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无法上班,薪资应该发放多少?

延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这是一件有法可依的事情

不上班如何计算?

本次延长假期属于政府因防控疫情而临时增加的假期;该延假期间,员工不上班,企业仍需正常支付工资。

上班如何计算:

1. 标准工时制如何计算?

2. 综合工时制如何计算?

3. 不定时工时制如何计算

基于《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的规定,“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另外,参考 2015 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在 9 月 3 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200%支付工资报酬”。及,参考 1997 年,香港回归时,原劳动部发出《关于“七一”放假期间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通知》并规定“凡用人单位在七一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也就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临时新增假期,加班,参照法定休息日待遇处理;

具体而言:

标准工时制员工

根据《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在春节延假期间,公司安排上班的,安排补休或支付 200%加班工资

综合工时制员工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七条规定,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综合工时制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该周期法定工作时间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基于本次延长假期应属于政府因防控疫情而临时增加的假期,意味着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也相应缩减了。

因此,综合工时制员工在本计算周期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扣减春节延假后的工作时间)需支付加班工资。

不定时工时制员工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八条规定,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适用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即不定时员工上班的,无需额外支付加班工资,可根据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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