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售楼处“重出江湖”,我们离线上买房还有多远 ?

新年一月二十七日,像全国其他城市一样,杭州市住保局紧急发布了《关于做好住保房管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第四条明确要求“即日起全市各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现场、房产经纪机构门店、房产估价机构经营场所在2月8日(正月十五)之前一律暂停营业,暂停举办人员聚集的各类销售、促销等活动。其他企业在此之前也不得组织室内集会、业主联欢等活动,防止交叉感染”。面对疫情,杭州用迅捷的反应,赢得了所有人的尊敬。

但关闭了经营场所,是否意味着楼市已经进入“冬眠期”了呢?答案是否定的。近期,各公司、楼盘的小程序纷纷上线,相信很多一线销售人员,已经化身“李佳琦”,开始网络直播了……

5G的普及应用,让网络具备了更多的可能,各路视频直播、主播带货,早已经成为中国网络的一道靓丽风景,官方也开始认同、支持这种新的商业模式。但房地产网络销售,似乎并没有像其他产品销售火爆,包括淘宝等互联网巨头,涉足房地产销售,似乎也没有形成规模。偶尔出现高价值、或者高关注的物业拍卖,倒是能凭借网络的巨大流量,占据新闻头条,实际的成交,确并没有真正覆盖到众多的楼盘,网络的作用,也只停留在吸引客户关注的层面。

此次疫情的催化,是否能改变当前这种“线上引流、线下成交”的销售模式呢?

房地产商品的消费属性

与口红这类快消品不同,房地产是大宗消费品,很多消费者一生购房行为可能就1-2次,在购买的过程中,因为金额高、涉及面广,加上传统的“眼见为实”的消费习惯,仅仅通过网络的视频体验,很难对消费者对产品产生兴趣和信任。

日常的快消品,大部分消费者对快消品的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以口红为例,细微的消费体验,如:颜色、质地等,消费者基本都有清晰的认知边界,不能说“一切尽在掌握”,至少心里也有谱。并且,就算不合心意,要么可以通过投诉,得到退货或补偿;要么低价值产品,完全可以承担损失,不喜欢,弃之不用即可。购房则不同,户型、空间、朝向……一大串需要体验的要素,需要现场体验;相信目前的房价,没有几个家庭可以承受买了不喜欢的房子,就弃之不用吧;至于退房,我想“房闹”一词的诞生,就可以体会个中滋味。网络这种建立在信息交流层面的沟通方式,至少在现阶段,还无法承担购房者“一生美好生活向往”之重。

网络2C属性限制

相信购房环节,“亲友团”是不可忽视的存在,从抖音2019年发布的用户年龄分层占比看,35岁以上人群占比不足20%,30岁以上人群的使用人群不足45%。亲友团中影响力最大的父母,使用网络视频的比例,实在不高。

房地产消费人群年龄普遍在30岁以上,并且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上一代人,接受“视频”消费,恐怕还需要时间。当然,作为无法一家人去项目现场,网络也不失为一种良好的信息补充方式。

目前技术无法提供空间体验

房屋不是冰冷的钢筋水泥组成,家需要街区、园区、楼栋、套型等多个空间维度,虽然目前的技术可以带来平面,甚至三维的体验;但面对冰冷的手机屏幕,与实际的现场体验还有非常远的距离。对于大部分非房地产专业的购房人来说,冰冷的技术术语和数据指标,对购房的决策支持几乎为零。

当然,技术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随着网络技术以及各类应用体验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信息的交流会更加便捷顺畅,可以方便的将信息散发给更多的受众,促进更多的信息交流;但靠网络信号,终究无法体验“万丈高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