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清理行动过后,休闲农业可以安心发展了吗?

于冠华


前一阵子,各地对于“大棚房”的集中清理可谓是大快人心。曾几何,那些打着休闲农业的招牌,在农田或者耕地中以农业发展为幌子,大搞餐饮业、建筑业,变相改变农业用地的性质,在人们的心目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对于这些“挂着羊头卖狗肉”的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正是对真正休闲农业的保护,并不影响休闲农业的发展,反而是让那些真正从事休闲农业的人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就我们当地来说,有些农村利用自身优势,在前些年的时候开始发展一村一品农业项目,根据村里的土地情况,发展特色种植业,吸引城里人到田间地头进行采摘、观光旅游等。例如我们当地西罗家的“铁把瓜”、官地洼的“西瓜”、山姜家的“小米”、寨里和五截的“草莓”、山上李家的“大樱桃”等等,都是休闲农业的受益者。

这些一村一品休闲农业项目,有的是利用本身村庄的区位优势,离着县城距离不远,而且靠近主干路,从交通等方面都很便利。就像山上李家的大樱桃,每到樱桃上市季节,城里人驱车前去果园采摘的人络绎不绝,这样不仅给果农带来了收入,而且还拉动了当地的餐饮业。

也有的是利用农村闲置的老宅,申请了国家传统古村落,大搞旅游开发。像我们这里首批获得国家古村落审批的辛庄高家庄子、孟格庄等,那些保护完好的明代建筑吸引了远近的人们的目光。不仅展现了当地的民俗文化,同时也盘活了农村闲置房产,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国家严厉打击和清理的“大棚房”则是一些头脑活络的人员,“耍小聪明”,他们趁国家鼓励休闲农业的机会,钻法律的空子,到头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们有的在大棚内打着涉农设施的幌子,搞起了餐饮业,更有甚者,在大棚内开发住宅型商品房,对外出租或者出售。这种以破坏农业用地的违法行为,国家进行了彻底清理和严厉打击。像我们当地一个挺有名气的以餐饮为主的规模挺大的一个休闲餐饮设施就在国家的清理中被彻底取缔,充分体现了国家这次整顿的力度。

所以,国家重拳清理“大棚房”,也是变相对于真正休闲农业的保护,国家对于真正意义上的休闲农业是有政策鼓励的,只要是遵纪守法的经营者,都能从休闲农业中得到实惠。而那些企图打着休闲农业搞地产开发或者餐饮娱乐的非农产业,也将付出应有的代价。


建行渐远


所谓“大棚房”就是以“大棚”之名行“建房”之实。要知道一些大中型城市的周边,一些郊区别墅能卖到数百万元甚至数千万元,一般的城市居民也就是看看沙盘“解解渴”。近些年有些人借助农业项目,在建设大棚的时候,打起了配套建筑的主意。

将所谓的大棚“看护房”装修一番,成了休闲的“私家庄园”,以此卖给城里的居民。要知道,这些农业项目都是占用的耕地面积,甚至是永久性的基本农田。如果对“大棚房”不加以制止,我们的耕地保护制度就形同虚设了。

同时,这些农业公司在“大棚房”上尝到甜头了,对应该做的农业项目就不关心了。所以一些地方“休闲农业”虽然建设得不错,但大多都成了有钱人的“后花园”。所以大棚房的清理,有助于“休闲农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有利于识别真正有潜力的休闲农业项目。

农村是一个清静之地,不仅大棚房这种违建在耕地面积上的建筑,就是农村的宅基地也已禁止城里人用来建设别墅或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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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乡


休闲农业主要在距离城市较近的一些农村中开展,是指利用农村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渔牧生产、农业经营活动,以及乡村文化及农家生活,为城市民众提供休闲、旅游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态。是开发农业资源潜力,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有效途径,是以农业活动为基础,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的交叉型产业,对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比如一些设施农业中,通过吸引城镇人口进园观光、采摘等活动,带动农村运输、餐饮、住宿、商业及其他服务业发展,不仅延长了农业产业链,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可以促进城乡之间交流,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对这些真正意义的休闲农业,国家一直是采取鼓励的政策的。

而大棚房,是指一些打着设施农业和休闲农业的幌子,在农田中变相改变土地用途,在农业大棚或者大棚边缘建设营利性房地产,或者在农田里建设餐饮服务业等,对土地造成严重破坏的行为。国家对大棚房进行集中清理,就是打击这种挑战《土地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通过对这些假休闲农业和设施农业的打击,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更好的保护农村、农业的发展,对那些真正发展休闲农业的业主,没有丝毫影响。

当然,休闲农业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并不是单纯开发点观光农业项目,或者发展点采摘农业项目就算完的,要结合农村的清山绿水,结合农村的传统文化,结合农村的民俗旅游,更好地盘活农村闲置房屋,把休闲农业和旅游业更加完美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意义上把休闲农业搞好。那些在大棚内“种房子”的行为,其实是变相的房地产开发,和旅游业和农业都扯不上关系。

综上,国家对“大棚房”集中清理,并不会影响真正意义上的休闲农业发展,打击的是利用休闲农业做幌子,一边变相在耕地上开发房地产或者建设酒店等服务设施,一边又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投机者。


齐东晏子


首先我们先了解什么是大棚房,为什么要拆迁?

“大棚房”是个人或组织以建设农业大棚的名义,在耕地上进行私家庄园、别墅、休闲度假设施、商品住宅、农产品加工等非农业建设,属于违法建筑物。因为“大棚房”改变了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了农业生产功能,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

大棚房的拆除,是针对那些假借蔬菜大棚名义、休闲农业名义搞的非法建筑,搞一些销售或租赁活动。\r

大棚的拆除,对于真正搞休闲农业项目的是好事,净化了市场环境。从而促进了休闲农业的发展,还能带动附近人民的就业,带动人民收入。

国家政策本事是好的,现在被一些不法开发商钻了孔子,早就了大棚房。

在休闲农业生态园,搞采摘、旅游、婚纱摄影、垂钓园、体验种植等项目不好吗。非整个大棚里面盖房子,走偏门。





起点农业


应该给想真心做休闲农业的吃一颗定心丸。可以买卖耕地,可以在耕地或者其他性质用地上按比例面积建设配套设施,应该可以自由买卖农村宅基地包括已建住房,应该可以给配套设施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应该给每一个投资者签合同100年不变。这样,想做农业的才不怕亏,不怕拆,不怕变。国家不给与相应的好的放心政策,谁敢投资。话说,这些人发展的越好,只要对公众开放,能带动多少经济和就业。有什么不好的呢!国家怕什么呢?合理合法的经营,把控好管理,就让土地私有他能咋样呢?再好再坏也都是中国的子民啊!想搞好农村经济就要学深圳一样,放开,开放,搞试点。不能再画一个圈吗?


胡马205505


经过一次整治大棚房,有很多投资者血本无归,损失上千万的也有,不是每个投资者承建的项目不合法,关键搞了一刀切,现在政策有点不确定性而且矛盾,可以辅导休闲农业整改到位,这是当地政府拍脑袋后果,国家政策是支持发展设施农业的,休闲农业,现代农业园区,而却有补贴的政策,希望大家今后顺利创业,不改变用地性质证件齐全合法。


农业温室科技有限公司


大棚整治不应该也不能一刀切,政府的出发点是针对:大棚内盖房用于类地产的项以及非农项目。到最后误伤了真真从事农业的农民,更甚至在农业大棚里多不能自产自销农产品多不卖买,这应该政府整治的初宗吧!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乡村振兴不是:墙白了,路平了,树种了,景观有了,而是应该让农民愿意从事农业,愿意回乡创业。领导和专家们,现在的农村都已经空心了!农村没农民的现象你们知道吗?五年以后还有真真的农业生产者吗?一个农业大国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很可怕的……!!!


天天采果蔬园


既然一边大动作拆棚,一边大喊支持大搞旅游搞活经,就算游客让你忽悠来了总不能坐在空地上烈日下玩坭沙食呢巴吧?总得有个可供休闲可档风雨,能玩能乐能开心地方呀,能食饭能休息只是最基本的条件了。

那么可否给出比例(按总面积)明确规定,办好手续,允许建设让投资人放心让老百姓放心呢?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不伤及基本农田,全国也来个一刀切把所有山坟(往往是一座坟阻碍了一大片仍至上百亩山地不能开发使用是当下最大量浪费土地的源头)一个不留地集中妥善并适当补帖就近安置。生人尚且都集中居住,先人也应该可以集体安居,免让先人成为荒山野鬼(由于乡村山地道路,条件、子孙工作……等等问题影响不能每年回老家拜祭老坟都荒废了,有心无力呀!)。这样不是可以清理出巨量山地出来搞什么旅游不能呢?


森林37441851


风一样自由!领导咋说就咋办


上帝的左手74467687


其实基层政府也不反对农民搞农林牧副渔生产,他们也知道,农民单靠种粮食奔小康确实有难度,但现在上面要大搞跃动,一波又一波的巡查,回头看,再看看,他们也只能先保住帽子。农民现在挣钱的路子是越来越少,进城又面临房子和工作问题,农民太难了。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农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