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一夫多妻后来如何了?

你若盛开蝴蝶自来201988238


一夫多妻制是一个男子同时与几个女子保持夫妻关系的婚姻形式。这种婚姻形式在世界各民族中较为普遍。在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妾的地位是低于妻的,法律地位也要低于妻,被限制了自由,是男主人的奴隶。中国古代妻与妾有严格区别,而且在大多数朝代一个男子在同一时刻只能有一个妻。一般称正室、元配,妻与妾生育的子女待遇也有显著区别,前者称“嫡出”,后者称“庶出”,一般只有嫡子才有继承父亲职位爵位财产的资格。最近比较火的影视剧《知否·知否》编剧用影视艺术的手法,将古代这种妻妾、嫡庶关系,以及地位声望淋漓尽致地显现在我们面前。




中国一夫一妻多妾制始于黄帝尧舜,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一夫多妻制主要在帝王、诸侯、 御大夫中实行,有些民族中也成习俗。中国的一夫多妻制一直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那么民国时期的一夫多妻制到底怎么样呢?

民国时期的一夫多妻制

在中华民国成立之后,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一夫一妻制,对于纳妾行为不再容忍,纳妾者按法律将受到制裁。

但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效果。主要原因有:其一,民国时期处于军阀割据、列强入侵,连年战乱、国家四分五裂的社会大背景,领导者没有太大的精力去监督,只能要求高官实施一夫一妻。其二,封建社会的思想根深蒂固,国民很难从原有的制度中摆脱出来,这是需要一个阶段性的思想解放的。所以民国时期一夫一妻只是在少数开明人士中间和广大民众中间存在,前者是自觉,后者是生活水平所限。

中国废除一夫多妻制

我国真正彻底废除一夫多妻制是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法律规定凡中国公民男性只能有一位女性配偶,同样女性也只能有一位男性配偶。《刑法》中对重婚的也有明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夫一妻制有效的实施是国人思想解放的结果,新社会提倡人人平等、自由。一夫一妻制让女性朋友们摆脱了封建社会被男子当作奴隶的命运,提高了女性的地位,是历史和社会的进步。


一夫多妻制的现状

近几年利比亚宣布将恢复“一夫多妻制”,并将制度合法化的做法引起全世界一片哗然。所以在大部分人的眼里一夫多妻制已经不适应世界潮流了。但就目前资料来看,明确实行“一夫多妻制”的国家仍然是有的例如:乌干达、埃及、苏丹、也门、阿联酋、约旦、伊拉克、沙特阿拉伯、阿曼、摩洛哥、索马里、肯尼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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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一夫多妻后来如何了?

这种一夫多妻是传承皇宫皇帝的做法,不及皇上的百分之一,但却是大户人家的标志与体面。

大户人家在体面上也是有竞争的,假如李家除了结发妻子,后又纳了两房小妾,在财力基本相当的情况下,张家必定要多纳一房小妾。

而更有财大气粗的,纳五六个小老婆的更是不再少数。因为那个时候就那风气。

民国后来也就解放了,不允许多妻制,据说有些人家也脱离了,有些没有意见矛盾的还是完好存在。

本人一个朋友他就是这样的家庭,他父亲有一老婆二个妾,但是他们做儿女的统一叫大娘二娘三娘。

据他说,他们家也是蛮和气的,同父不同娘共8个兄弟姐妹,基本上没有任何争吵,也是其乐无穷的。

现在老一辈的都己作古了,而他们这一代也步入了老年行业,有的也做爷爷奶奶了。

人生几十年在世,转瞬即过。好象民国离我们并不远,却也算是一个王朝,也从地平线上消逝了。――可惜的是三妻四妾的传统为什么没有保留下来?害得现在的富豪总在偷偷摸摸地包小三小四,有点不近人情啊!

唉!大浪掏沙,洗走了多少风流故事?孤漏寡闻,就此作罢!……


山水渔人74217620


民国时期已经禁止一夫多妻了,只是政府禁止,可是民间依然盛行,因为几千年来都如此,人们的观念没有改变。


盐捌浪


1912年即提倡一夫一妻,但没有严格执行,1949年后,才严格执行,杜绝一夫多妻。


史界纵横


解放后他们先后去世了。


兴海亭


后来变成一夫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