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非农业户口,吃国家工资的,在农村有大面积宅基地,大面积土地,该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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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一个村是一个集体经济,户口迁出后,便不再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的成员,所以,就无法再获得该集体经济以内的土地,包括承包的土地和盖房子的宅基地。农村的宅基地政策是地随房走,房子在,土地归你所有。房子倒塌,土地收归集体。我是【乡村关中】,职业农民,农技从业者,“三农”问题民间观察员。按照国家土地政策的相关规定,稳定和完善农村联产承包制度30年不变,在此期间,按照“生不增,死不减”的方针,使非农户口在农村拥有了自己的宅基地和土地。以前属于农村户口,在农村拥有自己的土地,可能去城市因参加工作需要,所以转出户口成农转非,虽然是非农户口,但是在农村有宅基地,也有土地。作为“三农”问题民间观察员的【乡村关中】对此问题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了解相关土地政策。

土地确权政策中指出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由县级以上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土地权有争议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到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者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非农业户口居民以前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第二,尽快办理宅基地的相关手续。

建议你抓紧抽时间回一趟家,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的建房申请,要求分配落实宅基地。随时关注本村宅基地审批情况。村里批宅基地,肯定也会分个轻重缓急、先来后到的。不可能符合条件的都批。一旦村里同意后,抓紧跟乡镇和当地国土资源所等部门沟通,尽快把宅基地落实下来,拿到书面批复。近几年来,农村土地进行了确权,按照有关规定,农村居民转入城镇户口后, 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不变。农户家庭虽然已迁入城镇落户居住,但应当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承包方的意愿进行确权登记颁证。这样下来,那些非农村户口人的土地也都进行确权。

第三,土地确权后三十年不动。

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在承包期内,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剥夺承包者的承包权,因此这些人应当享有土地承包的权利和义务。土地已经重新确权,如果是在分到承包土地后,也就是二轮延包期内,户口由农村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正赶上国家制定了土地延保30年不动的好政策,说明题主非常幸运了。既有了城市人的生活,也有农民种地的乐趣,一举双得。农村土地承包后,在承包期内,一般奉行的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生不添,死不减”。所以,在承包期内,只要集体经济组织不提出收回所有权,你仍可继续享受承包权利和使用权。

第四,非农户口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宅基地较为特殊一点,由于“地随房走”的政策,非农户口的人员在继承房屋之后是可以继续占有这块宅基地的(直到地上房屋不符合居住要求),出于村集体利益的考虑,作为非农户口的你只能在继承来的房屋内居住,不能将其进行改建或者翻新之类的。也就是说,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你们集体确权方案里明确继续给非农户土地,你也可以暂时享有经营权。为什么说是暂时?因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会议做出的决定不能与国家法律政策相违背,否则无效。

第五,部分试点地区鼓励有偿退出宅基地。

假如家庭成员户口全部迁出,暂不予以确权,鼓励有偿退出。这种情况下,你们家已经没有人具备村集体成员资格,只是地上的房屋你们可以继续居住到自然坍塌,坍塌之后由村里面收回。对于宅基地有偿退出的试点地区还会鼓励你们有偿退出宅基地。

总之,全家都是非农业户口,而且吃国家工资,说明你全家现在都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按照法律规定,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应享有宅基地和承包土地,集体可无偿收回宅基地和土地所有权。家属随转等各种原因,家庭成员逐步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这种现象在很多地方都存在,但全家没一个农村户口却还拥有这些宅基地和土地的倒是很少见,希望我的建议对题主有帮助。

条友们,对这个问题有何高见?我们留言评论区恭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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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作答:职业农民、农技培训师“三农”问题民间观察员基哥。


乡村关中


全家非农业户口,吃国家工资的,在农村有大面积宅基地,大面积土地,该怎样办?我分析可能以前属于农村户口,在农村拥有自己的土地,经过土地确权后,形成农转非,可能去城市参加工作,这类人是非农户口,在农村有宅基地,也有土地。

按照国家土地政策的相关规定,稳定和完善农村联产承包制度30年不变,在此期间,按照生不增,死不减,的方针,使非农户口在农村拥有了自己的宅基地,和土地。

有可能在82年前,农村的土地管控不严,有些非农户口的人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并且建筑自己的房屋,而且获得合法的手续。以后国家政策规定,非农户口人员,不得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和房屋,

非农户口也可继承父母的遗产,可能在农村获得合法的宅基地,种植土地。对于非法手段在农村获得的大面积宅基地,和种植的大面积土地,应由村集体统一收回,或出售给本经济组织内其它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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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须要恭喜你,作为一个非农业户口,还可以在拥有大面积宅基地和土地,这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一大笔财富呀!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说说这个土地是怎么得来的。既然全家都是非农业户口,那按理来说就不存在农村有土地的情况,那土地究竟是从何而来的呢?具体来说,无非两种情况:

(1)之前的家庭户口是农村的,且土地确权,后来因为去城市参加工作或者是在城市买房等原因,最后变成了非农户口。根据我国三十年土地承包不变的土地政策规定,确权之后的农村土地仍属于自己的,即便已经由农转非农。

(2)父母是农村户口的,非农户口从父母那里继承土地遗产。我家某个叔伯就是个例子,以前他们是农村户口的,在农村分有土地。二三十年前,他们搬到了城市定居生活,几乎不再回农村,偶尔逢年过节才回,他的儿子和儿媳妇等一大家子人都是城市户口的,前几年,这一家人回农村盖了一栋别墅,用的土地是他父母的。

拥有这么大面积的土地、基地该怎样办?当然是要好好利用起来,将其转化了更多的财富。

就像我的那位叔伯一家,他们将自己在农村多余的土地都种上了树,而种的树每年都能为他们增加一笔钱财费用。另外,还可以将土地出租出去,如果土地面积够大,每年可以收取一大笔的租金费。(这里要提醒一下,农村宅基地是不得非法转让的)

当然,利用方法还有很多,总的一句话,应该将土地充分利用起来,不管是种地还是盖房亦或是其他都行,反正不要将其荒废、浪费掉就好,毕竟荒废土地这种行为挺可耻的,有些人想种田还没有土地呢!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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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嘴社会说


你好!

全家非农业户口,吃国家工资的,在农村有大面积宅基地,大面积土地,该怎么办?

现在还能在农村拥有大面积宅基地和大面积土地,这是非常罕见,大家肯定也都非常羡慕你,在土地日益稀缺的今天,土地价值彰显出的经济价值也越来越明显,当然农村的土地是不能非法买卖的,所以你的土地是不能够通过非法买卖变现,而且你全家现在已经是非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合法获取的土地只有一下两种方式:

1.农村土地是在户口迁出之前合法获取的.也就是说以前是农村户口,在第一轮和第二轮土地承包权分配的时候,分配了大量土地,但是经过土地确权登记以后,因为上学,在城市买房,或者工作,把户口迁到了城市,户口自然变成了农转非,由于土地是你合法获取的,现在的政策规定,户口迁出不得已用退出土地承包权为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在土地承包期内,你们依然能够拥有土地的使用权!



2.大面积宅基地和土地是在户口迁出以后通过合法渠道继承的.虽然我们的户口已经迁出,由原来的农业户口变成了非农户口,已经不能够获取农村土地了,但是家中老人,长辈如果去世了,他们的宅基地和土地,我们是可以合法继承的,这也是非农业户口获取农村土地的一种方式!


现在的土地政策越来越严格了,非农业户口还能拥有土地已经非常不容易了,所以你要好好珍惜,特别你是吃国家粮的,是国家公职人员,对国家土地政策应该非常清楚,不能够违反了国家土地政策!如果土地不种植,在土地承包期内可以将土地进行出租,流转,收取租金,但是千万不要荒废,荒废三年以上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土地的!

但是大面积宅基地相对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因为国家现在对农村的住房政策是“一户一宅”,在农村建房必须要是农村户口,符合“一户一宅”的主要要求,建房面积不能够超过省市县的标准面积,你大面积宅基地和非农业户口,这都是不允许现在农村建房子的,所以你可以将多出的宅基地进行自愿有偿退出,也可以选择在村集体成员之间流转!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想了解更多三农资讯分享,可以关注下我,谢谢!


水果不甜不要钱



都市家庭的乡村乐园


是将这些土地变现吗?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土地日益稀缺的今天,土地的经济价值也越来越明显,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的土地是不能非法买卖的,所以首先你的土地是不能够通过非法买卖变现。

此外,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是村集体对集体成员的一种生活保障。非农业户口自然不属村集体成员,不应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但是对于祖上遗留下来的建筑物及附着物,作为非农业户口的继承人同样具有继承权。该权利是对建筑物及附着物而言的所有权。 也就是说,如果建筑物存有且可继续使用,非农业户口人员同样可以继承后继续使用,因地随房走,故可以对建筑物所占土地进行使用。

但该宅基地不应确权给非农业户口继承人。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现在对农村的住房政策是“一户一宅”,在农村建房必须要是农村户口,要符合“一户一宅”的主要要求,建房面积不能够超过省市县的标准面积,你大面积宅基地和非农业户口,这都是不允许现在农村建房子的,所以你可以将多出的宅基地进行自愿有偿退出,也可以选择在村集体成员之间流转。另外,不排除有极个别的情况需要依现实情况而定,建议可以准备详细资料,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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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了加快城镇化建设,多年来一直鼓励农村农民进城经商、办企业、进城工作并买房落户城镇。现呈上国家关于农村农民进城落的政策规定:

1,《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指出:降低农民进城门槛,让农民进城落户后享受城市的养老、医疗、教育等福利。

2,《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明确了:不得以退出农村土地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4,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不愿意交回的应予以确权登记。



农民兄弟们,按照国发[2014]5号文件精神,进城落户的农民 ,无论是落户大城市、小城市只要自己不愿意交回承包的土地,是可以予以确权登记的。而且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及退出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为进城落户的条件。

从上述国家对进城落户的农民的相关政策法规来分析,结论是你们全家人虽然都已落户城镇户口,但是你以前的宅基地、土地承包权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会因此而丧失。


老蛇正宗


全家非农业户口,还是吃国家工资的,而在农村还有大面积的宅基地,还有大面积的土地,那你是赚了,而且是赚大发了,怎么办你都是只赚不赔的!

土地已经重新确权了,看你说的,咱们别管你们那的土地承包规定是怎么回事,也别管是什么原因你们全家都是非农户口,而手里又有宅基地,又有大面积的土地的事,反正你们家的土地也已经是确权了的,按三十年土地承包不变的规定,在土地确权后三十年的时间内,土地的承包权还是在你的手中!

你这么一问,好像这么多的宅基地和土地把你们难住了,即然你敢把这个问题拿到头条上来问,那就说明了你们家大面积的宅基地,大面积的土地都是合法的了!

这个事对你们家来说是个好事,也是个非常好解决的问题,因为你们家都是吃国家工资的,想必也就没有人,也就没有时间去经营这些土地了,那这个事就太好办了,就把你们家的土地全部流转出去,也一定会收到一大笔流转费的!

至于宅基地,那你也就把他租出去,只要有人租,只要村委会不干渉的话,租给别人后,他愿意干什么就去干什么好了!

看见你的问题,真是让人羡慕死了,一方面吃着国家的工资,一方面还有大面积的宅基地,和大面积的土地,看来你的运气可是真好哇!

感谢您对从善如刘三农问答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的评论留言!


从善如刘L


全家非农村户口,吃国家工资的,在农村有大面积宅基地,大面积土地,按照国家《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不是国家和政府允许有偿使用开发利用的土地,这种行为就是非法占有土地和宅基地。因为拥有宅基地和土地使用权的对象只有农民,这是国家赋予的只有在辖区内具有农村户口的农民才有资格享受的特项权利,其他任何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是无权使用和占有的。鉴于这种情况,请尽快办理退地退宅基地的相关手续,否则就有可能引起矛盾和纠纷,惹上官司,其他的不说也明白。


冬青里的骆驼草


"吃国家工资的"之中的"国家工资"的含义应该是"由国家支付与公务员的薪水"、"由完全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支付与其员工的工资"等;农村宅基地不是其主人家祖传的,就是由新中国在对农村农民、地主等的宅基地、房屋和其他土地等全部实行国有化后再通过分配方式分配给农民的,农村农民承包地是农民通过你懂的那改革而承包到的,还有"30年不变"和"只要农民愿意,就继续承包"的政策。

鉴于此历史情况和当下私有化改革现状,我主张:农民宅基地和对应住宅归农民家所有,其可继续被"祖传"下去;只要你懂的那吃所谓国家工资的人愿意放弃非农户口并恢复了农业户口,其可接收他家的"承包地"!

我这个被自封的反忽悠第一高手如是回答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