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場人物簡介:
買房歡······囊中羞澀又想買房,不太懂法律知識的買房者
中介華······一心為業績,對風險提醒不到位的賣房中介
朋友瀅······法律專業出身,積極提出建議的朋友
01
沒辦法辦理房產證。
1.雙方簽署的購房合同不屬於法律認可的正式購房合同,沒辦法在房管局備案;
2. 開發商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沒有國 家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人不能取得房產證;
3.即便有證,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房產證,享有的權利完全不一樣。
02
難以規避“一房多賣”風險。
因為小產權房無法進行不動產登記,所以買方很難確認賣方有沒有偷偷將房屋再次出售。
03
脫離監管質量難以保證。
大多小產權房有嚴重的安全隱患,建設標準不達標的事情屢屢發生。
04
購房時無法進行銀行貸款。
不動產抵押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小產權房沒辦法抵押登記,銀行自然也就沒辦法設立抵押權。
05
套現困難,難以轉讓。
小產權房不能辦理變更登記,這意味著房屋的物權人實際還是賣方。
06
小產權房難分割。
因為購房人對於小產權房沒有所有權,所以不管是離婚,還是繼承,法院都很可能不對小產權房進行處理。
07
有可能被無償徵用或者徵收。
小產權房未經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批准而使用集體所有土地的,涉嫌違法用地;小產權房無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涉嫌違法建設。涉嫌“兩違”還有可能被行政主管部門強制拆除。
08
隨時面臨業主“違約風險”。
在面臨拆遷或者地段價格暴漲的時候,賣方很有可能以你們簽訂的是無效合同為由進行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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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