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偷在七楼自己摔下致死,是不是全楼的住户都要有责任?

用户4852513714413


法律的责任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合理。前提是要有一个判定是非标准的法律法规的依据。法律法规的制定源于民情的公认度,他起源于道德性的、秩序性的口口相传的乡规民约,然后上升为强制性的行为准则。根据这个依据来判定一个事件的合情合理合法性。

题主问到小偷攀爬居民楼从七楼跌落被摔死,是不是该居民楼的所有业主都要承担责任。按说这样的问题在传统意义上来讲,能提出来都是脑子不正常的。我不懂得具体的法律条款,就不能来对号入座。但是从事件的过程分析:该事件是小偷以非法占有他人合法所有为目的的,采用了非常规的手段(没有走正常通道)攀爬没有安全保证的路径,因为自己的义务水平能力所限制失足或者拉断踩断攀附物体,导致失手失足,而摔下七楼导致重伤不治当场或抢救无效而死亡。

这里就要首先追究当事人小偷的“”三违“”问题,你自己违章指挥自己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章作业,同时你也在没有完成自己布置的任务的情况下擅自离岗脱岗导致违反了劳动纪律。三罪并罚,决定对当事人小偷处以严重警告记大过一次,并责令当事人小偷停职学习整顿。因当事人小偷在此事故中已经身亡决定免于追究。

因当事人小偷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破坏了他人合法财产,判定其赔偿受害人在事件中受到的财产损失,赔付所有维修费误工费。因当事人小偷已死,理应由其合法监护人亲属代为赔偿。

因当事人小偷在整个事件的实施过程中最终造成该居民楼所有业主恐慌,精神不同程度的受到伤害,判定当事人小偷赔所有业主精神损失费若干,由当事人合法监护人近亲属代为赔偿。

在对当事人小偷事故后的救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通信费、出诊费(急救等级)等等一切开销,由当事人小偷的合法监护人亲属全额承担。

最后,为彻底肃清事件现场的戾气,责令当事人小偷的合法监护人亲属在事件现场张灯结彩鸣炮奏乐一天,并向众业主致以深刻的道歉。所有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小偷的合法监护人亲属承担。

不懂法,不会打字,累死了,有没有点赞鼓励鼓励的啊?


问题不在这理


这不是故事,这是真事,合肥就有这样的小偷。小偷半夜去7楼偷东西,结果被主人发现了,慌忙之中从阳台逃走,结果一脚踩空掉下去摔死了。结果,大家猜怎么着?小偷的家属竟然要全楼的人赔偿,真事可笑至极。


之前还看到过一个新闻,说一个小偷到一个住户家偷东西,也是半夜住户醒了,发现了小偷,于是小偷赶紧从阳台跑,可是跑到一半发现没路跑了,就站在阳台上,由于小偷手上有武器,所以住户不敢靠近,就用了一个杆子与小偷搏斗,结果不小心小偷从5楼掉下去了刷死了,于是小偷的家属又让这个户主赔钱。遇到这样的情况到底怎么办呢?到底要不要赔钱呢?


两个案例都是真实的,两个案例都是由于小偷偷窃引起的,如果说真的要赔钱,那么真的就讲不通了。以后是不是就开着门让小偷偷?因为小偷偷东西失败了没有什么惩罚,被抓住了顶多判几个月几年,而户主责任就大了。弄不好小偷那一个刀,一家人的性命就没了。而且小偷要是逃跑被你吓倒了从楼上掉下来了那你也要赔钱,这不就是告诉小偷,要去偷东西,不偷就是你的损失吗?


所以如果是小偷入户偷窃,这样一定不能赔偿。损失的不一定是小偷,有可能未来损失最大的还是住户。


老王侦查记


这还没完,小偷的家属向全楼住户索赔30万,理由是“高空坠物”。小偷的家属表示“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之外,则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张某和王某结伙行窃。在当天晚上,张某负责放风,防范有人发现,而王某就实施盗窃行为。在王某准备向第二家行窃时,在他所攀爬的过程当中,由于燃气管无法负重,王某便从高处摔下而亡!

这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明明是自己做了小偷,不小心摔死了,还要差点被偷的人赔钱,还是30万。法律是正义的,直接判决楼层的居民不用负责任!首先,王某的偷窃行为是违法行为。所以如果王某未死的话,反而可以追究王某的责任(盗窃罪)。


此外王某的行为也不是“高空坠物”而受的伤,家属的理由属于无稽之谈。是由于他自己在攀爬过程当中,燃气管无法负重而引发的事故。王某在攀爬的时候,自己本身也意识到这件事的危险性,但还是这样做了。本质上住户和小偷的死并没有因果关系。但所以在这件事当中,王某本身有着过错,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有看官就问了,那什么情况下才是“高空坠物”呢?我们也先来看一个案例:市民郝先生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一个重3.8斤,直径达10多厘米天蓝色的“三五”牌烟灰缸从高楼掉落下来,不偏不倚地砸在了郝先生的头上。


在听到巨大的响声之后,一对夫妇迅速将满头是血的郝先生送到了医院。危险真是无处不在,这一砸,砸出了大问题——经医院检查认定,郝先生的颅骨破碎,被鉴定为八级伤残!之后,在这场诉讼当中,法院判决了24家住户承担责任。

以上两个案例都是以“高空坠物”的理由而起诉索赔,但两者的性质是不一样,也就会面临不同的结果。郝先生的飞来横祸,我们深表同情,自己无缘无故走路上,忽然被突如其来的不明飞行物砸中,还导致了自己八级伤残,自己的健康权已经遭受了极大损害!


而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将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在本案中根本就无法得知该烟缸灰从何处坠落,属于哪家。在这种情况下,由可能加害人给予补偿,也就是整栋楼的人都要给予赔偿。当然,能够证明自己是清白的,比如说当晚根本就没人在家,就不用承担责任。

这就给我们一个警告:在现代生活当中,各家各户在阳台上放置了很多的物品,比如拖把,盆栽等物品。殊不知,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如果被大风吹落砸中人,不要以为不吭声就不用赔钱了,砸到人重伤也就是逃不掉责任的。


再说,不要认为被砸中是别人倒霉,如果有一天,自己的东西砸中的是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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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故事汇


这个问题有两个方面,分别是刑事方面和民事方面!

首先看刑事方面,首先明确一点就是小偷自己摔下导致死亡,也就是是小偷自身原因所致,应属于意外事件,业主对此并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无需承担任何刑事方面责任。

再看民事方面,同样,小偷自身原因导致死亡,并非业主所致,也就是小偷死亡与业主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民事赔偿法律原理,业主也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总之一句话,小偷要为自己的死承担全部责任;相反,如果造成业主财产损失,小偷的继承人尚需承担赔偿责任。这样合情合理又合法!


黄冈杨登钊律师


这是真实发生在合肥的故事:合肥某小区,一个小偷和同伙一起前往偷盗。同伙在楼下望风,小偷爬上七楼。发现有一户窗户没关,于是进货寻找值钱的东西。当时已经盗得一些财物。但是,由于贪心不足,继续寻找的过程中,被失主发现有动静。于是小偷仓促的爬出窗户从原路返回。在返回途中由于慌张,导致失足死亡。同伙回去告诉小偷家属,家属闻讯赶来,看到小偷及一地物品,以高空坠物致人死亡为由要求全楼承担赔偿。

1.不是人死就有理!小偷死亡不是因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是触犯法律危害社会秩序,以侵占别人财物为目的导致的死亡。就简单的从死亡的意义来说,小偷也算是死得其所。恐怕就是没追他,也在内心里希望他自己能掉下去!

2.贪心不足导致了死亡。说的好听点,要是少偷点,趁失主没发觉逃走不就行了?非要把人家家里值钱的都偷走,就是自己的贪心害自己送了命。少偷点最少不可能丢命啊。

3.作为成年人来说,应该知道在外墙缺乏防护的情况下行走,这本就是一个危险的行为。虽然是久经勘探,轻车熟路,可总有马有失蹄的时候啊。看看一不小心就没走稳,直接掉下去了。这个基本功一定要练好,不然前往不要出来混饭吃,很容易丢命呢。

4.失主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追赶,不存在任何加害小偷的过错。且失主真要是追赶也是情有可原,毕竟不可能看着自己的东西被人眼睁睁拿走吧。如果是失主掉下去,小偷家属会赔偿吗?

5.所谓高空坠物是由于该栋楼的业主,从高空抛物导致下面的正常行走的人死亡,且无法找到具体加害人的,由整栋楼承担损失。而小偷却不是正常的行人,是一个挂在外墙上还带着赃物逃跑的小偷,就是一个违法者。

6.家属能够这么不要脸的提出索赔,还真的应该把这些人以敲诈勒索和犯罪同谋抓起来。这个小偷应该是惯偷,家属不可能不知道其平时的偷盗行为。而如今因为没偷到东西人还死了,却想索要赔偿。真的是无耻至极。

小偷在犯罪过程中,没有谁有义务保证小偷的生命安全。只要没有故意伤害小偷的行为,那么就不应该承担任何赔偿。否则,这种歪风邪气只会助长了他们的行为。还好最后判决整栋楼不为小偷的死亡负责,驳回家属请求,也算是还了社会一个公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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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天评地盐城哥


我觉得是有责任的,小偷是偷你们楼的时候摔死的,要是你们的安全预防措施到位,小偷也上不了楼,或者即使上楼偷了东西摔下来。也罪不致死啊!!毕竟就偷了点财务而已。为什么就要被摔死呢??凭什么法律都没有判决的情况下就会被摔死呢??我觉得国家跟法官都有责任。如果国家给小偷发高工资。给小偷买养老保险。那么小偷也就不用干那么危险的工作了。就算出了事也有保险公司理赔。另外如果法官判所有被偷盗的家庭都要负责小偷的人身安全责任。我可以肯定的说。小偷就不用爬墙爬楼了。反正我肯定会给小偷留好门,绝不会让他们爬楼进我们家的。真要出了事比偷我十次还要花钱啊。


八戒的门徒


小偷爬楼行窃坠楼身亡,凭什么全楼住户要承担责任!反过来想一下,小偷行窃时被抓,他负责整个小区所有丢失过的财物赔偿吗?



别说一个干坏事的小偷自己摔死没人负责,就连想不开跳楼的,都没有人为他自己的选择买单呐,简直无稽之谈!

网络确实有报道过小偷作案过程中高空坠亡,结果其家属向被盗住户索赔,但几乎法律都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更不用说向全楼人索赔啦!

用网友调侃的话说:你有小偷从业资格证吗?你有高空作业证吗?你有小区物业的爬楼许可吗?你有提前通知所有住户不要开窗推搡和大声呼叫以免被吓失手吗?你有捆绑安全绳或下面放置救生气垫吗?这些一样没有,你凭什么索赔!

近些年,一些以“我死我有理”的道德捆绑方式,使得很多明明是违法者却厚着脸皮向原本受害者索赔!这是一种极不好的社会现象,因为利益不择手段、死缠烂打,希望法律在坚决不予应诉的情况下对正义者一方给予保护,绝不向违法者低头!


遇我得福


其实这个问题问得很可笑,小偷自己爬到7楼偷东西摔死的为什么要赔偿!

可这个问题又很现实,是确实存在或发生过的,大家都觉得小偷自己摔死的不应该赔,可是他的家人偏偏还要起诉,有的居然不胜诉了,真的现在都不知道要怎么做了!

农民种的枣树好好的在地里,有人来偷,摔伤了农民要赔钱!

人贩子来抢孩子,妈妈失手打死了人贩子还不知道能不能算自卫错手杀人!

摔倒了老人帮忙扶起来了,还要被迫赔钱!

这些都是真实发生过的,我们绝对不能再纵容犯罪了,如果小偷偷东西摔死了,还算工伤有什么人赔钱,那只会越来越猖狂!


岳阳小唐


那必须滴,不但全楼的住户,就是物业也跑不了,必须负责,因为这属于“死亡公摊”嘛,具体标准参考物业收费。另外,我认为还应该同时追究建筑设计商和承建商的责任,为什么把楼盖的这么高,如果是三两层,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啦。

一、住户责任。你们应该反思,全国那么多的小区楼房,小偷为什么唯独跑到你们楼上去偷?这说明你们的一些行为诱发了小偷行为,从而导致小偷摔下,如果你们都住到平房去,那么就可避免发生。还有,你们为什么不给小偷提供一个安全舒心的偷盗环境,如果小偷到家中你们识趣的离开,让他们没有约束的偷盗没有紧张的心情,自然就不会意外摔死。

二、楼房的设计建筑商。难道不知道7楼的高度掉下来可以摔死人吗?为什么要把设计层高超过2楼,为什么不能设计成平房?建筑商在建设时,为什么不能及时的提出异议?

三、小区物业。为什么不提前做好预案,如果你们在楼房周边提前放置好沙发垫等物资,那么小偷摔下来就不会死掉了。

四、地球吸引力。为什么要有吸引力?同样是星球,人家月球就没吸引力,为什么你地球要有呢?就你特殊吗?


元芳有看法


我凭什么给你钱,你凭什么索赔!你偷到你还有理了,你偷盗技术不过关,那是你没有掌握吃饭的基本技术和技能!社会很多都没掌握这个技术的人都要找与之相关的人索赔吗?我没考上好大学,我要找我老师索赔,你为啥没教好我?你工作没有晋升,你难道要找领导索赔,你为啥不提拔我!你有想过自己的问题吗?自己本事不过硬,你就赖别人!万事从自身出发!最近盐城爆炸,伤亡惨重,难道也跟小偷一样索赔,你会支持哪个?做事有合法和非法,你干了非法的事,还想用合法的途径来解决!你是懂法,还是不懂法!社会的法律如果同情小偷,那么以后社会会越来越乱,我也准备去做一个小偷,从上面掉下来,也可以索赔!我现在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还没从业,目前啥事都要从业资格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