到安息。现在主要的不是谁对谁错的说法了,如果妻子不要一分钱,那就什么都随你,没有人可阻拦你的,就是不让公婆见也是有理的!假如有机会能和好的就和好吧!


雪花纷飞Nizoba


关于不分赔偿金处理

法律上,死亡赔偿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是一般还是会依据遗产分配原则分配。

因此,丈夫车祸死亡,儿媳是无可置疑能够有赔偿金的,并且肚子里的胎儿也有份额,如果公婆不愿意给,儿媳可以起诉,强行分割。

公婆是没有任何道理,一个人拿这笔钱的

孩子姓氏随娘姓,并不违法,他人无权干涉

我国并没有法律强行规定孩子必须随谁姓,怎么姓都是母亲的自由,母亲作为孩子的监护权当然有给孩子命名的权利。

这一点公婆也无权干涉

孩子不让公婆见,也不违法

我国对孩子的探视权,本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也就是说,这是孩子非扶养方的权利,并不是公婆的权利,

因此最多道德上,也许会有人说这样是不是对孩子不好什么,但是法律上,媳妇这样做没有任何问题。

情理上,如果本提问情况属实,本一方死亡后,法定婚姻关系就解除,作为公婆既然想看孙子,其实应该多反思自己行为,对“媳妇”好点。


廖彩琳律师


我觉得是儿媳你做错了。

你的这种回娘家一直住娘家的行为只会助长你那恶婆婆的嚣张气焰,人善被人欺,你太善良也太软弱了,月子也做完了,待自己身体养好之后,接着回自己的家里住,干嘛一直在娘家,让娘家人也跟着自己糟心。你让儿子随自己姓,不让公婆见孩子,不就是让公婆生气吗?可如果只这样做,不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也太便宜公婆了。

你公婆是不是还有儿子呀,你老公不是独子吧?不然再看重钱的老人也做不出这种行为,说不出那样的话吧。这已经不是自私了,简直有点没有人性了。罪过,说话有点重,可想想就这个合适点。

你不能就这样呆在你娘家里不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然娘家的兄弟嫂子或弟媳的也会看不起你的,因为你放弃的不仅仅是赔偿金,明明家是你和你老公的,

家里所有的东西,财产都有你一半以上,现在呢?成了公婆的了?你变成了无家可归的人,孩子这么小,谁来抚养?赔偿金主要就是给你们和你孩子的,又不是你公婆独享的。你不为自己争取权益,也要为你孩子争取吧。

搜集证据,不要拖,请律师法院起诉,该得多少得多少,争取最大化;本来还想着说公婆丧子,也不容易,和和睦睦的,帮着你抚养孩子,心疼照顾一下他们,现在已经没有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