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田法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扫黑除恶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蓝田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结合本院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情况,按照县纪委转发的《西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责办法》规定,制定有关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意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力地推进了全院扫黑除恶工作的进展。

一是加强线索摸排的督导。督促刑事审判人员从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督促民商事、行政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人员从一般健康权纠纷、人身伤害赔偿、民间借贷、执行等案件,以及信访中发现涉黑涉恶、违法高利贷、虚假诉讼等线索。

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开展全院自查承诺,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今后三年的工作重点,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涉黑涉恶情况自查及公开承诺活动,实现人人签订承诺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督促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人员的廉洁谈话工作,确保案件公正、廉洁、有序审理。严查法院干警充当“保护伞”、“当参谋”的行为。

三是强化督导问责。组织纪检干部每周不定期的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巡回检查,重点检查全院各部门落实院党组相关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对涉黑涉恶等问题提供的线索逐件登记,建立常态化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同时,要求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情况登记台账。实行随机抽查,根据台账随机抽查各庭室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职情况,对前期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进行提醒改进,回头再检查。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典型案例及时在全院内网警示“曝光”,进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