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追尾本人全责,已报保险修,对方要求车辆贬值费和交通损失,这合理吗?该怎么办?

好音乐工坊


这个事情简而言之,就是合情合理,但不在法律范围内,所以作为责任方的题主,完全可以拒绝他的要求,但如果同情被撞方可适当给点补偿,所谓破财免灾嘛。





古往今谈汽车那点事


我两年前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当时我绿灯等直行车辆都过了,就左转过去,这时候在直行路口等待上下客的公交车突然启动,擦到了我的后备箱处。说一下公交站点,本来那段路是一段右转的辅路,和主路有树木和花园隔开的,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改成公交车道了,这也就是我没有太注意公交车的原因,因为按照主路的话,我已经完全左转后才被公交车撞的。由于公交司机态度恶劣,所以我当时就不同意自己全责,第二天我气也消了,就想着算了,到了交警队我就说我全责,我想赶紧结束,还有其他事。这时候那个公交司机来劲了,说什么我故意的,还要赔他误工费啊什么的,还说不赔就告我,我只是让他找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愿意陪我没意见,起诉的时候把保险公司也捎上。他看我不吊他,就让交警协调,交警也被他态度搞烦了,就说这事我们管不了,他也没办法。在我走出交警队大门准备开车时,他过来语气明显变了,客气的说兄弟,我也是刚刚上火啊,公交车司机不容易啊,这请一天假过来处理,还有交通费什么的,我看他态度完全大变,就给了他一百元的,真是无语了。


随风而静2019


这种情况,法理不支持但合情理!!!

我两年前有一次车出停车场,被路边一车挡住视线轻度剐蹭一辆正常行驶的车,那车有些快不然就刹住车了,我以为责任划分应该是三七分我七他三,结果交通警察现场判我全责,刚开始我不服气,后来想通了,认了全责(从交通法理解的确是我全责),各种处理手续修车,所有结束之后我请对方吃了顿饭有说有笑的,微信给他转二百红包。说是这几天给他报销打车费,对方刚开始有些受宠若惊感觉,我自认了全责之后配合态度就很好。我打算如果有发生事故对方全责的我也要坚持朝对方要这个费用,给不给一回事但我得有这个态度。我个人希望,虽然法律不支持,这种行为应该被公序良俗化……


心健102356031


很负责任地告诉你,站在对方的角度讲,这两点要求都合理,理由如下:

1、车子被撞成事故车,再次售卖必然贬值不少

就像车主说的,本来可以卖8万,你这一下子给撞脱3万(对方预估),换谁谁心里都不爽啊,对吧?



将来转手时,人家一看是辆事故车,肯定出价低很多,因为现在的汽车销售都必须将实际情况告知买家,若不然在销售时会“退一赔三”。

因此,对方要求你赔偿3万块,于道理上讲的通。

2、交通损失你要付,于法有据

毕竟车祸是你造成的,因车辆维修期间对方当事人产生的相应交通费用,你还是要支付一部分的,这于情于理于法都说得过去,没毛病。

但是……

咱再回头说说具体费用标准。

先说车辆折旧费吧,不能对方说三万就是三万啊,一般来讲,我国目前的法律很少主张交通事故受损车辆折旧费一说,除非你是刚刚买的新车,被人家撞的损坏极其严重,才会判肇事方补偿相应费用。



比如,你刚买一辆宝马7系没几天,没想到被人把发动机撞的稀烂,这时候除了维修费用外,还要补偿一些折旧费。

而题主遇到的是一辆10万内的SUV,对方张口就要三万折旧费,你可以不给,对方不服可以去起诉。

要起诉也要有证据,比如他要申请鉴定折旧费是咋来的,一通折腾下来,他拿着鉴定结果去法院诉讼,未必能得到支持,法官还是要看你的车子年限、损坏程度、行驶里程,以及市场估价等情况,再确定要不要赔偿对方。

因此来讲,对方说要三万块,有点不太讲理,追尾后备箱能追多恼火嘛……

当然,咱不能把话说死,还是那句话,不服就去法院告吧😄。


普了次法


你好,我是重庆专业做车辆鉴定评估工作的第三方独立评估公司,对于你说的贬值损失我作一下简单的解释。一般的贬值损失主要是指事故发生前与修理后车辆的价格进行比对。

车辆发生事故后,由于事故照成或者修理工艺引起车辆前后纵梁,四个减震包,ABC柱有烧焊,褶皱,修复,等状况,该车会被定义为事故车,对车辆的出售有非常大的影响。具体影响金额要根据事故面积大小,损坏程度,修复工艺等综合判断。

如果仅仅为易损耗件,或外观覆盖件有损坏而换新时不但不贬值或因更新部件让车辆出现增值状况。

接触到类似这样司法诉讼的评估较多,一般情况是法院不会受理,原因很简单,造成的损失无法直接用数字来进行衡量,没有一个国家制定的评判标准。另外也有受理的情况,作为商品车在运输途中受损,如4S店新车,受损后无法按照新车标准进行销售。二手车商作汽车经营所收购的车辆,出现事故后会直接导致车辆性能上贬值!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时法院会酌情考虑贬值。该类事故无法收集的几个关键证据,1,是否此次事故导致车辆成为事故车2事故车修缮完成后,车辆的实体性贬值是多少没有一个准确的依据来参照!3车辆修理完工后是否对车辆使用性能有直接影响。


车辆鉴定评估


交通法规当中并没有针对车辆受损而影响保值率的判定,也没有交通费这一说,这两项在法律层面上站不住脚。但是,第二条交通费大家可以协商解决,即便是通过地方公安部门介入也只是协调,协调不成大家就走法律程序。第一条,车辆贬值问题,这个就有点无理取闹的感觉了,法律上不支持,这个也没法定性和评估,多是臆断,这一条我建议如果对方就是咬住不放,还是坚决走法律程序解决吧。如果双方选择私了,就怕日后再回头继续找你的麻烦,关键是你有错在先,人家可以无限制的找你索赔,那就得不偿失了。坚决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一次性解决到位,避免后患。


猫眼看車


你好,我是汽车行业从业者,你的这个问题我遇到过很多,经常有被撞的车主来问我,我是否可以去找撞我的人给我进行交通补助和车贬值赔偿,而我的答案是可以,但是对方出不出就是另一方面的问题了。今天我从您的角度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这两个要求合理么?合理,很合理,先说交通费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维修的4s可以给一台代步车使用,这个是4s给的服务,就算4s不给提供,那么交通费的报销比例也不是出门就打车,就像某些单位报销交通费一样,公共出行为主,然后再去往高升。

折旧费这个就需要去公估部门进行公估了,这个过程很复杂,按照中国法律,谁有问题谁举证,那么这个公估是有对方去办的,和你无关。

当对方把这些东西都准备好了之后,你就让对方对你和保险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索要赔偿,因为咱们上保险了,所以保险公司多少会承担一部分,但是不会全部承担,因为保险公司保障的是财产损失。然后就等开庭吧,您所碰的这个车就算对方赢得情况下最后能给他的钱也不超过两千。

曾经有一位车主就是按照我刚才说的办的,官司赢了,花了大半个月时间,还花了两三千块钱去找证据,最后对方赔了一千五。

你现在的情况你就告诉对方,起诉吧,法院咋判咱们咋给,不经官不给钱,给钱也行,三百块钱爱要不要,这种人就是想在事故发生后自己赚点钱,修车赚的少就想在你这再捞一笔,别太在意


大熊de日常


就目前来说:这是合理不合法的要求。

要求是合理的要求,但是金额不一定是合理的金额。

为什么说不合法,首先这个不是违法行为,这个行为只是法律不支持;简单的说,像是这个贬值费用,法院是不认可的,最起码目前来说不认可这个行为。对于这个贬值的费用,法院一般是不支持的;就算是你新车刚出门发生了事故,最后车子报废了,人家最多赔你一辆新车的钱,至于购置税之类的项目,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但是呢,这个行为是合理要求;毕竟你的这次追尾,的确导致了他这个车子贬值了。买二手车的时候你就是蹭掉块漆都能给你折一块钱,更别说这种事故了;但是他这个三万的贬值费用就真的是漫天要价了(什么神车啊,十万块钱的车一次事故折一半呢),交通费之类的可以理解,但是并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支持。

针对这种情况,你直接让他去找你的保险公司协商就可以了;出现事故第一时间报警,警察到达现场后划分责任,如果是你的责任你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出险就可以了。至于剩下的事,对方当事人应该去和保险公司联系,与你没多少关系了。

因为是我们的全责,所以对方的损失我们是需要赔偿的,但是漫天要价肯定是不能允许的;反正就是一句话,全权委托保险公司处理就行。


无双杂货铺


对方车主的要求,包括车辆贬值及交通费补偿,是完全合理的。对于车辆贬值的价格,可以由有资质的(本区法院认可,并备案)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报告(价格评估机构主要用市场法评估,考量因素:车子的损坏程度,相同年限的未损车辆的二手交易价格,受损车的二手交易价格,现时同款车的新车价格),报告中会写明受损车的贬值额,贬值评估依据。和你的上诉状(上诉状中要写明事故经过,谁的责任,提交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修车清单–单上有修理项目,修车费用。最好有车被撞后原始图片。这点贬值评估时,评估机构也要)提交法院。就可以了。你的索赔金额可以和评估的贬值额一致,也可以更多。当然法院的判决以评估额为准。

有一个技巧,好多人不知道去哪里找法院认可的有资质的价格评估机构,有两种方式。一,在网上搜本地的法院核准的价格评估机构(直接百度),再看评估机构的价格评估范围(事故车贬值属于固定定资产)。另一种是让法院指定价格认定机构,这种的技巧是先在上诉的标的额按心理贬值额再写大一些。自己不提交贬值依据,法院会以贬值价格没有依据为由,帮你指定一家贬值估值机构 ,法院会提供委托书委托这家机构做价格评估,你拿着法院的委托书,原始撞车图片,开车到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给你修好的车拍照。再根据市场法出具车辆贬值的金额报告(报告上也会附机构的资质证书,评估师资格证等)。一般评估费2500元,你提交给发院.这2500元的评估费也可以追交要求对方支付。然后等开庭即可。

你也可以上网看看类似的案例挺多。都是受害车主胜诉。

目前引用的法律依据是个人财产保护法。具体哪一条,记不清了,你可以查一下。另外,你也仔细看看你的车险条款,其中有一条免责条款是车辆因事故造成的贬值损失,保险公司不赔。从侧面也说明车辆发生事故造成贬值是客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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贬值费不用赔偿,但合理的交通费法院会支持赔偿,不过其实钱很少。

按保险的条款规定,贬值费和交通损失都是属于间接损失,三者险不与赔偿

也许大伙看见这个结果会有些不舒服,但是目前车险的条款就是这样规定的,对于间接损失,保险都是属于责任免除,虽然这个间接损失也是事故导致的,但是间接损失的范围可以无限制的扩张,这实在是无法确定范围的风险,所以保险只能“一刀切除”!

合理的交通费,法院会支持赔偿

但是对于维修期间合理的交通费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支持赔偿的。

但是,其实这部分费用不高,对于私家车来说,一般参照当地公务出差的市内交通费标准补贴,几十元一天,每个地方不一样。

对于车辆贬值费,法院不会支持赔偿

最高院曾经对车辆贬值费是否该赔偿做出过回复,它的最终答复是: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支持。其理由主要有4点:

1.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

2.我国存在交通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等情况,车辆贬值损失赔偿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会导致案件处理的不公正性。

4.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赔偿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谨慎支持车辆车辆贬值费的索赔 。

哪些是属于特殊情况呢?最高法并没有明确。不过,根据我的观察,如果同时符合下面这些情况的话,可以争取获得车辆贬值费的赔偿:

1.新车,一般是半年以内。

2.车辆损失严重,且必须有关键零配件受损。即使修复以后也会影响车辆的使用性和耐用性。

3.贬值损失费必须经过专业的合法机构鉴定。

如果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话,那么才有可能获得贬值损失费的赔偿。

希望以上能解决你的困惑!欢迎关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