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刑滿釋放
仍不知悔改
再次作案
仍難逃法網
4月29日下午2點左右,
攀枝花一男子在一家店鋪行竊時,
被店主逮個正著。
“
接到報警後,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炳草崗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往現場。經調查,民警發現該男子曾因盜竊罪多次獲刑,這次更是才從班房出來半個多月,又重操舊業被捕。
”
因多次盜竊被判刑
經詢問,張某曾數次因盜竊被判刑。
2006年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2011年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2013年
因盜竊罪、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今年4月10日,該男子因偷窺他人隱私罪被行政拘留。事發前,該男子剛被釋放,他又開始重操自己的“老本行”進行盜竊。
張某是怎樣行竊的?
民警發現,張某專挑臨街的店鋪下手,都是在店主不注意或店內無人看守的情況下,將店鋪內的財物偷走。
不讓自己空手而歸
張某實施盜竊時,財物大小和價值不論,保證“賊不走空”。他曾到某菸酒店內藉口詢問茶和酒的價格,藉機盜走店內一包細支釣魚臺香菸,價值50元。另外還在某飯店內,盜走餐桌上一部價值1000元的銀色華為7X手機。不久後,又在一內衣店內盜走放在收銀臺下價值1500元的一部紅色OPPO R15手機。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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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毛哲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