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中船夫刘洪霸占唐僧母亲18年,为何大仇得报后唐母却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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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霸占唐僧母亲这一故事出现在《西游记》第八回的附录中,特意为唐僧修成正果加了一段传奇身世。

新科状元陈光蕊与丞相之女殷温娇喜结连理,两人乘船共赴江州上任,不巧艄公刘洪见色起意,杀死了陈光蕊并霸占了殷温娇。

由于当时殷温娇已经怀有唐玄奘在身,无奈只得虚与委蛇。转眼间玄奘落地,这时殷温娇的耳边突然想起了一个声音,是观音菩萨派来的南极星君,星君道:满堂娇,听吾叮嘱。吾乃南极星君,奉观音菩萨法旨,特送此子与你。异日声名远大,非比等闲。刘贼若回,必害此子,汝可用心保护。汝夫已得龙王相救,日后夫妻相会,子母团圆,雪冤报仇有日也。

从南极星君的这段话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答案,那就是母子团圆之日,就是大仇得报之时,也是玄奘声名远大之际。所以这就是唐僧母亲殷温娇为何会被刘洪霸占了18年之久,因为她信了星君的叮嘱,信了观音菩萨,不然作为丞相的女儿还真得会傻等18年?

唐玄奘长到18岁时,从金山寺方丈的口中听说了他母亲留下的一封血书,才知道自己的离奇身世,因此他立志要为父母报仇。玄奘以化缘为掩目只身来到江州县衙,并见到了母亲殷温娇,两人抱头而泣。殷温娇生怕刘洪折回,杀害了玄奘,于是两人约定在金山寺相见。殷温娇以还愿的名义骗过刘洪到达了金山寺并见到玄奘,拜谢了恩人老方丈,两人又是一番抱头痛哭。

随后,殷温娇让玄奘带着信物进长安找外公殷开山。紧接着丞相殷开山就把刘洪擒住,并将刘洪带至当年陈光蕊被害的江边,对其枭首以此祭拜陈光蕊在天之灵。江河里的龙王问讯赶忙为陈光蕊还阳。最后唐僧一家三口得以团圆。也应了观音菩萨派来的南极星君的那句叮嘱:日后夫妻相会,子母团圆,雪冤报仇有日也。

然而,对殷温娇来讲,这本该是个完美的结局,不曾想到她毅然选择了自尽,一心要寻死。因而很多人不理解殷温娇的这种悲剧行为。

在我看来,殷温娇选择自杀,归根结底原因还在南极星君的那句叮嘱之上:异日声名远大,非比等闲。站在封建女性的角度看,殷温娇已经知道其子未来的富贵地位,而自己的这段屈辱经历必将影响或是玷污儿子的未来,出于爱子的缘故,她必须选择自杀。另一个原因在于该篇目的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含义,圆满的结局是人人都希望看到的,然而作者也是一心要让殷温娇选择自杀留下悲剧,其本意就是在为封建女性的悲剧命运而鸣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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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的父亲是状元陈光蕊,母亲殷温娇是殷丞相的女儿,只是陈光蕊带着妻子殷温娇赴江州任州长时,却发生了一件令人非常惋惜的事情,当时:那刘洪睁眼看见殷小姐面如满月,眼似秋波,樱桃小口,绿柳蛮腰,真个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陡起狼心,遂与李彪设计,将船撑至没人烟处,候至夜静三更,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把尸首都推在水里去了。整个就一见色起意的剧情,只是可怜了陈光蕊和殷温娇这对新生夫妇,还有那让殷温娇被迫委身刘洪的原因——只因身怀有孕,未知男女,万不得已,权且勉强相从。

话说这殷温娇和刘洪到江州赴任后,生活得非常难过,丈夫被害,自己因为腹中孩子被迫委身,这是非常屈辱的事情,要不是为了孩子,恐怕她早就找不到生活下去的理由了。

值得庆幸的是,上天赐予她的孩子正是唐僧,在孩子出生时,寿星还专门去告知她:“满堂娇,听吾叮嘱。吾乃南极星君,奉观音菩萨法旨,特送此子与你。异日声名远大,非比等闲。刘贼若回,必害此子,汝可用心保护。汝夫已得龙王相救,日后夫妻相会,子母团圆,雪冤报仇有日也。谨记吾言。快醒,快醒!”

在那般艰难的日子中度过了18年的殷温娇,最终还是被唐僧带来的援兵所救,陈光蕊也在龙王的帮助下还阳,可在此时,殷温娇却打算自杀,因为她觉得自己无脸见丈夫和老父亲:“吾闻妇人从一而终。痛夫已被贼人所杀,岂可面见颜从贼?止因遗腹在身,只得忍耻偷生。今幸儿已长大,又见老父提兵报仇,为女儿者,有何面目相见!惟有一死以报丈夫耳!”

虽然合家团员,她本人却始终心里有芥蒂,认为自己丢了丈夫和父亲的脸,只有自尽才能保全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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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搞清楚唐母殷温娇最后为何自杀,那只要搞清楚刘洪的真实身份,以及殷温娇和刘洪到底是什么关系,还有那唐僧到底是谁的骨肉就ok。

唐僧后来在取经路上回忆自己那不光彩的出生时,说:“我父被水贼所杀,母被水贼所占,经三个月后分娩了我。”

也就是说,刘洪霸占殷温娇后的第三个月就生下了唐僧。也就是说,在被刘洪霸占之前,殷温娇至少已经怀上唐僧有5到7个月了。



搞笑的是,陈光蕊跟殷温娇结婚还不到一个月呢!

原文描写,殷温娇用绣球打中陈光蕊,马上就被拉进去拜堂,洞房花烛夜的第二天清晨陈光蕊就被传进宫,被任命为江州州长。

并且是即刻上任,出了皇宫,马上回家收拾行李,当天就带着老婆殷温娇和家童上任去了,接着就来到了洪江渡口,碰到了水贼刘洪。

除非,陈光蕊从丞相府到洪江渡口这段路,一走就至少走了5个月。否则,唐僧一百万个不可能是陈光蕊的骨肉。

那从丞相府到洪江渡口究竟走了多久呢?原文描写“小行夜宿,不觉已到洪江渡口”,可见,并不远,只是走了几天而已。

我们就当他走了两三个月好了,我们再假设陈光蕊结婚的当天晚上就让殷温娇受孕了,那总共加起来,唐僧就是5、6个月就出生了。



这可能吗?所以,唐僧根本就不可能是陈光蕊的骨肉。

那会不会是唐僧说谎,并不是“经三个月后分娩了他”呢?事实证明,唐生并没有撒谎,陈光蕊去江州赴任时,提到当时正是“暮春天气”,而唐僧被殷温娇抛弃江中时,正是夏天,殷温娇随手取出一件“贴身汗衫”包裹着唐生。

春天到夏天,三个月刚刚好。既然唐僧没有撒谎,那肯定唐僧就绝不可能是陈光蕊的孩子。换句话说,殷温娇是未婚先孕。

那殷温娇的肚子究竟是谁搞大的呢?其实就是那水贼刘洪。

我们来看看,刘洪打劫殷温娇时的情形,刘洪对殷温娇说:“你若从我,万事皆休;若不从我,一刀两段。”

哪儿有强盗说这种话的?还要争求殷温娇的同意?不是应该直接上吗?这哪儿是打劫,这跟本就是闹分手。



刘洪是个水贼,这只是表象而已,试问区区一个水贼,凭什么能在江州当官18年,而且还能做到不升不降,直到唐僧去报仇才被发现。

刘洪能顺利为官18年,其实就从侧面反应出,刘洪是很有一套为官之道的,后来唐僧来找殷温娇的时候,刘洪在外面办公,殷温娇去金山寺见唐僧时,刘洪又在外面办公。

换而言之,刘洪实际上还是个工作狂。更奇怪的是,刘洪不是个好色之徒吗?为何在江州没有三妻四妾,而是一心一意对待殷温娇呢?

还有最离谱的一点,后来抓拿刘洪时竟然动用了六万御林军。这种种迹象充分表明了刘洪绝对不是水贼这么简单。

一个水贼,不可能有那个胆量去冒充朝廷命官;一个水贼,不可能把江州治理的那么好;一个水贼,更不需要出动皇帝的御林军。

由此可见,刘洪的身份实在不简单,是连丞相殷开山都动不了的,是需要皇帝亲自下令才能收拾的,可见刘洪要么是皇亲国戚,要么背景跟殷开山不分上下。



皇亲国戚不可能,因为刘洪最后死得太惨了,被挖心掏肺,抛入江中,死无全尸,皇亲国戚要杀,至少也得留个全尸吧!

更重要的是,在唐朝有个官员跟水贼刘洪太接近了,唐太宗上朝时,文武百官中提到个“刘洪基”,从排名来看,就在殷开山后面,官职显然不小。

而在《西游记》原著中,唐朝提到了两个丞相,一个是魏征,一个是殷开山。也就是说,那里面的唐朝实行的是“三省六部制”,有左中右三个丞相,只明确提到两个丞相,那第三个丞相肯定就是刘洪基。

而水贼刘洪肯定就是丞相刘洪基的儿子。那整个事件应该就是这样的,刘洪基和殷开山是死敌,但是他们两的后代相爱了。

双方家长都反对,结果就来了个未婚先孕。可是没想到即便是这样,双方家长还是不同意,殷开山宁愿给肚子里的孩子找个便宜爹,也不让女儿嫁进刘家。

而刘洪基则把儿子给关了起来,不准他去抢绣球。等殷温娇出嫁后,刘洪基才放松对儿子的看管,于是他就装扮成水贼去抢殷温娇,并刻意取名“刘洪”,去江州上任,这就是在暗示同僚们,我是丞相刘洪基的儿子,你们休要多管闲事。



这就是这么些年,没有同僚敢揭穿刘洪的原因,也是最后需要皇帝出动御林军抓他的原因,更是刘洪能有一套为官之道的原因。

当然,这还是堂堂丞相的女儿,却沦落到要抛绣球招亲的真正原因。因为女儿肚子大了,而且搞大女儿肚子的人还不好惹,所以得赶紧给肚子里的孩子找个便宜爹先。

最后唐僧报仇,实际上就是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那殷温娇如何接受得了。在自杀之前,殷温娇说“做女人要从一而终”,她从的就是刘洪。

不然,当年陈光蕊死了,她怎么不从一而终,不从容自尽。因为刘洪才是她的男人,陈光蕊只是个顶岗的替代品。

所谓的刘洪霸占了她18年,实际上是有情人幸福生活了18年。要是不幸福,殷温娇早就告发刘洪去了。偏偏,唐僧一来,所有的美好生活全部化为了泡影。

(如您有不同见解,或者补充,请在评论区留言,我是历史文学爱好者“铁匠”,愿和每位朋友分享和探讨那些前程往事……)


铁匠聊文史


唐母自杀,只因为已无继续活下去的理由。

唐母之所以没有在刘洪霸占自己的时候自杀,第一是想保住自己的血脉唐僧;第二是因为自己不甘心,始终存有一丝能报仇的念想。

唐母选择在大仇得报后自杀,是因为生活已没有继续的意义。

活着,有时候很难,但只要还有一丝念想,再难都会选择活下去。

念想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就是我们自己心中的一丝不甘心、心存的一丝幻想。

《西游记》唐母选择忍辱负重的活着,是因为她幻想能有朝一日报仇雪恨。

《康熙王朝》中的容妃在被皇上打入冷宫刷马桶的时候选择活着,是因为她幻想总有一日皇上会重新召见她。

活不下去,有时候很简单,就是一丝幻想已实现或者已毫无实现的可能

《西游记》唐母选择自杀,是因为大仇已得报,心中已无其他幻想。

《包青天之七侠五义》艾虎之母选择自杀,是因为她幻想与两个女儿幸福生活的可能性已为零。

所以,“活”只一个字,后面却有无数的悲欢离合的故事。

活着有活着的理由;死去有死去的道理。只不过是每个人在不同的处境所做的不同的选择。


何来right



《西游记》 中,水贼刘洪霸占唐僧母亲殷温娇18年,为何大仇得报后,殷温娇却自杀。

很多人称,殷温娇是为刘洪殉情。唐僧是刘洪的骨肉。并且说的有理有据:


一、唐僧曾回忆说:“我父被水贼所杀,母被水贼所占,经三个月后分娩了我。” 在被刘洪霸占之前,殷温娇怀孕6个月左右。 而陈光蕊跟殷温娇结婚才一个月,就被害。

二、刘洪打劫殷温娇时,说道:“你若从我,万事皆休;若不从我,一刀两段。”这不是强盗应该说的话。更像是闹分手。

最后,好事者还为殷温娇和刘洪编织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双方家长有怨仇,不同意两人结婚。但两人相爱后。殷温娇还有了刘洪的骨肉。双方父母棒打鸳鸯,殷温娇抛绣球嫁给了陈光蕊。刘洪便假扮水贼把唐父杀害。两人得以团聚。唐僧是刘洪的骨肉,而陈光蕊只是个喜当爹的临时工。



此故事虽然有鼻子有眼,但逻辑上说不通。如果唐僧真的是刘洪的骨肉。为什么还会揭发刘洪。如果唐僧真的是刘洪的骨肉,殷温娇生下唐僧后,一家人团聚,共享天伦之乐。刘洪为何还容不下这个婴儿。殷温娇被迫把唐僧扔到江中。

下面,鄙人就解读一下唐僧与刘洪、陈光蕊、殷温娇错综复杂的身世之谜。

首先,唐僧确实是陈光蕊的骨肉。殷温娇之前就与之相识,两人相恋,并怀下了陈光蕊的骨肉。而殷温娇父母不知情。唐父中状元后,殷温娇见时机成熟。便向父母建议抛绣球相亲。殷温娇暗中通知陈光蕊,一定要来抢绣球。陈光蕊与殷温娇有情人终成眷属。

但结婚不久,遇到了水贼刘洪。把唐父杀害,把殷温娇霸占。当时刘洪说的“你若从我,万事皆休。你若不从,一刀两断。”是指刘洪要把殷温娇一刀砍成两段。殷温娇性格刚烈,原本准备一起殉情。但为了陈光蕊的骨肉。才忍辱偷生。

殷温娇被迫从了刘洪,应当提了一个条件。让她生下孩子,并扶养孩子成人。刘洪为了安抚殷温娇,就暂时答应。殷温娇生下孩子后,刘洪假装待孩子视如己出,却一直等合适的时机除掉他。殷温娇觉察到了危险。便将孩子扔到江中。

殷温娇与刘洪一起生活了18,忍辱偷生。是因为一直没有孩子的消息。她不知孩子生死。一天见不到孩子。她一天就死不瞑目。大仇得报之日,她见了亲生骨肉。殷温娇终于可以在九泉之下与爱人团聚了。

正如某网友匠人工坊所言: 带孕之身,横遭霸占, 为夫留后,委曲求全。 大仇得报,心愿已了, 追随亡夫,节义可鉴。


杨朱学派


燕尔维艰,突遭横事,被夺他人,遗腹一子,骨血陈家,顺江而流,忠孝之为。忍辱偷生,期盼年年,然毕竟身洁不保,受辱其名,没想此生再见亲儿,儿有此为。为保其家,成其夫,全儿忠,必是见儿之日,也是长辞之时。此乃节义。合之忠孝节义。这是中华文明的传统美德,现代文人总是用现在的经不起风雨的脆弱感情道德去绑架古人的那种痴心死绝,纵情决恋之情志,情何以堪,何以能表?一个为家庭名节而孤独,而忍辱,待青天朗月之时,用生命与演绎生命的价值。这远远超过现代的那种蝇营狗苟,前脚一走,孝服还没脱呢,就在那朝三暮四,朝秦暮楚的了。这是对现代所有情感男女的掌脸!徐志摩留学英国的飞机还没起飞呢,就~~~张学良也是,琼瑶就不用说了,天哪,怎么越是被当代人称颂的怎么越是他妈的~~再看唐僧如何被李世民定义:松风水月,未足比其清华,仙露明珠,讵能方其朗润。没有父母良好的情感凝结之志,哪有儿女之遗传承接延续?忠孝节义才是对一个人真正的品质锤炼。那是用生命演绎的生命!如果你想有个殷勤花下同携手,更尽杯中酒的姻缘,你就要有用生命做代价的准备,甚至是时刻准备着~~~~不然你有何嘴脸叫嚷:敢问路在何方?


用户4612088210995


有句话这么说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其实,《西游记》是明代吴承恩写的,受朱熹影响比较深,其实唐代比较开放,对女子没有这么多框框条条的限制,妇人丈夫过世以后,在唐代再嫁是很常见的事。

当然,唐僧母亲在大仇得报以后自杀,也可以说是她的心愿已了,可以追随亡夫去了,这也说明他们夫妻情深,在之前苛活,只不过是因为怀了孩子,想为亡夫留下一个后代,如今大仇已报,孩子又已长大成为,且是一代高僧,可以瞑目了。


语菲情感坊


唐僧母亲自杀是封建道德的要求,也是她了无牵挂的体现。

1、男尊女卑的封建道德使唐僧母亲自杀

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妇女没有地位。那时候讲究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女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那时候女子沾衣裸袖便为失节,何况被水贼刘洪霸占18年。她自然没有脸面活在世界上,大仇得报后,自然会寻死。

这样故事不只唐僧的母亲一个人,比如唐朝尉迟恭的原配夫人梅秀英也是一样的。《隋唐演义》中,梅秀英被刘国桢霸占,她忍辱负重把儿子尉迟宝林养大。到后来,父子相认打破白良关,梅秀英也自尽了。

2、唐僧的母亲了无牵挂

唐僧的父亲陈光蕊被水贼刘洪害死,按唐僧母亲的心思,当然是随他而去。然而,此时唐僧还未出生,她更重要的责任是给陈门留后,所以唐僧的母亲才会忍辱负重活下来。18年后,唐僧长大成人,大仇得报,她自忖对得住陈家。对于这个世界,她再无牵挂,自然会追随亡夫于地下。


3、唐僧的母亲没有变心

唐僧的母亲是大唐开国丞相殷开山的女儿,因未婚配,搭彩楼抛绣球选婿。恰巧新科状元陈光蕊跨马游街经过楼下,被殷小姐看中,抛绣球一击而中,二人遂结为夫妻,可以说天赐良缘,郎才女貌。婚后的二人十分恩爱。大仇得报后自尽,正说明18年来她没有变心。

综上所述,唐僧的母亲在18年后选择自尽,是她内心的从容,也是封建道德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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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夫刘洪霸占唐僧母亲18年,为何大仇得报后唐母却选择自杀?对于这个问题,今天的人看来不可思议,明明是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结局,除了那水匪伏法,连早就该化为水鬼的唐僧之父陈光蕊,都因救过化身金鱼鲤鱼的龙王,而被送归还阳,为何偏偏却让忍辱负重、等来一家团聚的殷小姐“从容自尽”?

是因为封建礼教的迫害,使得殷小姐不得不屈服于失节的压力?其实,问题没那么简单。

在仔细分析原文之后,我们会发现以下几处疑点:

一、殷小姐与刘洪相处18年,期间为何没有向父亲殷丞相求救?

殷小姐不是一般人家,书中交代得清楚明白,她父亲乃是殷开山,18年前便已是丞相,18年后权势更大,竟能在唐僧求救之后,亲自领兵六万前往江州,捉拿贼子。

而唐僧的父亲陈光蕊不过是一状元,外放做官后,也只是江州州主,大概也就是刺史或是太守之类。一个是百官之首,一个只是普通的地方官,想也知道谁的权势大。

刘洪既冒充陈光蕊做官,必然要巴结上司、打点关系,明面上他与殷丞相是翁婿关系,哪家的女婿能做到18年不拜见老丈人?不走动关系?

由此可见,即使陈光蕊遇害初期,殷小姐能被刘洪控制,但时隔多年,刘洪必然反要依靠殷小姐这层关系,才能保住官位不失,或者更上一层楼。在家世背景下,刘洪只有哄着殷小姐的理,断没有折磨、囚禁之说。

殷小姐在这18年里,如若有心找寻婆婆(唐僧之母),或是借两家走动之际向父亲传讯,必然能够做到。但她却没这样做,反而,唐僧这个可疑的小僧人找上门后,她才下定决心吐露真相,认下儿子,并让儿子去替自己送信、申冤。

其实,这不过是她良心发现,以及知道纸包不住火,儿子都找上门了,这层窗户纸就由他捅破吧。


二、殷小姐与陈光蕊感情有多深厚?

既然提到殷小姐对刘洪假冒一事是持放任态度的,那就不得不再说说她与唐僧之父陈光蕊的感情问题:他们的感情深厚吗?

先从时间上说,陈殷结缘,是因为一场抛绣球活动,陈光蕊中状元后打马游街,殷丞相家正好举办抛绣球活动,因为陈光蕊骑着高头大马、特别显眼,所以一下就被殷小姐看中,成了绣球砸下的欢喜鬼。

陈光蕊自然是高兴的,殷小姐也满心欢喜,二人一个即将成为高官,一个是现役高官之女,门当户对、郎才女貌,立刻就举办婚礼,成就一段姻缘。

这段经历,看上去真美,细想想,不就是一场豪华版相亲吗?丞相小姐以科举考试为相亲平台,拜托老爸获取第一手资讯,选择最有前途的美貌青年作为配偶,至于说对方是否品貌合一、是否家世清白、是否尚未娶妻,这些都不是殷小姐考虑的问题。一个绣球砸过去,便是合约生效,谁管那些不重要的细枝末结?

简单说来,只要有一层状元身份、将任一方大员、卖相还不错,殷小姐都是愿意委身下嫁的。如今相亲还需了解三五个月,殷小姐的爱却只需要惊鸿一瞥。

绣球一抛,陈光蕊便被迎入相府,稀里糊涂拜了天地,速度快得连闪婚族都赶不上,毕竟,再是闪婚,也得去一趟民政局,殷家办婚礼却是现成的,万事俱备,只欠新郎。

婚后不过数日,陈光蕊就被任命官职,携妻前往,结果路遇水匪丧命。

明眼人掐指一看,古代赶路再慢,从长安到江州,也就是今天的江西九江一带,也不过几个月时间,何况唐太宗有命,让他们急速启程,不要耽误时间。

短短几个月的夫妻相伴,与之相对的,却是殷小姐与水匪刘洪长达18年的朝夕相处,孰轻孰重?

恐怕在寻常人眼中,殷小姐反而更像是刘夫人,而非陈太太。


三、老和尚捡到江流儿,为何不报官救人?

书中还有一处情节,说是殷小姐生下孩子后,刘洪在淹杀孩子,殷小姐却说天色已晚,等明天再说。当夜她写下血书说明原委,将血书系在孩子胸前、孩子则放在一块木板上,顺水推走。

这一漂漂到金山寺,长老法明和尚捡到孩子,遂收养为徒弟,18年后才将血书交给唐僧,告知他来历。

唐僧凭着血书、信物找到江州府衙,见到母亲,这才开始了复仇之旅。但问题在于,既然血书上已经写了唐僧来历,捡到血书的老和尚,为何不报官?别说什么和尚跳出五行中、不管俗事,真要不管,连这孩儿都不收留了,也不会容许殷小姐在寺里会见自己的孩子,还支持唐僧去长安搬救兵。

书中唐僧说自己父被人谋死,母亲被贼人占了,还说长老教他到江州衙内寻取母亲,可见血书上早已写清楚来胧去脉,一起谋杀案明明白白。既然如此,为何长老不报官?

原因无他,恐怕血书中只写了刘洪等人杀官,却未写明殷小姐家世渊源,她是有靠山的官家小姐,如有人营救她,是有大大好处的。如果殷小姐这样写血书,恐怕她早就逃脱贼窟,也不必“忍受”18年,但她没有写这些。正因为她没写,老和尚恐怕只以为这是个普通的官妇,没了丈夫已是孤苦无倚,自己也是没权没势的和尚,如果敢去报官作主?

由此可见,殷小姐舍不得亲生孩子不假,但同样舍不得现在的贼子丈夫,便采取了折中的办法,送走孩子,陪伴贼子。18年后,孩子找来,不得已下,她也只能舍了后来的丈夫,做一个“贞节烈夫”。


四、殷小姐未必是自杀

书中说殷小姐在大局已定后,选择从容自尽。但事实上,丞相出兵灭贼后,殷小姐便已经表现出自杀的意思,被儿子唐僧死命拉住,父亲殷丞相也与她抱头痛苦,劝她不必求死。

殷小姐虽说出一番妇人从一而终的话,但最终也没有求死,可见她在心里是原谅了自己的,也并不准备以死殉节。

真正的改变,是在陈光蕊还阳之后。

所有人都以为陈光蕊死了,但谁曾想,他被龙王救了,还完好无损地送了回来。18年前他为何不回来?若那时候回来,殷小姐也不会与贼人假戏真做,成了真夫妻,儿子更不会流落寺庙成了和尚。

他不回来,殷小姐为人女儿、为人母亲,还可以从容自在地享受贵族生活,但他一回来,殷小姐算什么?她还能再为人妻子吗?显然是不行了。

陈光蕊嘴上不说,心里必然想着这个女人与别人做了18年夫妻,如今却硬是顶着自己妻子的名份,还有一个丞相父亲做靠山,自己竟拿她没办法?儿子已经做了和尚,自己相当于绝后,妻子又没有感情,几乎是个膈应人的陌生人。另娶?恐怕也行不通,老丈人不会允许。

种种思虑之下,殷小姐还是“从容自尽”才好。

不管殷小姐是否真自尽,至少,她并不从容,也并不想死。不过,她已经亏欠了丈夫18年,难道还要继续阻碍他未来的18年?除死之外,她恐怕真没有更好的结局了。


元二使安西


忍辱负重是为了报仇,自杀是为了改节无颜见亲人。

这是《西游记》附录补充的故事,讲唐光蕊得了状元后,被强盗刘洪杀害抛尸江中。妻子满堂娇为保腹中胎儿唐僧,出生后就立马送走,送走后为了等唐僧,和强盗刘洪生活了18年。最后唐僧通过母亲,接回奶奶,找外公报了仇,迎回了母亲。

当时没有随唐光蕊一起死,完全是因为唐僧;唐僧的事情了了就之后,仇恨消除就剩下悔恨。在当时的情况下,一女事二夫,败节的事自己都很难容忍,会想要自杀。该做的事情做完了,人生没有遗憾,自然不想在苟活于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