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志•人物誌》載:
“李文會,字端友,泉州惠安人,建炎二年進士……”
《惠安縣誌》明•嘉靖版載:
“小岞山在淨山東十里參知政事李文會祖居此”
《惠安縣誌》明•嘉靖版載:
“宋籤書樞密李文會祖墳在三十一都小岞”
《惠安縣誌》明•嘉靖版載:“
建炎二年李易榜,李文會,字端友,小岞人,殿中侍御史、歷中丞籤書、樞密院兼權參知政事,謫江州居住,復龍圖學士終四川制置使。”
欽定四庫全書《粵閩巡視記略》載:
“……李陳二姓居之,李之先有曰:文會者宋建炎中進士歷殿中侍御史、權參知政事。”
《泉州府志》明•萬曆版載:
“宋參知政事李文會宅在小岞山下。”
《惠安縣誌•卷三》載:
“極東為東溟之水通海外諸夷,宋參知政事李文會祖居於此。”、“宋籤書樞密李文會祖墳在縣東黃坑鋪小岞”
《惠安縣誌•卓績》載:
“李文會,小岞人,宋高宗建炎二年進士,拜殿中侍御史,歷中丞籤書、樞密院兼權參知政事。”
《惠安縣誌》載:
“李文會以參知政事謫守江州,注《金剛經》、 撰《三教通諭》……居十年晏如也再徙……著《中興十要》 。”
《惠安縣誌》載:
“小岞山在淨山東十里宋參知政事李文會祖居此,其墳曰‘蝸牛上水者’尚存。”
《惠安縣誌•卓績》載:
“李文會歸鄉,有司沿海築沙堤以迎之。”
《泉州府志•宋仕績卷52》載:
“李文會墓葬於三十二都二甲虎母山,俗稱‘丞相墓’地名叫李墓。”
《泉州府志•水利》載:
“後內官陂,在小岞,長十餘丈。”
《泉州府志•卷之九》載:
“左丞相埭,在小岞鄉,宋丞相李文會建。”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
“李文會名登科甲後,初歷秘書省校書郎,資政殿學士、左奉議郎、左朝奉郎、左宣教郎等職。紹興十二年四月辛已(1142年),左宣教郎充刪令所勒定官李文會守監察御史,紹興十三年二月乙丑,監察御史李文會守殿中侍御史,紹興十三年八月丙午,殿中侍御史李文會試侍御史,八月壬子,隨高宗視察錢塘江。”
《要錄•卷一百四十九》載:
“侍御史李文會言,水勢不常,方潮頭東繳,正西岸宜修之,時乞招補捍江兵,仍稍增其數,使專採石修堤,如曩制,則潮不能為患。高宗曰,從之。”提出治理錢塘江水患建言,並親自指揮督建,其古蹟工程猶存。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
“紹興十四年春正月癸丑,升侍御史李文會試御史中丞,三月癸酉兼侍讀。五月乙丑,是日拜端明殿學士,籤書樞密院兼權參知政事。紹興十四年秋八月(1144年)以參知政事省親返鄉。”
《續資治通鑑•宋紀》載:
紹興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秦檜死,其黨徒垮臺。李文會覆被委以重任,先復“龍圖閣學士”知潭州,再升“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復端明殿學士”。
《中興小紀•卷三十七》載:
時已蠲蜀賦,以寬民力,而嘉州賦外之斂方急。四川制置使李文會曰:“違法科斂,與違制罪均,蜀去朝廷遠,詔令裕民,吏猶不承悖,孰甚焉,乃劾官吏之罪罷逐之。”
《林泉野記》載:
“李文會當侍御史的時候,一日秘書省正字、莆田人黃公度寄信勸喻他,不要站在秦檜保守派議和的立場,如果沒有接受他的意見,今後恐會被寫進野史而受到譏訕。”
《要錄•卷一百八十一》載:
“因端明殿學士李文會遺表命進,三官恩澤致仕,贈受左中奉大夫,其致仕恩澤二人。”
《宋史•卷30•本紀30•高宗7》載:
“紹興十四年……五月……乙丑,以御史中丞李文會籤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宋史•卷30•本紀30•高宗7》載:
“紹興十四年十二月……丁酉,李文會罷,尋責筠州居住。”
《宋史•本紀•高宗8》載:
“紹興二十七年…秋七月…乙亥,以龍圖閣學士李文會為四川安撫制置使。”
《中興小紀•卷三十一》載:
李文會向高宗進言:“州縣事同一家,願令三路帥臣、監司共議,合兵將以據要衝,仍定期會,共為掩襲。使賊出輒遇兵,則竄無所逃,庶易殄滅。”高宗採納了李文會的奏議,三省剿匪取得了決定性勝利。
《軼書傳記》載:
時有一位高僧經常與李文會往來參究經義,有一天訪僧臨走口占一絕:“數丈招提四面山,羨師終日掩禪關。十年不踏門前路,只遣松風送我還。”
《瀘州府志》載:
“前執政李文會自瀘州徙益,府下行縣供張加倍。”
《熊克小歷》載:
“李文會在蜀時,武德郎知石泉軍董誡移之復州。先是李文會、王剛中、王之望、王弗、王適皆舉董誡可備邊帥。皇帝說:五人皆薦,可見公正,乃與邊郡,令藉記從備,他時選用。”
《宋史•食貨志》載:
“初,利州舊宣撫司有積緡二百萬,守者密獻之朝,下制置司取撥。振曰:‘此所以備水旱軍旅也,一旦有急,又將取諸民乎?請留其半。’是歲振卒,李文會代之。二十八年文會卒,中書舍人王剛中代之。二十九年,蠲四川折估糴本積欠錢三百四十萬緡。”
《惠安縣誌•卷21》載:
“李沾,江南松江進士,明崇禎九年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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