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拉開城市框架,疏導城市交通,改善人居環境,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實施桐梓北路與孚玉中路交叉口工程建設項目,現將有關征收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桐梓北路與孚玉中路交叉口工程建設項目
二、徵收單位
宿松縣東北新城管理委員會(籌)
三、實施單位
宿松縣東北新城徵遷工作指揮部
四、徵收範圍
桐梓北路(指孚玉中路與桐梓北路交叉口至華陽路,不含已按集體土地徵收的袁屋地塊)道路規劃紅線及道路兩側規劃控制範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屬物。
五、實施期限
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1月底前完成房屋及附屬物的徵收補償、搬遷和拆除。
六、補償安置政策
按《宿松縣東北新城桐梓北路與孚玉中路交叉口工程建設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松新委[2019]108號)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事項
1.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徵收範圍內涉及的單位及個人,應於10天內持土地證、房產證及個人身份證明等合法原件到龍井社區進行登記,逾期未登的一律作無證處理。
2、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徵收範圍內涉及的單位及個人,不得擅自新建、改(擴)建、翻建房屋及建築物等一切非法建設行為,對擅自新建、改(擴)建、翻建房屋或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一律不予安置補償。並停止項目建設範圍內房屋買賣、交換、析產、分割、贈與、出租等手續。
3、被徵收當事人若對徵遷公告有異議,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宿松縣東北新城管理委員會(籌)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