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徐翠翠 曹晨露)
“警察同志,我要舉報有人在2007年12月16日偷了一輛電動摩托車。”11月7日,大冶市公安局東嶽路派出所接到一男子王某報警。
據王某稱,他要舉報的人正是他的生意合作伙伴馬某(男,30歲,陽新人)。
這是怎麼回事?
原來,前些日子,王某與馬某一起收購了一批廢鐵,收購費用、運費均由王某出資,馬某隻負責聯繫運貨司機。待王某聯繫好在河北的買家,將貨運出時,兩人卻因收款起了分歧,馬某想讓司機將貨送到後,報自己的賬戶收款。錢全是王某出的,王某當然不同意,隨後兩人不歡而散。
王某再聯繫馬某想商討收款一事時,卻發現自己已經被拉入了黑名單。見馬某對自己避而不見,王某便猜測馬某是想獨吞這筆錢。雖然王某也有司機的聯繫方式,可司機畢竟是馬某找的人,王某還是要跟馬某“說個清楚”。
苦苦找人的王某於11月7日終於在一家餐廳堵住了馬某。
面對王某的質問,馬某仍然堅持用他的賬戶收款。
“買廢鐵的錢都是我出的,為什麼你去結賬?”王某十分不平。
意見不合,兩人又起爭執。見馬某還帶著幾個男青年,王某自知雞飛蛋打撈不到任何好處,可馬某的行為徹底激怒了王某,為了“出這口氣”,王某撥打110舉報“馬某於2007年12月16日在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盜竊一輛電動摩托車”。
據查,2007年12月16日,手頭拮据的王某夥同馬某、劉某竄至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盜竊了一輛電動摩托車(價值2116元),事後,王某、劉某兩人均被抓獲到案並判刑,但馬某卻潛逃在外。
11月8日,東嶽路派出所民警將馬某抓獲。目前,馬某已被大冶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