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传吴秀波已经付给陈昱霖分手费3100万元,陈不罢休要10亿,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缘分不息


吴秀波给陈昱霖分手费属实的可能性很大。


根据陈昱霖父母说,吴秀波方以私下解决的形式沟通,并愿意支付一笔分手费,换取她不再爆料。


这笔分手费多少金额,我们不得而知。双方肯定要签订保密协议的。

针对陈昱霖针对吴秀波要分手费的事情,具体金额只是据传。


针对据传来评价陈昱霖,只能是秦桧给岳飞罗织罪名——莫须有。


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自始至终都没有确切证据来证明吴秀波给陈昱霖3100万分手费,也没有陈昱霖索求10亿的证据。


什么叫证据?


吴秀波已婚,他的妻子发布声明,承认陈昱霖骚扰家庭,这是吴秀波出轨的证据。

陈昱霖ins上各种炫富,正是她与吴秀波蜜月期是的发布状态。有人说这是吴秀波重金养小三,这也只能是线索,提供购买奢侈品的资金来源才能是证据。


对于吴秀波支付陈昱霖3000万分手费,某媒体人发布相关信息。他们能否成为可信的证据,目前存疑。


毕竟证人也有伪证的可能。


吴秀波是有名有利的出轨男,陈昱霖是青春妙龄的小三。在道德范畴上,他们身上存在明显的道德瑕疵。

然而,两人的事件也已经超越了道德范畴,成为民事案件甚至刑事案件。有一种论调是陈昱霖犯下敲诈勒索罪。到底是不是,需要法院定夺,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


但是目前根据某些媒体人的爆料,就散布陈昱霖伸手给吴秀波要10亿分手费,这不是一个逻辑清晰的人做出的事情。


说话要有证据,不要听风就是雨。如果吴秀波真的被陈昱霖索要10亿分手费,对于他本人得到法律保护将会是极大的优势,我不太信吴秀波不拿出来。


尘飞扬爱电影


首先家教不好!

爹妈都指着姑娘睡男人养活,你说怎么看?有些父母就是愿意让姑娘睡有钱人,指着这个过幸福生活呢?此案李昱霖父母也是如此!

其二自身好吃懒做!

自己没啥本事,指望睡男人,傍大腕走捷径,话说谁的捷径让你白走?人家的路也是自己“辛苦”趟出来的!既然要走“人家的路”,那必然要有所付出!

其三社会风气不好!

眼下国人都是见钱眼开,唯利是图,什么都可以拿来换钱,自己的身体都可以拿来当资源开发,有些父母都把自家姑娘的身体当砝码赚自己的养老金!所以,此案也就不足为奇!!!

如有其四,请大家继续……





卖姑娘的小火彩


1、这场闹剧的结果就是鱼死网破。

只能说,结局还是比较大快人心的。

毕竟,这本就是一场渣男赔贱女的组合。

只不过,因为利益关系谈不拢,所以双方来了个鱼死网破。

感叹一下,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2、小三,出轨,也只有这样的结局,才能让吃瓜观众大快人心了。

这场闹剧里面没有根本的胜利者。

这是她们必然的结局和下场。

作为小三,明知人家有家庭,还要去招惹人家。

说她不是为了钱,你信吗?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出事了,双方利益分化了,

可怜兮兮的站在媒体面前说自己付出有多少,

为男人洗衣,煲粥。

丢掉工作,毁掉事业。

只能说,姑娘,有人逼你吗?

你买奢侈品的时候,怎么不想想自己的结局呢。

3、作为吴秀波,明知自己有家庭有孩子,

干嘛还要去出轨。

现在可怜兮兮的对观众说,我付出了多少多少钱。

可怜吗?

无辜吗?

值得同情吗?

狗屁吧,自作自受!

当初,搂着小三逍遥快活的时候,

怎么没想到,自己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呢。

4、所以,作为吃瓜观众中的最平凡的一位,

我只能感叹,城里人真会玩。

成年人的世界,我们穷人不懂。


佛系妈妈育儿


有一种陈昱霖叫欲壑难填,有一种吴秀波叫做狗急跳墙。

在吴和陈的关系里,没有赢家,陈昱霖只是拿准了吴秀波不敢牺牲他的人设,所以不断敲诈。对于吴秀波而言,人设确实是他赖以生存的东西,轻易谁也不想放弃,但人总是有极限的,当一次次的给钱却永远堵不上你的欲望,那么只能撕破脸。人性的贪婪尤为可怕,而当一个人被逼的退无可退,也只能不顾面子的,相互撕咬。


这件事里,陈昱霖作为一个女性显然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性,她将自己多年的不满变成了无止境的欲望,一次次的金钱弥补,挥霍无度终于成了敲诈。她已经忘记了吴秀波的承受能力,完全忽略了一个人被逼到极致的情况下会暴露的可怕獠牙。可她也确实回不去了,能够张张嘴就来钱的日子过惯了,谁还愿意去过苦日子?


反观吴秀波,从一开始就错了,作为一个男人,他只能选择一错再错,也许他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要解决起来不容易,所以拖延战术成了他唯一的出路。最后眼看托不住了,只能选择给钱了事,但钱是给了,也以为能把事了了,但他忽略了他是个公众人物啊。如果是个普通姑娘遇到个渣男,耽误自己7年时间,很可能最后获得的补偿并不多,吴秀波认为几千万的补偿显然已经不少了。但他万万没想到,对方想利用他公众人物不敢撕破脸的弱点,想拿他当一辈子的提款机。


于是,两个人都被自己的理所当然和对方的出乎意料搞得措手不及,你咬我一口,我就要更狠的咬回去,最终终于闹了个两败俱伤,吴秀波人设崩塌,可能以后再也恢复不了。而陈昱霖则被吴秀波送进了牢房。


这无异于一出闹剧,但吴秀波无论如何没有触犯法律,而陈昱霖的敲诈罪却是板上钉钉,利用弱点和触犯法律显然后者更加严重。当陈昱霖开始第一次要挟敲诈开始,显然就已经踏上了不归路。


吴秀波的确该得到巨大的谴责,甚至被娱乐圈封杀,但你最多说他道德败环,可陈昱霖却是实打实的违法了。法律是一个人的行为底线,而她依然越过了那条红线。


未泯双瞳


从陈在ins的公开帐号发布的近年来的照片,确实过得很奢靡,一个家庭背景一般,自己没商演没工作没收入来源的女人可以过着明星一样的生活,很显然是有人供养她。这样也就不难推测,七年吴不断往海外给陈打钱的事情确有其事,也不难看出陈向吴索要青春损失费的动机,一个靠别人养活惯的女人,突然没了金主,眼看生活要回到解放前,肯定要想办法再捞一笔。作为吴,他是中年才成名,来之不易,如果不是处理不了这条贪吃美女蛇,估计怎么也不会把自己丑事公诸于众的,因为与比同时面临的将是身败名裂的结果。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虽然代价大了点。但话说回来,如果换成老百姓出轨,你的出轨对象拿出轨的事情要挟你说要去单位闹,让你给钱,不断增加要挟的筹码,已远超你所能负担的财力,你会报警吗?我觉得我会。


RlW蔷薇


题主。您好!
首先,从道德的角度来看,两者都违背社会道德。
再者,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法律上并没有"小三"这个词语,法律不保护"小三",即使是重婚者,也要求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当然,两人共同生活7年,男方有可能涉嫌重婚罪。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分手费,如果事前双方有达成协议,则依照协议。如果女方基于“分手协议”取得了财物,那么在向男方索要协议确定范围内的财物的,即使使用了胁迫手段,那么我们认为也不应当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如果女方是基于“分手协议”取得了合法债权,但使用胁迫手段向男方索要明显超过合法债权数额的财物,那么应当认定为敲诈勒索罪。没有协议或者协议无效,男方补偿女方没有法律依据。
在此案中,女方以分手费为由威胁男方,否则曝光两人关系,即使曝光内容合法,但以财产为威胁,对男方心理造成恐惧害怕,男方基于恐吓心理,交出财物,这种行为从犯罪构成来说,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审查案件重证据,看细节,目前网络披露的信息五花八门,女方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也就无法定论。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间,刑事案件走向尚有一定变数,但是到了检察院批捕后,案件定性改变的可能性逐步趋小。敲诈勒索案件属国家公诉案件,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究罪行的案件,除法律明文规定外,不存在个人和解的法律空间。因此即使吴先生后期有意缓和,恐怕也不能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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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问问刑事律师团


明码标价固然好,但是不能漫天要价,让我国GDP存在虚高增长。

不可以存在宰客现象。这样不利于我国的发展,严重的会影响到国外对我国的投资建设,全国生产水平会下滑,增加人口的失业率。

人生定位要准确!制定价格要亲民。不要让大家可遇不可求的局面发生。

有价无市是一种损失,要按照宏观调控的规定指引自己的目标,按时合法纳税,钱才能花的安心,放心。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的道理要懂得。在此呼吁物价部门,税务部门严加管控,决不允许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教育是惨痛的!影响是深远的,情节是恶略的。按合同办事是我们的基本准则!

提高我国国民素质,体现出大国的风采。在历史的舞台、人类发展中、留下重要的一笔!为人类创造发展、科研而“献身”!

人人都是平等的,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触犯法律。给自己的人生摸黑。让家人亲朋好友,让与你有过接触的人担心!“浪女”回头金不换,用女人独有的天真,和拥有的天份做一些有利于人民的人!不论贫贱、富贵、生老病死!哪怕你是“失足”!只要你做的事情是有益于人民的!是为了人类而献身!就会得到大家的支持与赞美!!

以上是王树山书法对于问题的回答,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海涵。


王树山书法


不要把吴秀波说的那么可怜!小三如毒品!吸毒最终的结果就是让你倾家荡产,要你的命!烟盒上明明写着:吸烟有害健康尽早戒烟有益健康!你不去碰不去吸没人会用气管子打进你鼻子里去!包养小三爱你不是两三天,包养小三并不是有钱人的专利,没钱的也可以玩两个,只要你舍得玩,人家愿意跟你玩,没钱你也可以玩!吴秀波不值得可怜,只是玩的窝囊!

包养小三,哪怕你一分钱不花只要人家愿意跟你玩那是你的本事!法律也管不了!

包养小三,只要人家愿意,她跟她丈夫离婚了,你跟你老婆离婚了你跟小三结婚了,事情做的圆满了,法律也管不了!

吴秀波跟他老婆告人家陈昱霖敲诈勒索是不成立的!因为法律并没有标定包养小三一年期的多少价钱,二年期的多少价钱,三年期的小三多少钱………………七年期的多少价钱!对吧?陈昱霖做了吴秀波七年的小三,陈昱霖又不是问你吴秀波要八年,九年,十年小三的价格对吧?你凭什么说人家敲诈勒索呢?要是你吴秀波有那个本事陈昱霖一分钱不问你要也有那个可能!所以陈昱霖的行为充其量只能叫做漫天要价!反过来说,陈昱霖问你们要的价钱高了吴秀波两口子告人家敲诈勒索,那要是陈昱霖问你们要价,你们两口子就给人家陈昱霖千儿八百的就给打发了,你吴秀波是不是在玩弄别人呢?


西部参考消息


谈谈我的看法。

两种可能。

第一是真的,这个从法角度来说,我觉得涉嫌违法了。当然,这个以法院判定为准,另一个方面,民不究法不责,这说明这个钱数超过一般常理的赔偿限额了,当事人无法承受了,所以报案。这个从情的角度,如果真是两情相悦,那要这么多赔偿干啥。说明,钱还是维系双方的纽带。两者都不被常情伦理所接受。

第二,事情是假的。出于某种目的,由某方发起,以引起公众的道德审判。这种假新闻,实际是社会现在很多时候媒体为博得眼球的错误做法。无论谁发起,谁传播都是社会不能容忍的。社会需要正能量,这种所谓的自由应该被谴责。


想听我就说007


爱情有白头偕老的和半途而废的,有牵手的也有钱不够分量而分道扬镳的,有谋财害命的也有为各种原因而分手的,吴秀波和他地下七年的情侣女友是怎样的情况那就对号入座吧!要坐牢吗?下面他俩的情况就愈演愈烈了…陈煜霖向吴秀波要钱的目的是想让他破产,吴秀波起诉地下情侣七年女友坐牢的目的是要保住他的资产不破产,这已是不可调和的你死我活的矛盾,也分不清谁是渣男和渣女了,现在的中国金钱被爱情捆绑了,是谁敲诈了谁?

吴秀波用法律的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吴秀波又是被爱情裹起来的糖衣炮弹打中的受害者,但吴秀波又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让自己的七年女友坐牢,去保护自己的财产免遭损失或破产在中国近代明星史上绝无仅有,而在中国有太多太多的人经济利益受损是被爱情裹着的糖衣炮弹打中而哑巴吃黄连有苦不敢说者!…这也许是中国人现在价值观的核心吧?…

是谁亵渎了爱情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