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折的房屋继承

随着上海进入老龄化社会,一大批主要是售后公房的老式房屋都出现了产权人之一或权利人之一过世的情况,那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必须将已过世产权人更改至其继承人的名下后,方可要对房产进行权利处分。因而,办理继承势在必行。

目前通用的办理继承的方法是先取得有效的确认产权的文书,再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而取得有效的确权文书通常有如下三种途径:

1、公证处出具;

2、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出具;

3、最近两年才实行的由各区交易中心核查后确认出具。

然而,无论哪种方式,从开始办理到取得确权文书之路仍然险阻重重。。。每种方式都有其一定的短板。

先说交易中心出具文书。

由于是几乎免费的,而且是最新才推出的便民项目,故而这个方式一经推出,便生意兴隆直至人满为患。此外由于是新项目,还需要磨合及积累更多经验,导致办理的效率相对其他两种方式目前而言还比较低,即使材料收集齐备到文书出具需要半年左右甚至更长。当然,我们相信,这样的便民项目随着磨合的加强和各方关系的理顺会越来越高效。

再谈法院确权。

几乎与交易中办理是两个极端,法院确权的效率很高,若各方没有争议,从立案到出具法律文书基本可以在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内完成。然而,法院确权的短板在于费用比较高,除去将近房价1%的诉讼费外,还有不菲的律师费。这让一些生活并不富裕的工薪阶层负担起来比较吃力。

最后是公证处出具文书。

这种方式介于前两者之间,费用不高,时间不长,但如果是牵涉到外省的材料收集,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但总的来说性价比不错。

无论哪种确权方式,都面临着相关证明材料的调取。在对材料的要求上,交易中心办理的,所有材料必须由申请人自行调取;诉讼确权的,一般而言律师会为您跑腿;而公证处确权的,当事人无法调阅取得的,大部分可由公证处负责调阅。

同时,无论谁负责调取材料,调取的难度也一定与调取材料的地点远近成正比。若一些欠发达地区的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备的,还有档案毁损灭失的可能,这就进一步增加了确权的难度。

整个材料准备过程难度不亚于一个RPG游戏的通关,关键是游戏一定能通关,而有些档案的取得可能遥遥无期,其中存在大量的沟通,协调,推理。极大考验人的耐心、逻辑思维能力乃至皮厚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