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朝代对选宫女有什么要求?入宫后宫女生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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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宫女入宫是分阶段,在春秋战国之前,宫女都是由俘虏或者奴隶当中挑选出来的。

可是存在了很多的问题,毕竟都是俘虏或者奴隶,这些宫女们对于自己所要服侍的人,内心当中有一定的仇恨,很容易对自己的主人产生一定的威胁。

毕竟没有人喜欢生活在敌人的包围圈当中,尤其是多次发生一些刺杀事件之后,这样的宫女选拨制度就淘汰了。

或者说这样的宫女在入宫后,会直接安排到最脏最累的活,并且还有人严加看管,但是只有千日作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

等到汉朝之后,为了防止发生这些不太好的事情出现,所以宫女们都由民间的良家当中来挑选。

虽然在我们的眼中,宫女只是为了服务皇宫当中的贵人,可实际上对于这些贵人们来说,宫女其实也是备胎妃子。

可以说大多数妃嫔其实都是由宫女们慢慢改变而来的,我们可以理解为另类的相亲模式,当然了相亲的对像只有当朝的天子,而这些宫女们就是被相亲的对像。

万一要是当朝的天子看某个宫女顺眼了,也许就是这个宫女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时刻了。

比如说四大美女之的王昭君,就是因为没有给画师送礼,结果被画丑了,等到天子把她送人的时候,却又发现这么美的一个宫女,自己却从来没有发现过,于是果断就把画师给斩杀了。

其实宫女也是要进行某种考试,或者说选秀。

不论是语言能力,还是外貌体形,都是选择的条件之一,就跟现代的选美一样,把最优良的女子选出来,然后按昭她们的评份,得到要应的工作。

所以皇帝的身边,大多数宫女的质量都相当的不错,毕竟古代女子其实也是一种货物,当天子开心的时候,总是会把自己身边的宫女,当成某种赏赐送给自己得力的属下。

既然是送礼,总不可能把一些歪瓜裂枣的当礼物送人吧,也正是这个原因,所以古代的皇帝身边,总是有一大批相貌出众的宫女们,并且还会各种的才艺表演。

当然了这样的行为一般都发生在汉朝或者更早的时候,等到了后期,这样的行为几乎就没有了。

毕竟皇帝的脑子也不可能什么都记得住,自己身边的宫女这么多,谁知道自己是不是某一天宠幸过她们,回头却又忘记了。

把自己宠幸过的宫女送人,万一某个宫女怀孕了怎么办,等着将来争天下吗?

为了杜绝这类事件,所以宫女送人这种习惯也就慢慢的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再加上后期的皇帝一直在加强皇权。

就算自己什么东西都不送给朝中的大臣,他们敢有什么意见吗?

真要到了非送礼才可以安抚的属下,哪怕这个天子也就离灭亡不远了。

到了清朝宫女跟选妃是分开的,宫女就是宫女,地位很低,也没有太多的机会爬上皇帝的龙床。

而选妃直接就是给皇帝选妻妾,可以说从根本上就已经把地位给分配好了。

毕竟大清的天下是由八旗子弟来稳定的,所以皇帝的妃子们都是由八旗当中来选择,为得就是血脉的纯正。

而宫女万一要是被皇帝宠幸了,所生下来的孩子都是庶出,跟大清的统治地位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并且这些宫女当中也是分档次的,地位高一些的就是各宫主子身边的宫女,再低一些的就是各种打杂,最底等就是辛者库的宫女们。

这些宫女们可是真真正正的没有出头之日,一般来说都是犯了罪的官家小姐,可以说这些宫女们几乎就是在等死,将来也没有出宫的可能。

总得来说,还是汉朝的宫女们最有发展前途,像窦太后就是宫女出身,而且走到高位的并不止一个。但是随着后来的制度越来越完善,宫女们的地位也越来越低下,到了清朝宫女几乎就是打工的存在,根本就不会出现一步登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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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宫女主要来自征战战败一方的女俘、女奴隶及罪犯的妻子。汉代以后,改为由朝廷派出大批人员,于百姓乡土之中挑选良家之美女,年龄13以上20以下,择入宫内。历代宫女中,有一部分开始从民间“选美”、“采女”中选出。“选美”就像科举考试一样,有一套严格的规矩。参选女子必须是良家,即非医、非巫、非商贾和百工,这些人家的女子叫良家子。历代都规定宫女取自良家子。清承明制,基本沿袭了明代的宫女制度,但是在选择的范围和方式上有很大的改革。比较而言,更为严格。清代选入宫中的女子有两种,一种是秀女,一种是宫女,在清初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到顺治十八年(1661年)后才将秀女和宫女分开。秀女是八旗官员的女儿,可以选为妃嫔或指配给宗室王公大臣的子弟。宫女是内务府包衣佐领下的女子,地位较低,供内廷役使。清代宫女选择的范围只限于内务府各佐领所属上三旗(正黄、镶黄、正白)包衣任职佐领、管领以下家庭的女儿。初期选宫女是一年二次,时间为每年的二月和八月,从顺治十八年后改为每年一次,时间是二月初二日。凡年龄在13岁以上者,便造册送内务府会计司备选。在选期的前一天晚上入宫,第二天天明时由敬事房太监带到皇帝或皇后、太后前选阅。以6人为一排,每人身上挂一木牌,上面写有旗分和姓名,被选中者唤出排,入选后当日留宫内,否则立即遣出。若有妃嫔的姐妹或亲族女子则另组一排检选。如果此次已经入选,但是在所选名额之外,就令会计司记名,即“记名宫女”,下次再选时先以记名者入选。若是记名后未到下次选阅时父母就将其嫁出去,则属于抗旨。宫女的身份也不尽相同,上层的为宫中女官;下层的为普通奴仆。对于女官除了年龄、身体、品行诸条件外,还必须掌握女工等技艺。据史料记载:“宫廷岁选秀女,凡选中者,入宫试以绣锦、执帚一切技艺,并观其仪行当否,有不合格者命出,以次递补,然后择其优者,教以掖庭规程,日各以一小时写字及读书。写读毕,次日命宫人考校,一年后授以六法。”这些宫女中比较优秀的就成为宫中的女官。据史料记载:“乾清宫置夫人一人,秩一品;淑仪一人,秩二品;婉侍六人,秩三品;柔婉十二人,芳婉二十人,俱秩四品。”她们各司其职,有的负责侍候嫔妃(尚宫);有的负责节仪之事(尚仪);有的掌管衣服,掌管三餐。但是由于清代内务府管辖着宫廷内部的人事、财务、礼仪、保卫及帝、后、妃、嫔日常生活的一切事物,所以女官的执掌也就形同虚设了。宫女入宫的第一件事就是剃头、洗澡,等年纪稍长才可以把头发留起来。刚进宫的小宫女要由嬷嬷(老宫女)教她们各种礼仪和梳妆打扮的技巧,嬷嬷一般非常严厉,动辄非打即骂。如果聪明灵巧,半年就可以上岗服役了,也就有月钱(工资)可拿。宫女们的月钱多少并无定制,最低的4两,高的可达20两,膳食、衣服、胭脂水粉等有内务府供给,其实她们主要的收入是平日各宫的赏赐。若得到皇后或太后的恩宠也可以为父母博得富贵,但多数宫女的生活是悲惨的。她们从选中入宫的第一天起就犹如进入囹圄,失去了人身自由,直到满25岁乃至30岁才许出宫婚配。因病、因笨或别的原因提前出宫者,要经总管太监核查奏闻后方准出宫。有的宫女因为“帝后得用,仍留宫承伺十年”,她们出宫后已是老处女了,连正常婚配都很困难。也有例外,即被皇帝看中而升为答应、常在以致嫔、妃的,那就要永远留在宫中了,但这是极少数的。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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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宫女谈往录》记载,女孩一般到十二三岁,内务府就要看各家的户籍记录往宫里送孩子了。在这里说明一下秀女和宫女还是不一样的。清朝规定“每三岁选八旗秀女,户部主之;每岁选内务府属旗秀女,内务府主之。”选秀女,每三年选一次,是给王公大臣或皇帝选妻妾的,选宫女是奴隶,每一年选一次,专门为贵族服务的。但是宫女也会分三六九等级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了。你看热播电视剧《如懿传》里高贵妃身边的宫女就知道了。

入宫后经过女官的培训,所学课程有:宫中规矩和礼仪,打扫和洗衣等,培训合格后,统一被分配到各个部门当差。优秀的可能就去伺候各宫妃子,差不多点的可能混个女工啊,最差的就是杂役宫女了。

在日常的生活中,她们要在主子、太监、宫女之间周旋。

宫女与主子之间服侍主子时,要时时小心谨慎,做到无微不至。比如伺候慈禧洗脚和沐浴的就有四个宫女,洗脚两个,洗澡四个。洗脚的时候,慈禧往椅子上一坐闭着眼睛,和她们聊着闲话,宫女们就开始各种搓啊,揉啊。在这个时候是她们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做得好的会有赏赐,即使没有赏赐一句夸奖,也是够宫女们吹很久的了,洗完脚之后,如果需要剪脚趾甲,那就要“请剪子”,因为在慈禧屋里规定不许有剪子和刀子,如果要用,必须请示。也反映出当时统治者的安全意识还是很强的。伺候洗脚的宫女须向侍寝的太监说请剪子,太监在转告慈禧,慈禧同意后,太监方才把剪子交给宫女,两人一人掌灯,一人跪在地下剪指甲。完事后,请安告退。对了,那洗脚盆是银盆。

宫女与太监之间,一种是:同样来自最底层的悲苦的人,难免会有不同于旁人身份的特殊感情,会相互搭伙,互相安慰,在这宫中生活。还有一种:传递消息,互相利用。作为宫女,有一天希望被皇帝看中,一鸣惊人,例如明成化帝的纪妃(弘治帝的生母),也有的希望主子得宠,自己的身份因此也会提高。主要就是靠皇帝身边的太监来互通消息,以窥探皇帝的动向。

宫女之间,就是技艺的比拼和家世的对抗了,在宫女之中优秀者,自然前程似锦。家世能比其他的宫女稍高一点,也会受到特殊的优待。

在高墙内院之中,又有着很多不同于外界的小规矩。比如:“许打不许骂,打人不打脸”使得她们每走一步都是如履薄冰,稍不留意就会受到惩罚。惩罚的方式又是极其折磨人心的,除了比如:提铃和板著。提铃就是每天晚上大声唱歌,声音要和铃声一样,一直到明天清晨,不能停,每天反复如此,直到唱死。板著是罚站,弯腰伸手,不许动,直至头晕目眩,倒地不起。

长期处在一个被使唤,被压抑的环境里,她们的情绪和性格也会变得古怪和偏激,因为得不到有效的发泄,所以宫女自杀和造反的事情就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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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女,主要指在宫中供役使的女子。作为皇权社会的产物,宫女在古代皇宫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唐玄宗时期曾一度达到四万余人。那么,数量庞大的宫女又是如何被选入宫中的呢?宫女的日常生活又是如何?

宫女的选拔:大致可分为汉朝以前、汉朝至明朝、清朝时期三个阶段

古代的宫女数量,从先秦时期到隋唐时期基本呈持续增长态势,而从唐中期以后则逐渐趋于稳定。而由于宫女数量的增长,宫女的选拔方式也在随之改变。

1、汉朝以前:主要源于战俘。汉朝以前,君王宫殿规模普遍偏小,因而宫女的数量其实并不多,即使在西汉初年,宫女也仅有十几个人而已。西周以前,在奴隶制度下,社会底层的奴隶便主要由战争中的战俘组成,而其中一些女俘便被挑选出来进攻王宫,担负起服侍帝王的工作。春秋战国时期,虽然奴隶制开始废除,但由于长期战乱中仍然具有大量战俘,因此宫女的来源仍然以战俘为主,不过与之前悲惨的奴隶不同的是,此时运气较好的宫女已经有可能逆袭为妃子。

2、汉朝至明朝:民间选拔“良家女”。随着汉朝皇宫规模的扩大和制度的完善,宫女规模开始扩大,到汉武帝时突破千人,到汉桓帝时则达到五六千人,晋武帝司马炎时期则突破万人,到唐开元、天宝年间时甚至跃升至四万,但此后数量又开始减少,到明朝时数量开始被维持在万人上下。

由于数量的激增,再加上奴隶制彻底退出舞台,战俘已经不能满足皇宫的日常需要,为了维持宫廷运转,朝廷便开始从百姓家中挑选年龄在13岁至20岁的“良家子”。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良”不是指犯罪与否,而是指“良民、贱民”之分,即从军不在七科谪内者或非医、巫、商贾、百工的子女。

不过,早期的选拔的相对较为简单粗暴,只要满足核心条件“良家子”,便很容易被选入宫中。例如《晋书·武帝纪》中便记载,司马炎在泰始十年(274年)下诏选拔宫女,而且一次性便选了五千女子进入宫中,一时间“母子号哭于宫中,声闻于外”。

而随着时代的发展,“选秀”过程也开始规范和标准化,到明朝时期已经相对较为完善。例如纪昀在《明懿安皇后外传》便明确记载,明代天启元年,明熹宗曾下令选拔天下淑女13至16岁五千人,集于京师,将她们分为几十个组。首先由内监察视挑选,第一天将稍高、稍矮、稍肥、稍瘦的淘汰;第二天则检查耳、目、口、鼻、发、肤、领、肩、背,将不周正者淘汰,并听其声音,稍有雄厚、粗劣、难听、混浊、口吃的都淘汰;第三天则量其手足,再让她们走数十步,观其“丰度”,去其腕稍短、趾稍巨者,举止稍轻躁者,去者复千人。

经过三天的选拔之后,剩下的一千多名宫女将被充入宫中作为宫女。然而这还不算完,皇帝又令宫中稳婆将她们分别引入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扪其肌理,再选出三百人为宫女头目。在宫中生活一个多月后,又根据她们的性情、言行以及帝王的喜好,选出五十人为妃嫔。

3、清朝时期:主要源自于旗人女子。清朝基本沿袭了明朝的宫女制度,但在选拔方式和选拔范围上却有着明显不同。清朝时期,所有在旗女子都要经过选秀,而不在旗的女子想要参加选秀却也根本毫无可能。按照固定,所有在旗的十四岁至十六岁女子都必须参加三年一次的选秀,如果因故没能参加,下次也得补上,且规定没有经过选秀的严禁私自聘嫁。

选秀时,先由各旗根据户部行文将选秀女子资料报至户部,再由皇帝决定选秀日期,之后户部行文各旗,参选女子按期将秀女送至紫禁城神武门,依次排列,由户部交内监引阅。之后由太监进行初选,被淘汰者可返家自行聘嫁,而通过筛选被记名的,则还要再次进行挑选。通过初选的秀女会由太监引入宫中,在御花园、体元殿、静怡轩等处,由皇帝或太后选阅,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这叫做留牌子;没有选中的,就撂牌子。然后,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复选,复选而未留者,也称为撂牌子。而通过层层筛选者,要么被赐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要么便被留在皇宫之中成为宫女(个别会成为后妃)。

宫女的生活:规律且严格

宫女的生活其实和后巩固宫女数量密切相关,在宫女数量相对较少的汉朝,宫女的待遇还普遍较高,例如汉朝最低一级的女官保林,其一年的俸禄高达192斛,根据换算相当于现代的5184斤,按照人均一天一斤粮食来算,一个保林一年便可养活14口人。而且,由于当时的后宫规模相对较小,且宫殿规模也不大,因而工作也相对较为轻松。

而随着宫女规模的扩大,管理制度也开始相对完善,宫女们根据职司分属各个部门,例如隋文帝时期的六尚、六司、六典,隋炀帝时期的六尚局辖二十四司等等。宫女们便根据各自的职司,在各个部门女官的管理下完成日常工作。

总体来说,宫女们的日常工作其实并不繁重,但身处大内皇宫,管理却是极为严重,限制同样极多。与此同时,由于宫女规模的扩大,宫女的待遇也在持续降低,大都是衣食菲薄,住所简陋,只有女官待遇稍好。

与待遇低下比起来,更难以接受的是,宫女一旦被选入宫,便就此失去了自由,不仅终身困于皇宫之中,不能与父母相见,更不用说结婚生子了。直到清朝时期,才规定宫女可以在二十五岁可被释放出宫。

以明朝为例,明朝的宫女日常除了完成自己的工作之外,还要在女官的教习下读《女训》、《女孝经》等书。稍有违规者,便会被处以“墩锁”、“提铃”和“板著”等处罚。“提铃”就是受罚宫女每夜自明宫乾清宫门到日精门、月华门,然后回到乾清宫前,徐行正步,风雨无阻,高唱天下太平,声缓而长,与铃声相应。“板著”就是受罚宫女面向北方立定,弯腰伸出双臂来,用手扳住两脚,不许身体弯曲,一直要持续一个时辰,即两个小时左右,一般情况是受罚宫女头晕目眩,僵仆卧地,甚有呕吐成疾,乃至殒命的。

而且,宫女生病也很难得到及时治疗,只能自生自灭。《明宫史》有载:在金鳌玉桥西、棂星门迤北羊房夹道(今名养蜂夹道),内有安乐堂,宫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样,发到这里,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续时日,或者等死。

生前待遇如此,即使死后也没有葬所,通常是在火烧后尸灰填入枯井。直到到嘉靖年间,有一个贵嫔捐钱买了几亩民地,宫女不愿其尸灰入井的,则埋此地中,至此才有了埋骨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