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達茂旗公安局烏克忽洞派出所民警接到村民報警稱,村民趙某私自拆毀了村中防疫封堵路障,還毆打了前來勸阻的村幹部。
接警後,派出所立即抽調警力趕赴現場調查,發現違法人員趙某為前往呼和浩特市武川縣二份子,強行將已封堵進出村口的路障拆除,並在多次往返過程中連續拆毀了3次路障。
趙某自私無知的行為不僅嚴重危害到了同村群眾的生命安全,同時也給當前防疫工作造成了惡劣的影響。隨後,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給予違法人員趙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民警偵辦完成後當即將其控制,並迅速辦結手續,果斷於當天將趙某投送到了包頭市拘留所。
(記者:李世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